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界普遍认为,1964年中苏第一轮边界谈判没有取得任何实质性的成果。其实,虽然形式上双方没有签订协议,但是,在谈判过程中,双方在共同边界走向等方面达成了诸多的共识,这是不应被忽视的。如果从大背景、宽视野、长时段来看,这次谈判取得了宝贵的经验,而且为以后中苏边界谈判的顺利完成奠定了一定的前期基础。本文运用相关资料对中苏第一轮边界谈判的历史背景、进程及其经验启示进行初步梳理和阐释,以求教于方家。
一、中苏第一轮边界谈判的历史背景
中苏边界全长约7600公里,东段4200多公里,西段3300多公里。[1]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后,中苏关系进入“蜜月”时期,两国边界相安无事。1960年中苏论战扩大到国家关系领域,两国边界开始出现紧张局势。2月,苏联边防军占领中国内蒙古自治区与苏联接界的额尔古纳河上属于中国的克鲁赤纳岛。7月6日,苏联边防军在新疆博孜艾格尔山口追打中国牧民,造成流血事件。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两国边界地区发生的第一起比较严重的冲突事件,标志着苏联将两党意识形态论战扩大到国家关系层面,催化了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的发酵。8月,苏方指责中国牧民企图再次“侵入”博孜艾格尔山口和别尔捷山口地区。[2]8月17日,苏联向中国政府提出抗议。[3]8月22日,中方提出:边界问题要通过谈判来解决,在未解决之前应维持边界现状,避免武装冲突。[4]8月31日,中共中央发出给新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和黑龙江、吉林省委《关于为全面谈判中苏边界问题做好准备工作的通知》,通知说“中苏边界在历史上存在一些悬案,解放后也发生一些新的问题。最近在新疆阿图什县又发生边界争执……中国政府准备就中苏边界问题在必要时同苏联举行全面的谈判,争取解决中苏边界上的历史悬案和解放后的新案。为此,要求立即着手为谈判进行六项准备工作”。周恩来在审改这一通知稿时,增写了第四项:“对发生争议的地区,如果需要实地勘察,必须先向中央请示。”[5]9月21日,中方提出开展双边陆地边界谈判的建议。而苏方认为,“双方之间不存在有所谓的‘争议地区’”,也就没有必要进行外交谈判重新划定和勘定双边陆地边界。[6]9月28日,苏方报告指出,“在1951年出版的某些中国地图上,一系列地段的边界线(尤其在塔吉克斯坦和吉尔吉斯地区)不正确,极大地偏离条约签订的国界线而有利于中国”。[7]
据苏方学者记载,1960年内中方“侵犯”边界约有100起,1961年“侵犯”边界次数又增加了,到了1962年中国军民“侵犯”苏联边界有记录的就达5000多起。[2](p.207)苏方学者所指中方人员“侵犯”苏联边界的次数增加,与苏联策动中国新疆地区边民大规模越界外逃的“伊塔事件”不无关联。1962年4月,苏联驻华机构开始在新疆大规模地非法发展“苏侨”,引诱和鼓动伊宁、塔城一带边民去苏联。这些边民在苏联领事馆的煽动、哄骗和引诱下,于5月底发生了大规模边民逃往苏联的事件,致使当地生产和党政机关陷入瘫痪状态,损失极大。外逃人员前后共达6.15万人,带走和损失牲畜23万头,包括大片土地荒芜和暴徒抢劫财产的损失,折合人民币达7000余万元。[8]而苏方则辩称,“当时居住在新疆的数万名苏联公民以及从俄国迁来的人,主要是哈萨克人和维吾尔人,不堪忍受艰苦的生活条件和中国当局的迫害,不合法地移居苏联。”[2](p.208)这种解释显然是站不住脚的。12月,赫鲁晓夫在苏联最高苏维埃会议上发表讲话,指责中国不收回香港和澳门,却与印度发生冲突。1963年3月8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指出,对于“一些历史遗留下来悬而未决的问题,我们一贯主张,在条件成熟的时候,经过谈判和平解决,在未解决以前维持现状,例如香港、九龙、澳门问题,以及一切未经双方正式划定的边界问题,就是这样”。[9]
