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首轮修志对记述政治运动的问题,有过甚多的关注和讨论,“三宜”之论虽占了上风,但也有不同方向的思索。出版时间越后的志书,在记述政治运动上越趋向于注重存史。但从总体上已经无法扭转粗化政治运动记述的大势,这才引发出社会各界尤其是学术界的诟病以及第二轮修志启动之际众所关注的补遗问题。1993年8月香港大学主办的34届亚洲及北非洲研究国际学术会议上,向与会中国学者提出的问题就有“这次中国大陆的新编方志为什么多数仅在‘大事记’中记述‘文化大革命’一类事件?”张仲荧:《第三十四届亚洲及北非洲研究国际学术会议参加记》,《中国地方志》1993年第6期。陈桥驿说:“地方志当然应该记叙‘十年灾难’,而且要记下在这场浩劫之中,地方上受损伤最严重的事实。假使地方志不记载‘文革’,或者与上一届某些方志那样,下笔唯恐及此,浮光掠影,用套话滥调,匆匆带过。新修方志不记‘文革’,或者在记载中敷衍了事,这实在是方志修纂者对当地人民和子孙后代的严重失职,对于这样的方志,则续修时应该补叙。”陈桥驿:《〈中国地方志五十年史事录〉序》,方志出版社2002年12月版,第13页。黄勋拔指出,“不写清楚主要政治运动的情况,就不能说清中国1949年到1976年这个历史时期的历史。”黄勋拔:《方志编纂学论纲》,广东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84页。“像‘文化大革命’这样影响重大的运动,时间十年,写几百字怎样能够写清?严格说来,这是不负责任的。写得太简单,连我们这些过来人尚且看不懂,后来人怎么能看懂呢?太简单,资料很少,借鉴、研究、教育的作用都不大。”同上书,第189页。邵燕祥指出“从我见到的有数一些样本看,志书包罗万象,由古及今,惟独空缺了像‘文革’、反右、大跃进这些政治经济方面遍及千百万人的群众运动,以及三年大饥荒的情况和后果。有的轻描淡写,一带而过,有的则置若无睹,根本不提。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从未听说明令撤销;而上述史志删夷史实的指导思想,明显地背离了决议的精神,也与一个郑重的党正视历史、总结经验的应有态度大相径庭”邵燕祥:《献疑三则》,《粤海风》2001年第6期。。
五、对实践的思考
宜粗说对首轮修志的影响,以广东省首轮县区志为例,可见一斑。全省县区志共93部,其中对政治运动只在《大事记》记述或分散记述的有38部,占总数的41%,内容都很粗略;设置专门章(节、目)记述政治运动的,大多篇目层次较低,记述内容有限,不少评述不当;只有少数采用较大篇幅记述政治运动。此外,对与运动相关重要文献的征集基本上是空白。以“文革”为例,“文革”中的大字报、小字报、表忠书、致敬电、批判书、请罪书乃至“革命”活动的照片,无一收录入志,这些曾经随处可见的带有明显时代烙印的资料,成了恍若隔世的难得一见之物,在人们的记忆中亦日趋消失。
必须指出,部分志书还是存下了珍贵的政治运动史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采用较大篇幅容纳资料
《增城县志》设“文化大革命”一章九节近两万字,较具体地分解记述运动全过程。
《阳江县志》“重大政治运动纪略”编共五章:土地改革;“三反”、“五反”;反右派和反地方主义;“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四清”运动;“文化大革命”。对各次运动记述较翔实,且能够反映一些地方特点。如“四清”运动批斗干部提出“层层剥皮,慢火煎鱼”。《阳江县志》,广东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732页。
广东省设置专章并以较大篇幅记述政治运动的县区志共有16部,占全省县区志的17%。
(二)以典型细节说明问题
《广宁县志·大事记》设有“要事纪略”。其中建国后12个子目,各记述一次政治运动。如“农业学大寨”“割资本主义尾巴”,一些生产队规定社员每户养猪不能超过两头,人均养“三鸟”(鸡、鸭、鹅)不能超过3只。《广宁县志》“大事记·要事纪略”,广东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58页。
《梅县志·大事记》记述“县委作出‘三天实现车子化’的部署,并派出500多名干部下乡督促群众赶制手推车,全县群众一哄而起,突击制成8万辆。但因质量低劣,多数不能使用。”“县委号召全县干部群众男的剃光头,女的剪短发,把头发用作肥料以‘消灭三类禾’。全县干部职工、师生和部分农民连日带夜剪发”。《梅县志》“大事记1957年”,广东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53、54页。
(三)注重以数字体现状况
《惠阳县志》“政事记略”篇中各次运动分列为目。“反右倾”载:“据统计,参加整风运动的干部中,暴露的问题有40970条,其中攻击‘三面红旗’(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的18986条,反击党的领导4311条,个人主义8269条,个人与党的关系1240条,革命意志衰退220条,违法乱纪129条,腐化堕落24条,仇恨革命和党的61条,阶级仇恨33条,变天思想31条,重大政治历史问题3条,反革命问题2条,其他问题7665条。此外企图逃跑9人,企图自杀13人,企图暗杀1人,交出枪支1杆,有6人交出子弹。”《惠阳县志》,广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951页。
《云浮县志》“要事纪略”记载:“1973年9月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分5批进行,到1978年4月结束,全县共斗争‘阶级敌人’1276人;批判‘搞资本主义’的重点人物545人,搞封建迷信活动的重点人物76人;清出外出搞工副业的社员3874人,‘自留人’(在家不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的社员)2374人;收回超量开荒地7620亩。”《云浮县志》,广东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2~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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