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以后,我国理论界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有人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理应包括毛泽东思想;也有人持相反的看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包括毛泽东思想”论(以下简称“不包括”论)。下面对“不包括”论进行一些剖析。
评“历史时限”说
有人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既是个理论概念,也是个历史概念,即有一个界定当代中国历史时限问题”。“近代中国”自1840年鸦片战争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新中国成立是“现代中国”的历史起点。而“‘现代中国'与‘当代中国'的时限划分,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它“作为划分建国后历史的一个界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起点就是十一届三中全会新时期。这即是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讲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理论,就只能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这里首先要回答一个问题,那就是依据什么来划分历史分期问题。唯物史观告诉我们,由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所决定的社会形态,是人类社会不同发展阶段相区别的主要标志。因此,历史分期主要应当依据社会形态的变化,而不能以 某一次会议来划分历史时期。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当代中国研究所所长朱佳木曾发表文章,强调要“警惕在中国近现代历史断限问题上的‘理论陷阱'”。他指出:“有人主张,将鸦片战争至今的中国历史分为三个时期,即新中国成立之前为近代历史,新中国成立之后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为现代历史,三中全会之后为当代历史。也就是说,鸦片战争的爆发、三中全会的召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都是中国历史断限的标志性事件,以它们为起点的三个时期在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上具有并列的地位。这些观点从表面上看,似乎在抬高三中全会的地位。但仔细分析一下就会发现,它们实际上是一种在历史断限问题上的‘理论陷阱'。”因为,这就势必导致“否定三中全会前后两个历史时期社会形态的根本一致性,把新中国成立至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的时期与改革开放时期加以割裂和对立”。这种观点,“不仅政治上极其错误,学术上也是十分荒谬的”。按照“历史时限”说的观点,就把中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理论,排除在毛泽东思想之外了。事实上,自从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后所进行的社会主义建设,本来应该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怎么可以拿三中全会把它截然分割开来,称前面为“现代中国”,后面为“当代中国”,既抹杀毛泽东思想对前30年社会主义事业的指导,又排斥毛泽东思想对后30年的指导呢?
更为可笑的说法是:“毛泽东同志早在1976年就去世了,毛泽东思想就不属于当代中国这一历史时期的理论了。”如此说来,马克思已去世120多年,列宁也去世80多年了,马列主义早该过时,既不属于现代,更不属于当代了。邓小平也去世10多年了,邓小平理论还能属于当代吗?这种逻辑是非常荒唐的。中国人民大学陈先达教授指出:“马克思和恩格斯学说中,凡属于基本原理而不是个别论断或词句的思想,都既属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时代,又同样属于当代,具有当代价值。”这个道理,同样也适用于毛泽东思想。毛泽东的去世,绝不会影响毛泽东思想的当代价值。正如中共中央组织部原部长张全景最近在《认真学习研究毛泽东思想》一文中所说的那样,“毛泽东思想过去是中国革命的旗帜,今后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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