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理论是当代政治学的核心理论,词源学意义上的民主源于古希腊,而近代民主政治的萌芽则缘起于中世纪英国的议会制度。西方民主制度具有虚伪性与欺骗性,它是维护资本主义制度的“政治外壳”。社会主义的“人民民主”不同于西方的民主,它是实现由政治民主过渡到社会民主而必然采取的形式,正确理解“人民民主”的实质内涵对于坚定不移地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不无裨益。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要“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它是社会主义制度无比优越性的生动体现,这也就决定了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与核心。然而,对于何为“人民民主”,如何保障“人民民主”存在诸多困惑。有人指出,唯独效仿西方实行普选,采取多党制,才是真正的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然而这恰恰是对于民主内涵及“人民民主”的误读。
一
“民主”一词源于古希腊,意指“人民的统治”。这看似与“人民当家作主”具有同一内涵,实则却离“人民民主”相去甚远,因为在古希腊,“人民”仅限于成年男性公民,它既不包括奴隶和外邦人,亦不包括妇女和儿童。正是在这样一种意义上,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对于雅典民主制深恶痛绝,在他们看来,当时的民主无异于“暴民统治”,民主制不过是以牺牲智慧与财产为代价的平民统治而已,柏拉图的恩师苏格拉底恰恰被以“民主”之名而判处死刑。雅典民主的产生有着特定的历史因素,恩格斯曾指出:“雅典人国家的产生乃是一般国家形成的一种非常典型的例子,一方面,因为它的产生非常纯粹,没有受到任何外来的和内部的暴力干涉……另一方面,因为它使一个具有很高发展形态的国家,民主共和国,直接从氏族社会中产生。”[1]当这种民主政治进入罗马共和国以后却产生了异想不到的结果,那就是古希腊民主制度非旦没有被保留下来反而消失在了古罗马帝国的共和制度之中。“在公元200年之前, (或在古典希腊城邦衰亡之后的一个世纪,抑或在罗马政治制度形成后的很长一段时期),罗马人对希腊著作家与理论家毫无兴趣。……当我们论及管理机制的结构和政治行为的构架等细节时,差异如此之大,以至于我们不得不得出这样的结论:罗马在这一领域不存在任何重要的遗产。”[2]到了中世纪的欧洲,人们并不知古希腊文明为何物,古希腊时代的文化典籍已经荡然无存,至此古典意义上的民主已不见了踪影。
二
近代民主政治的萌芽缘起于中世纪英国的议会制度,其基本原则和制度架构在英国议会制度的产生、发展过程中都已经出现。民主主义者们从天赋人权理论出发,认为人们组织政府的目的在于保障人的基本权利如自由权、生命权、财产权等,他们创立了人民主权论、社会契约论、分权制衡论等学说,为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创建奠定了理论基础。比如洛克把保障公民的生命、自由、财产看作民主政治的根本,“我认为政治权力就是为了规定和保护财产而制定法律的权利,……而这一切都是为了公众福利。”[3]卢梭注重强调直接民主制的价值,“主权既然不外是公意的运用,所以就永远不能转让”,“同理,主权也是不可分割的”。[4],密尔则强调代议制的可行性:“既然在面积和人口超过一个小市镇的社会里除公共事务的某些极次要的部分外,所有的人亲自参加公共事务是不可能的,从而就可以得出结论说,一个完善的政府的理想类型一定是代议制政府了。”[5]为了保障民主制度的实施,思想家们还提出了分权制衡理论,如孟德斯鸠始提出了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制约的理论,这对1787年的《美国宪法》、1791年-1795年的《法国宪法》和1792年的《普鲁士法典》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近代民主理论在自身的发展过程当中被批判和不断完善。进入20世纪,民主理论的发展呈现了两个方面的特征:“一是对视民主为‘人民的统治’的古典民主理论的否定,另一是从规范的民主理论向经验的民主理论的转换。这两个特征一方面反映了传统的民主理论与现代的民主事实的矛盾,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本世纪后半期西方政治学研究方法的实证化趋向。[6]无论是以本特利、杜鲁门、达尔和林德布洛姆为代表的多元主义民主也好,还是以韦伯、米歇尔斯、莫斯卡、米尔斯和熊彼特为代表的精英主义民主也好,抑或近年来引起广泛关注的协商民主也罢,不外是资本主义制度下虚伪民主制度的表现形式,正如列宁所说:“资本主义社会里的民主是一种残缺不全的、贫乏的和虚伪的民主,是只供富人、只供少数人享受的民主。”[7]资本主义的现代国家“只是资产阶级社会为了维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共同的外部条件使之不受工人和个别资本家的侵犯而建立的组织。现代国家,不管它的形式如何,本质上都是资本主义的机器,资本家的国家,理想的总资本家。”[8]诚然,西方的民主理论有很多值得我们借鉴和吸纳的地方,但是作为一种国家形式,资本主义民主必然要过渡到社会主义民主进而实现社会民主,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不承认这一点就是否认历史的辩证法。