1963年8月23日,中方提出了关于维持边界现状、避免冲突的建议。9月21日,苏方做出回应:“为排除可能的‘误解’,双方可就核定‘个别地段的边界走向问题进行协商’”。[10]9月27日,中方照会苏联政府,正式提出了不平等条约问题。[11]11月21日,苏联回复照会指出,十月革命后,“苏维埃国家已经废除了沙皇俄国单独或者与帝国主义列强共同强加于中国的一切不平等条约,并在完全平等和互相尊重主权的基础上,开始同中国建立关系。照会表示不解,为什么现在中国的官方文件中又出现了并不存在的‘不平等’条约问题。”[2](p.210)11月29日,苏共中央致信中共中央,指责中方人为地制造领土问题。[12]12月31日,赫鲁晓夫发起了新一轮的“和平攻势”,他致信世界各国政府首脑,建议缔结“不使用武力解决领土争端”协定[13],这封信强调“不分事情的是非曲直如何,不赞成用武力解决边界或领土争端”,[14]来应对中国提出的沙皇俄国通过不平等条约割让中国领土的问题。据苏方学者记载,1963年中方“侵犯”边界就有4000多起,“侵犯”边界的中国公民与军人超过10万人。[2](p.208)而据中方记载,1960~1964年10月间苏方挑起的边境事件约为1676起。 中苏双方的资料都说明,这一时期边界地区是不平静的,冲突在不断升级。
二、中苏第一轮边界谈判的历史过程
1964年2~8月,在中国政府的倡议下,中苏两国政府在北京举行副部长级边界谈判。苏方一直回避“边界谈判”的提法,而称之为“核定边界线的苏中协商”。[2](p.213)中国代表团团长是外交部副部长曾涌泉,副团长为外交部苏联东欧司司长余湛;苏联代表团团长是国防军司令泽里亚诺夫上将,副团长为苏联驻华使馆公使衔参赞谢尔巴科夫。双方共举行了8次全体会议,10余次团长会议和30多次顾问专家会议。[15]
(一)中苏论战导致双方立场殊异
2月26日,在谈判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双方围绕历史上中俄不平等条约问题进行辩论。中方指出,“尽管目前有关中苏边界的条约是沙俄在中俄两国人民处于无权地位的情况下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但中国政府从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原则和加强中苏两国人民友谊的愿望出发,仍准备以这些条约为基础解决两国边界问题,签订新的条约,不要求收回被割去的150多万平方公里中国领土。关于任何一方违反这些条约占据另一方的领土,原则上必须无条件归还。但双方可以根据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考虑当地居民的利益,对某些地区的边界做必要的调整。” 苏方基于自身利益考虑则认为,苏中边界是历史上形成的,两国间不存在领土问题。苏方不但不承认条约的不平等性质,也不同意以条约作为“唯一”基础解决边界问题。除“条约文件”划定的边界线外,苏方提出“‘历史形成线’和‘实际守卫线’也都是解决边界问题的基础,即所谓的‘三条线’”。这实际上要中方承认沙俄武力侵吞和苏联违约侵占的中国领土都是苏联的,中方当然不同意。