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翔实保留史料
《阳江县志》记述“大跃进”中,“全县把150多名‘右倾保守’乡干部作白旗拔掉,集中在海陵乡边劳动边反右倾,并撤换了3名乡党委副书记。……平冈乡党委提出‘苦战一秋,夫妻分床三个月;千帆出海,直捣龙宫要海肥’。海陵乡甚至把食用海鱼下田作肥料。新洲乡党委领导带头动员干部群众剃光头拿头发作肥料,名曰‘剃上游头’。”《阳江县志》,广东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730、731、1017页。
《蕉岭县志·大事记》记载全县3万多人上阵,挖铁矿,采煤炭,砍木柴。县组织“劳动大军”开到山区,大小林木全被砍光,社员称之为“见杀大军”。《蕉岭县志》“大事记·1958年”,广东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26页。(客家话“建设大军”谐音)。
上述例子,反映了首轮志书对政治运动的记述并非一无是处。研究当代国史者沙里淘金,还是会有所收获的。这些志书能够留下珍贵历史镜头,与该志的修志人员自觉的存史意识是分不开的。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简称《决议》)明确提出:“忽视错误、掩盖错误是不允许的,这本身就是错误,而且将招致更多更大的错误。”然而在修志实践中,不少人对这段话就视而不见,说明在修志工作中清除“左”的思想影响并不容易。不从根本上解决对存真求实是志书生命的认识,无法从根本上保证志书质量要求。国务院颁发的《地方志工作条例》明确指出:“编纂地方志应当做到存真求实,确保质量,全面、客观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这种认识,正体现了新方志的成熟,来之不易。
续修志书对政治运动的补遗应引起充分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补救措施(史学界正在兴起的口述历史,无疑有助于修志收集资料),倘若将这一任务推给后人,史实将随着时间推移而模糊,资料收集的难度日益增大,离真实性也就距离越来越大。
今天在社会的转型期中,复杂多变的社会现象,同样需要修志人员以正确的立场和方法,全面、客观地观察和记述史实,同样需要史家之长的史才、史学、史识和史德,才能使新方志不辱历史使命。这也是回顾首轮修志这段经历的意义之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