三
马克思主义认为,实现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条件是人类彻底的解放,阶级和国家的存在,使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形同空中楼阁,民主在现实社会和政治生活中的实现程度取决于人类自身解放的程度。政治解放作为人类解放的一个必经阶段,使得政治民主的实现成为社会民主实现的前提。从这一点来说,政治解放所实现的民主也还只是形式上的民主,但是它却是过渡到社会民主所不可逾越的鸿沟。恩格斯认为,政治民主不可能自然趋向社会民主,社会民主的实现需要进行彻底的社会革命,政治民主仅仅为社会民主的实现,即社会革命提供了一种手段。[9]正是基于这一点,列宁认为无产阶级民主与社会主义民主是民主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发展的两个阶段,无产阶级民主具有社会主义民主的性质。从这样的一个逻辑出发,我们可以看出,通过无产阶级革命推翻资本主义社会,建立社会主义社会进而实现共产主义是实现“人民的统治”的必然选择。“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科学的思想指引下,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推翻了三座大山,建立起了民主共和国,从而实现了政治民主,这种民主就是我们所称的“无产阶级民主”或“人民民主”。抗战胜利前夕,黄炎培曾就中共如何跳出“历史周期率”表现出了相当的忧虑,毛泽东对于这个问题的答案很明了,“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10]毛泽东所说的民主指的就是人民民主,亦即人民当家作主。这种民主是“民主”与“专政”的统一,是对无产阶级的民主与对反动阶级的专政。正如前文所言,新中国的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还不能实现完全意义上的“人民的统治”即社会民主,政治领域的不平等虽已被消除,但是经济领域即市民生活领域的不平等仍旧存在。邓小平同志于1978年提出了改革开放的思想、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这些理论都是为实现社会民主这一宏伟目标而做的不懈努力。新中国成立六十多年、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就,思想文化领域也呈现了欣欣向荣的局面,但有一点是不容置疑的,“西方式民主”与“东方式民主”虽同样产生于17世纪后半期,但是到了19世纪却经历了不同的发展路径,“人民民主”是挽救中国以及适合中国实际的当然选择,而所有谋求与西方民主同质化的尝试必然使中国的民主建设陷入歧途。民主可以被当作“普世价值”,但不同的民主却有不同的适用范围,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的。”[11]这句话同样适用于当下。可喜的是,中国的共产党人正在探索一条适合发展中国民主的道路,他们所倡导的以党内民主推进人民民主,进而实现社会民主,无疑是适合我们国情的一次积极而有意义的尝试。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18
[2] (英)M.芬利.希腊的遗产[M].张强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4.36
[3] (英)洛克.政府论(下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 1996.4
[4]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 2003.31-32
[5] (英)密尔.代议制政府[M] .北京:商务印书馆, 1982.55
[6] 陈炳辉.20世纪西方民主理论的演化[J].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3)
[7] 列宁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72.248
[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436
[9] 参见:王沪宁.政治的逻辑: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原理[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
[10] 黄炎培.八十年来[M].北京:文史资料出版社.1982.148-149
[1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