中方指出,列宁领导的苏维埃政府曾宣布过,“以前历届俄国政府同中国签订的一切条约全部无效,放弃以前所夺取的一切中国领土”。而苏方则引用列宁说过的“符拉迪沃斯托克(海参崴)距离我们虽远,毕竟是咱们的城市”来证明列宁从未对苏中边界表示过怀疑。[16]3月16日,在谈判的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曾涌泉发言指出:“在中苏边界上,长期以来一直只有为数不超过200人的边防警卫人员”。由于中方对苏方的信任与友谊,才使苏方得以不断蚕食中国一方的土地。[17]而1963年3月21日,苏方国家安全委员会在给苏共中央的报告中指出:“最近3~4月以来,中国当局采取了实际措施,加强军队保卫与苏联接壤的国界。他们新建了10个边防哨所,每个哨所人数10~30人,以前建立的21个哨所,每个哨所的人数增至30~60人。1963年2月10~12日发现,边防支队总人数近1000人抵达黑河地区,分布在黑河各县以保卫国界。”[7](p.511)这证明了中方说法的可信性,即中方原来在中苏国界驻军很少,在中苏发生边界问题后,边界地区驻军才相应增多。
(二)转入实质问题的边界谈判
鉴于自2月25日以来在北京举行的中苏边界会谈没有取得进展,周恩来分别于1964年4月2日、10日、28日约有关方面负责人对此问题进行讨论。[5](p.631)随后,中方主动将谈判引向理性务实的轨道,曾涌泉在第三次会议上建议双方交换按各自理解标出边界线的地图,随后在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宣读了交换边界线地图的具体意见。4月18日,在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双方交换了标有各自主张的边界线的大比例尺地图(东段1∶100000,西段1∶500000)。[16](p.8) 对照双方边界地图,存在争议的地区面积共约3.5万平方公里。西段共有争议地区19块,面积3.4万多平方公里。东段共有争议岛屿600多个,加上有争议的洲渚(河滩地),总面积1300多平方公里。[18]“苏图线”在许多地带偏离“条约线”划在中国境内,有些地方的偏离幅度还相当大,实际上违约划走了中国的领土。如苏方认为,“黑龙江和乌苏里江上有1318个岛屿,其中1037个是苏联的,269个是中国的,还有国界线通过的12个岛屿两国共用。”[7](p.510)在乌苏里江和黑龙江地段,“苏联政府把边界线几乎全部画到了中国岸边,有的地方甚至画到了中国的内河和岛屿上,把主航道中心线中国一侧的七百多个中国岛屿画去了六百多个,面积达一千多平方公里。”[19]这从未被历届中国政府所承认。上述两条线中间的地区实际上都是中国领土,但是从准备谈判的角度出发,中方将其称为“争议地区”。苏方“实际守卫线”与“苏图线”基本一致,但在一些地段前者脱离后者偏入中方(个别地方偏入苏方),这说明,苏方甚至越过自己主张的边界线占据着一些中国领土,这些地区也是争议地区的组成部分。双方组成专家工作小组,具体讨论了东段边界问题。东段边界全部争议地区的面积为1365平方公里,主要是江中的岛屿。[15]根据主航道划界原则,苏方代表不得不承认《中俄北京条约》附图的红线不能表示江中边界的确切走向,也不可能划分岛屿归属;并且不得不同意江中的边界和岛屿归属,应该按照主航道中心线划分,[19]即通航河流以主航道中心线分界,非通航河流以河道中心线为界,并以此为依据大致划分了河中岛屿的归属,[20]主航道中心线中方一侧的400多个争议岛屿以及约600平方公里的争议水面划归中国。[1]但双方对位于黑龙江、乌苏里江汇合处的黑瞎子岛归属争议不下。中方主张,根据1860年《中俄北京条约》规定及公认的国际法准则,该岛应属于中国。而苏方则认为,按照《中俄北京条约》的附图红线及界碑,该岛归属于苏联。[16](p.9)
