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79年12月邓小平首次提出“小康”概念到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小康社会”概念的形成经历了逐步完善的发展过程。梳理与“小康社会”具有互文、类义等关系的词语,主要包括“中国式的四个现代化”“小康水平”“小康状态”“小康社会”“小康国家”“总体小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小康”等。通过历史考察,笔者认为,可以将“小康社会”概念的演进归纳为三个方面:在内涵方面,从经济领域扩展到社会领域;在程度方面,从“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总体小康”演变为“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在目标方面,从“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提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些转变使“小康社会”最终成为一个以经济发展为主,涵盖政治、文化、社会、民生、生态等多方面的综合性概念。
一、从“小康”到“小康社会”
“小康社会”如今已成为家喻户晓的概念。回溯新中国发展的历史不难发现,“小康社会”概念的提出并非一蹴而就、一成不变,其中既有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吸收借鉴,也有对中国共产党现代化理论的继承发展,更是顺应了时代发展的潮流和人民利益的诉求。
1979年12月,邓小平首次把“小康”作为衡量中国现代化的标准。随后,“小康”概念衍生出“小康水平”“小康状态”“小康社会”“小康国家”等概念,继而邓小平提出了“小康水平”的评判标准。依据邓小平提出的“三步走”战略构想,中共十三大正式把“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上升到战略高度,形成了“小康社会”的概念。
(一)“小康社会”概念的理论渊源
中国古代就有“小康”的说法。《诗经》中说:“民亦劳止,汔可小康。惠此中国,以绥四方。”这里的“小康”是指人民在辛勤劳作之后期待达成的一种理想的社会生活状态。最初的“小康”一词内涵十分简单——“小”与“大”相对,“康”即安康、康乐。“小康”概念自生成之日起,就代表着人们对生活康乐、小富即安的朴素愿望和殷切期盼,也蕴含着中华文化一以贯之的中庸思想。
《礼记·礼运》中也表达了类似的诉求:“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以立田里,以贤勇知,以功为己……以著其义,以考其信,著有过,刑仁讲让,示民有常……是谓小康”。这段话阐明了“小康”的外在条件和内在规范,即通过实行“礼治”达到社会稳定的目的。
近代以来,康有为将《春秋公羊传》中的“三世”思想与儒家传统“小康”思想相融合,提出了“升平小康”的美好愿景,用以推动变法维新,实现社会进步。由此可见,自古以来,“小康”作为一种理想社会状态,一直存在于人民的日常话语中,它出自儒家典籍,寄托了中国百姓对于丰衣足食和生活安定的美好向往,“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追求的理想社会状态”。
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确立的新中国的发展目标为“小康社会”概念的提出奠定了思想基础。早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就提出把旧中国变为一个政治上自由和经济上繁荣的新中国的构想。在抗日战争取得胜利前夕,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一文中指出,要“将中国建设成为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国家”。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在系统总结社会主义改造和“一五”计划建设经验、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探索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任务,基本方针就是“要把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调动起来,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基于中国经济文化极度落后的现实状况,要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富裕,把中国“建设成为富裕的、强盛的、具有高度文化的国家”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为完成这一任务,中国共产党提出了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奋斗目标。这些关于新中国发展目标的设想,为“小康社会”概念的提出构筑了思想基石。
(二)“小康社会”概念的酝酿
在“小康社会”概念酝酿之时,其表述具有多样性。
1979年12月,邓小平在会见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时,提出到20世纪末中国要实现“小康”的目标,并强调:“我们要实现的四个现代化,是中国式的四个现代化。我们的四个现代化的概念,不是像你们那样的现代化的概念,而是‘小康之家’。”这是“小康”两字首次出现在中共领导人的话语中。值得注意的是,此处“小康”是作为“中国式的四个现代化”补充概念提出的,体现了“四个现代化”的发展目标对“小康”概念提出的影响。与此同时,邓小平清醒地认识到,即使是“小康之家”的水平,中国与西方发达国家仍然存在较大差距,这样的经济发展水平也只能称为“小康的状态”,中国的现代化建设道路依旧漫长,而造成这种漫长的主要原因是中国底子薄、人口多、耕地少。此后,在判断“小康水平”时,邓小平提出了具体的标准,即“到本世纪末,争取国民生产总值每人平均达到一千美元,算个小康水平”。这里提出的“争取国民生产总值每人平均达到一千美元”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初期目标,也是这一时期邓小平评价“小康社会”的主要标准。可见,在“小康”概念提出初期,更多的是从经济发展层面进行界定,目的是衡量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根据邓小平的设想,中共十二大提出了到20世纪末,“力争使全国工农业的年总产值翻两番”,使全国“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可以达到小康水平”。
(三)“小康社会”概念的正式提出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小康”作为一个经济概念已经不能满足国家发展的需要。1984年3月25日,邓小平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来访的日本首相中曾根康弘。在这次谈话中,邓小平首次提出“小康社会”的概念。他指出:“翻两番,国民生产总值人均达到八百美元,就是到本世纪末在中国建立一个小康社会。这个小康社会,叫做中国式的现代化。翻两番,小康社会,中国式的现代化,这些都是我们的新概念。”“翻两番”是“小康社会”在经济上的发展目标,“小康社会”是“翻两番”实现后人民生活改善的结果,“中国式的现代化”是“翻两番”和“小康社会”的最终目的,三者既高度统一,又互为依托、相互补充。“小康社会”概念正式提出之后,对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如在物质条件方面,“所谓小康社会,就是虽不富裕,但日子好过”;在精神文化方面,人民精神生活充实,思想积极向上;在社会建设方面,保持社会稳定、安定团结的新局面。总而言之,“小康社会”不能只停留在解决温饱的层面,还应该注重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精神生活的充实、社会福利的完善等诸多方面,这些都属于“小康社会”概念的内涵。
