摘要:完备的教育法制是教育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新中国教育法制建设历经曲折,"文革"期间遭到严重破坏,改革开放后走上正轨,目前已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但仍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是教育法律法规的系统性、周延性不足,教育立法存在"重权力、轻权利"的倾向,教育立法滞后于教育实践,教育立法程序有待进一步完善,教育执法司法不力等。下一步加强教育法制建设,要强化权利本位和教育本位,抓紧修补既有法律缺陷和填补立法空白,提高教育立法的技术水平,加强教育执法司法这两个薄弱环节,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推进依法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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