至此,双方关于边界具体问题谈判的共识和分歧已经比较清晰,对于部分解决中苏边界问题燃起希望。
(三)意外中断的中苏第一轮边界谈判
中苏最终没有签署任何协议与当时双方主要领导人的外交战略有一定的联系。在谈判过程中,1964年6月8日,苏共中央发出党内文件指出:“近年来出版的一些大专院校历史教科书和教学参考资料,以及学术书籍和历史地理地图,对于中苏两国之间国境线的确定问题有着不正确的阐述。对于俄中十七世纪到二十世纪所签订的尼布楚条约、瑷珲条约、天津条约、北京条约以及其他条约和协定给予的评价不确切。历史地理地图册、教科书和学术著作将从来没有属于过中国的领土列入到中国帝国的版图里。一系列苏联学者的著作,明显地夸大了中国文化对于远东地区和中亚地区人民的影响,并说在远东地区、西伯利亚地区和中亚地区,过去就有中国人的存在。”就此苏共中央决定:“一、责成苏联部长会议国家出版委员会、苏联高等教育部和中等专业教育部、苏联国家地质委员会、各加盟共和国高等教育部和中等专业教育委员会、各加盟共和国教育部修改教科书、教学参考资料以及地图册,删除其中对于中苏边境线确定问题所进行的不正确的评价,并为大中院校出版修改过的教科书以及参考资料;二、委托苏联科学院与苏共中央意识形态部协商、整理出版学术书籍,在这些书籍里,要以正确的立场阐述中苏关系以及中苏国境线划分的历史。”[7](p.513)
由此可见,苏方对通过外交谈判达成协议的诚意并不大,竟在临时抱佛脚地篡改历史教科书。而6月底,除黑瞎子岛以外,双方代表团已就包括黑龙江、乌苏里江在内的东段4200公里长的边界线走向达成一致。划分岛屿归属的原则不仅符合国际法准则,也符合苏联国内立法。苏方代表团向苏共中央报告,建议暂将有分歧的黑瞎子岛地段“挂起来”,先草签双方工作小组已达成的协议。[16](p.9) 7月1日,余湛向苏方代表团提出到北戴河疗养地休息一两周的建议。[21]但是,7月10日,毛泽东在同日本社会党代表团谈话时突然申明:沙皇俄国“一百多年以前,把贝加尔湖以东,包括伯力、海参崴、堪察加半岛都划过去了。那个帐是算不清的。我们还没跟他们算这个帐。” 显然,毛泽东旧事重提的目的是“采取攻势,说些空话”,使赫鲁晓夫“紧张一下”,以便在现有基础上达成一个合理的边界状态、边界条约。[22]7月13日,日本的三家主流报纸在显著位置刊登了毛泽东的讲话,随后在全世界传开。泽里亚诺夫听到此消息感觉不可思议。5月初,他曾专门飞返莫斯科,向赫鲁晓夫阐述苏方代表团的意见,并获得首肯。这个意见是:必须根据条约划定边界和解决边界全线问题上迎合中国。[23]而现在情况发生了变化,中方有了新举动,苏方也必须调整策略。7月中旬,苏共中央回复苏联代表团不同意签订协议,赫鲁晓夫指示:要么都解决,要么什么也不解决。[16](p.9)
综上可知,达成部分边界协议是在谈判第一线的双方代表团的主观愿望,但是,在中苏论战进入高潮的背景下,双方的主要领导人在彼时均无意全面、彻底地解决中苏边界问题。毛泽东的讲话将谈判又拉回到不平等条约这个原则性问题上,而苏共中央6月初决定修改历史教科书以及赫鲁晓夫所谓“一揽子解决”的态度也表明,其暂时也不想从根本上解决边界问题。7月30日,苏联代表团提出把谈判地点从北京改为莫斯科。8月15日,曾涌泉提出,若苏方不让步,中方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解决问题,被苏方解读为“毛泽东几乎是利用战争做了暗示”。[7](p.516) 8月19日,赫鲁晓夫在苏共中央主席团会议上发表讲话,称6月底中苏边界工作小组双方达成的关于中苏东段边界绝大部分走向的协议草案和7月10日毛泽东的讲话,是“令人憎恶的文件和建议”。他建议应该在与中国的辩论中利用这份文件。