基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中国的经济发展需要经历较长的时间,“小康社会”建设也要分阶段进行。根据改革开放初期的规划,中国经济发展需要分“两步走”:第一步,到20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第二步,再花30—50年时间,接近发达国家的水平。在实际发展中,由于原定目标提前实现,两个阶段已经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必须重新规划。1987年4月,邓小平在会见西班牙工人社会党副书记、政府副首相格拉时第一次明确提出中国经济建设大体分“三步走”的战略目标:“第一步在八十年代翻一番。以一九八○年为基数,当时国民生产总值人均只有二百五十美元,翻一番,达到五百美元。第二步是到本世纪末,再翻一番,人均达到一千美元。实现这个目标意味着我们进入小康社会,把贫困的中国变成小康的中国……我们制定的目标更重要的还是第三步,在下世纪用三十年到五十年再翻两番,大体上达到人均四千美元。做到这一步,中国就达到中等发达的水平”。随后,中共十三大正式提出了“三步走”战略,即“第一步,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一九八○年翻一番,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第二步,到本世纪末,使国民生产总值再增长一倍,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第三步,到下个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使“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作为第二步,发挥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
综上所述,邓小平对“小康社会”概念形成的贡献主要体现在:在新中国成立后首次提出“小康”和“小康社会”概念;确立了以“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为核心的“两步走”和“三步走”战略目标;初步勾勒了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后未来中国社会的发展蓝图。自邓小平开始,中国共产党开启了建设“小康社会”的探索,“小康社会”作为改革开放以来的重要概念在中国广泛传播,其内涵不断完善和发展。
二、从“奔向小康”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为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阶段性目标,在“小康社会”概念的演变过程中具有承前启后的作用。它既与邓小平“小康社会”战略构想一脉相承,又对邓小平分阶段实现现代化的思想有所创新;既拓展了“小康社会”概念的内涵,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概念的提出奠定了基础。以江泽民和胡锦涛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充分继承前人思想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符合时代潮流和人民诉求的新举措,丰富了“小康社会”的内涵,并在“三步走”战略框架下进一步分阶段制定了新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提出奠定了基础。
(一)“奔向小康”
要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小康,重点和难点在农村。党和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1992年,江泽民提出:“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为了切实改善广大农民的生活,在农村实现小康,以江泽民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创造性地提出,“积极探索在农村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具体路子,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是我国广大农民奔向小康、农业走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关乎“小康社会”建设兴衰成败的重要一环。所谓“奔向小康”,就是要在广大农村通过增加收入的方式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继而实现到20世纪末基本消除贫困、人民生活进入“小康水平”的宏伟目标。
(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召开。这次大会召开时正处于世纪之交的关键时刻,具有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意义。大会在我国经济发展“三步走”战略的第二步即将实现之际,对如何实现第三步目标做出了进一步规划,提出了新的“三步走”发展战略:“第一个十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二○○○年翻一番,使人民的小康生活更加宽裕,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再经过十年的努力,到建党一百年时,使国民经济更加发展,各项制度更加完善;到世纪中叶建国一百年时,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可见,“小康社会”的建设水平可以反映出“三步走”发展战略的成效,“小康社会”概念与“三步走”发展战略尤其是现代化建设的联系日益紧密。
2000年10月,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指出:“从新世纪开始,我国将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概念的正式提出奠定了基础。2001年7月,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江泽民正式宣告:“我国已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标志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概念的正式提出。随后召开的中共十六大重申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对于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原因,江泽民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解释:承袭邓小平关于实现现代化的战略思想;与中共十五大对新世纪的展望、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我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的要求一致;顺应党和人民的意愿,有利于建构良好的国际形象;符合我国的国情与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同实现社会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的目标吻合。而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目的就是要在“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的基础上,继续丰富“小康社会”的内涵,扩大“小康社会”覆盖的规模,使全体人民能够更加充分地享受“小康”生活。
(三)从“总体小康”到“更高水平的小康”
江泽民将21世纪初中国达到的“小康水平”定位为“总体小康”,并强调:“必须看到,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这是“总体小康”阶段的基本特征,而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要建设的是“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从2002年到2012年是跨越“总体小康”阶段、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要时期,以胡锦涛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此做出了重要贡献。
