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各界代表会议到人民代表大会
——中共地方民主建政的成功探索
摘要:新中国成立前后的地方民主政权建设中,在共产党领导下,先后召开各界代表会议、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3—1954年,全国范围内又相继召开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标志着地方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完成了代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历史使命,而由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的协商委员会继续代行地方人民政协的权利。随着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和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诞生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颁布了第一个《政协章程》,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新型政党制度,从而走出了一条既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议会制,也有别于苏联和东欧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的苏维埃制,并与中国国情相适应、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政治发展道路,为人类政治文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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