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 江国成)2011年年初,在中国走出国际金融危机阴影、经济回升向好势头进一步巩固的关键时期,一轮“物价冲击波”席卷而来——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较快增长,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继上年涨幅突破3%后一路攀升。与此同时,各地商品房价格也似脱缰野马过快上涨。物价和房价双双居高不下,加大了城乡居民生活压力。
针对这一情况,中央果断提出,要把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作为宏观调控首要任务。一年来,“为稳定物价,中央出台了控制货币、发展生产、保障供应、改善民生等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主任范剑平回忆道。
为增加供应,稳定农产品物价,各地积极落实促进农业稳产增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对重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此外,国家还建立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制度,落实生猪生产扶持政策。
为调动农民积极性,增加紧缺农产品生产和储备,国家进一步提高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启动实施棉花、油菜子、大豆临时收储和重要农产品收购,并做好相关商品的储备与投放和进出口调节工作。
受益于上述措施,2011年全国粮食生产喜获“8连增”,为稳定物价总水平提供了可靠的物质基础。
今年,国家还采取一系列措施,降低流通成本,取消、降低和减免了一批涉农涉企收费,包括对蔬菜等农副产品生产流通用水、用电等实行价格优惠政策。
为减轻物价过快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全国各省份建立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政府按机制临时发放价格补贴。今年以来,各地已发放200亿元以上的价格补贴。
上述政策措施对于控制物价,缓解通胀预期发挥了积极作用。
时至年中,各地各部门继续全力贯彻落实中央“控物价”各项政策措施,国际经济形势却急转直下——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向意大利、西班牙蔓延,美国主权信用降级给全球市场带来剧烈震荡,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不断上涨……
为把物价涨幅降下来,同时又不使经济增速出现大的波动,中央决定,继续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宏观调控首要任务,同时根据形势变化,提高政策的针对性、灵活性、前瞻性,切实把握好宏观调控的力度、节奏和重点。
三季度后,调控政策效果显现,物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今年1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涨幅回落到4.2%,比上月回落1.3个百分点,比年中峰值回落了2.3个百分点。各地商品房价格稳中有降。
但从百姓感受来看,物价仍居高位,低收入群体生活压力较大。加上国内劳动力、资源等价格上涨形成的成本推动因素,以及欧美国家新一轮货币量化宽松政策的不确定性,未来价格走势不容乐观。
12月中旬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当前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和物价上涨压力并存,明年工作要继续采取综合措施,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防止价格走势出现反弹。明年要坚持不懈抓好“三农”工作,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要落实好“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12月16日,在部署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工作会议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指出,明年“要继续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任务,统筹考虑国际和国内因素、短期和长期因素,进一步完善价格调控政策,努力实现明年价格调控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