从指导思想上看,胡锦涛强调,要实现“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就必须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是新世纪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指针。同样,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这是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从发展思路上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平发展,是我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进而基本实现现代化必须遵循的发展思路”。科学发展观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出了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化解了“总体小康”阶段出现的低水平、不全面、发展不平衡等问题。
此外,胡锦涛还对“社会”概念进行了界定,为“小康社会”概念的完善和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在他看来,“现在人们讲‘社会’这个概念,往往有多重含义,一是从社会形态、社会制度层面讲的;二是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层面讲的;三是从社会事业、社会管理层面讲的”。根据这个定义,我们可以从三个层面理解“小康社会”的概念:第一,“小康社会”的性质是社会主义。“小康社会”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然经历的重要阶段,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奋斗目标。因此,“小康社会”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社会主义是“小康社会”的底色,无论其内涵如何拓展,都应该建立在社会主义制度的框架之内。第二,“小康社会”要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协调发展。“社会建设”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第三,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把握“小康社会”,就是要使“小康社会”具有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等基本特征。
(四)“小康社会”概念内涵的进一步丰富
经过20多年不懈奋斗,21世纪初,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较大改善,在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实现了历史性跨越。但是,在这一阶段,我国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我国在经济发展水平、科技文化水平等方面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新时期如何迎难而上,进一步拓展“小康社会”的内涵,建设更高层次的“小康社会”,是中国共产党必须回答的问题。
中共十六大从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勾画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具体目标:在优化结构和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力争比2000年翻两番,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形成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科技和文化创新体系、全民健身和医疗卫生体系”;“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这是中国共产党首次明确阐释“小康社会”的具体目标,丰富了“小康社会”的内涵。
在江泽民关于“小康社会”内涵论述的基础上,胡锦涛根据新世纪新阶段的具体实际对“小康社会”的内涵进行了完善。在中共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出了新的要求:“增强发展协调性,努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加强文化建设,明显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改善人民生活”;“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可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概念的提出与发展,进一步丰富了“小康社会”概念的内涵。
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是中国共产党向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一步。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在总结“小康社会”建设30多年来的经验的基础上,对“小康社会”的内涵进行了丰富和完善,并对新时代如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目标要求,使“小康社会”最终成为一个成熟定型的概念。
(一)“建设”与“建成”:目标与成果的统一
“建设”与“建成”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却标志着一个重要转变。从“小康”概念被中国共产党人赋予新的内涵开始,直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概念的提出,这些都属于概念发展过程,虽然这期间“小康社会”的概念不断延展,内涵不断丰富,完成了从经济概念到社会概念的转变,但这些都属于“量”的积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则标志的是“小康社会”的完成,是对之前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全面总结,意味着“小康社会”进入最后决胜阶段,“小康社会”概念的内涵成熟定型,发展成果惠及十几亿人民的“小康社会”即将建成,这是社会主义现代化水平“质”的飞跃。
(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社会主要矛盾”转变:成就与动因的统一
中共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密不可分,二者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小康社会”建设的成果使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得到更充分满足。当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时,党和政府把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作为根本任务,把实现经济快速发展、使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作为发展目标。经过30多年的奋斗,我国已经在20世纪80年代末和21世纪初实现了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和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的战略目标,完成了“三步走”战略的前两步,社会生产力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人民生活得到很大改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阶段如果只讲物质文化需要,已经不能真实全面地反映人民的愿望和要求,人民产生了更高层次的需要,也就是美好生活的需要。第二,“小康社会”建设遗留的问题需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阶段解决。经济的长期高速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如贫富分化、区域发展不平衡、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等,因此,原有发展水平和发展模式已经不能满足人民的需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阶段要针对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解决“总体小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遗留下来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加全面地为人民共享,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基础。
(三)“脱贫攻坚”与“五位一体”:对象与内容的统一
习近平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强调的不仅是‘小康’,而且更重要的也是更难做到的是‘全面’,‘小康’讲的是发展水平,‘全面’讲的是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可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涵十分丰富。
从对象上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惠及全体中国人民的“小康”,而不是一小部分人的“小康”。我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而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则是农村最突出的“短板”。为了弥补这块“短板”,习近平指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扎扎实实打好扶贫攻坚战,尽快使全国扶贫对象实现脱贫,让贫困地区群众生活不断好起来”。为了打好脱贫攻坚战,习近平提出,要把贫困人口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后阶段,党和国家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即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的总体扶贫目标,站好脱贫攻坚的“最后一班岗”,跑好脱贫攻坚的“最后一公里”,补齐“全面小康”的短板,“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稳步迈进”。这也是社会主义本质的集中体现和必然要求。
从内容上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全面小康”。习近平指出,要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协调发展。具体而言,经济领域要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政治领域要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文化领域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社会领域要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生态文明领域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
同时,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全面小康”并不等于平均主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国家的整体发展目标,但并不意味着“全面小康”具有同时性和同步性。相反,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不同人群、不同地域之间的“小康水平”存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差异性。也就是说,即使在“全面小康”阶段,发展的不平衡性仍然存在,但是总体而言,至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进展”。
(四)“小康社会”概念日臻成熟完善
“小康社会”是从温饱到富裕的过渡阶段,因此,“小康社会”内涵的判别标准是动态的,是伴随生产力提高和实践深入不断变化的。之所以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标志“小康社会”概念的成熟,主要体现在“小康社会”的内涵日臻完善。为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中共十八大报告在十六大、十七大报告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基础上,提出“小康社会”概念的内涵应该包括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出了新的目标要求: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创新驱动成效显著、发展协调性明显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这些也进一步丰富了“小康社会”概念的内涵。从“小康社会”概念内涵的演变过程不难看出:相较于“总体小康”阶段,“全面小康”不再盲目追求发展的速度,转而注重发展的质量;对于关乎国计民生的领域,党和政府出台了更加具有可行性的战略,让政策更容易落到实处;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强调将各项大政方针加以制度化、规范化,努力健全国家治理体系、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从“小康社会”到“人民生活达到小康”,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清晰地展现了“小康社会”概念日臻成熟完善的历史脉络,概括起来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邓小平提出把“小康社会”作为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目标,并在“三步走”战略中将“达到小康水平”作为第二步目标;第二阶段,“小康社会”进入“总体小康”阶段,中共中央提出要建设并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全面发展的“小康社会”;第三阶段,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有针对性地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战略并付诸实践,使“小康社会”概念的内涵日臻成熟完善。“小康社会”概念的提出和发展,充分展示了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和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的执政理念,深刻诠释了改革开放过程中发展目标、发展理念确立和完善的渐进性。
[作者简介]姜丹溪,硕士研究生,华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510631;陈金龙,历史学博士,教授,华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510631。
本文发表在《当代中国史研究》2020年第6期,注释从略,引用请参考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