他还指出:“边界是从旧制度继承下来的”,中国的封建者和中国的帝王“同样掠夺了这些土地,就像俄国沙皇那样进行的掠夺”,“那些被确定的与中国的边界线,可以这样说,分割的并不是中国人的,而是哈萨克人、蒙古人、吉尔吉斯人、乌兹别克人和其他人的领土”,“让他们通过民意测验的途径,来决定自己的命运”,“这也许是一份最有说服力的文件……而且将会适合于整个共产主义运动”,“全世界都承认,100个国家支持我们关于解决边界问题的意见。中国、朝鲜和越南——出于客观方面的考虑——没有支持我们。”他还指出,“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正在走向共产主义。我们反对战争,我们不以战争的途径解决争端问题,尤其是关于边界的问题。这是理智的方法。如果我们不承认这一点的话,那么,我们共产党人,与帝国主义分子还有什么区别呢?”社会主义国家之间争端最公平合理的解决办法,“将是通过被边界线分割的居民进行表决的方式,或者通过由社会主义国家组成的仲裁机关”进行仲裁。而如果其中一方反对的话,那么,最好是推迟解决这些问题。把这些问题交给时代和历史来解决。[7](pp.514~517) 8月22日,苏联代表团回国。9月2日,苏联《真理报》发表了毛泽东与日本社会党人的谈话,并发表评论:“无可争辩,沙皇政府实现了那种侵略政策,准确地说,这也是中国帝王尽自己的一切能力所实现的政策……仅仅根据‘在古老年代里,一个帝王曾经战胜了另一个,然后自己也遭到了失败’这个理由,怎么能够怀疑工人和农民对土地的权利呢”,“那些对15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是苏联领土的属性提出质疑的人们,是否会想到:世代生活和劳动在这片土地上的苏联人民,是如何对待这种谋求的,要知道,他们把这片土地视为自己的祖国,自己祖先的土地”。[7](p.515)评论还指出“坚持中国的领土要求的任何企图都会发生‘最危险的结果’”。9月15日,赫鲁晓夫在与日本议员谈话时指出:“苏联的边界是神圣的”,“谁胆敢破坏它,谁就会遭到苏联各族人民的最坚决的反击”。[24]9月25日,苏共中央主席团会议审阅驻华使馆的密码电报,密码电报指出:“在结论中应该更加谨慎,不能起到刺激的作用。应该避免冲突。”“中国人不希望发生冲突”。[7](p.518)9月底,苏联驻华大使契尔沃年科专门返回莫斯科,意欲劝说赫鲁晓夫同意签署两国边界东段协议,却无功而返。10月9日,毛泽东在接见阿尔巴尼亚国防部部长巴卢库时说:“赫鲁晓夫这个人,你不跟他放几通空炮,他不舒服。因为我们放了一通空炮,他的炮就放出来了。这样的空炮,以后我们还要放。”[23]10月13日,中方通知苏方,中国政府原则上同意中苏边界谈判下一阶段在莫斯科进行,至于什么时间在莫斯科谈判,可以由双方另行商定。[16](p.10)10月14日,赫鲁晓夫下台后,双方均未再提及恢复边界谈判的问题。当时,苏共内部处于一种不稳定的状态,根本无暇顾及边界事务,而且争议地区均被苏联实际控制,拖而不决可以继续保持苏联在解决边界问题上对中国的优势。1965年1月28日,苏共中央主席团决议指出:“苏联和中国之间没有领土问题。苏中边界是历史形成的,长期以来在我们两国之间边界是友好的和合作的,并且这种状况应该保持下去。基于国际主义的立场,涉及到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与边界安置相联系的问题不能成为他们之间争吵的对象,也更不能成为他们关系恶化的理由。而一旦出现这些问题,就应该以兄弟合作的精神来进行调整。”[7](p.523)可见,关于中苏边界问题,苏方的立场比照第一轮谈判时有很大的倒退,这为1969年更为激烈的边界冲突埋下了隐患。
三、中苏第一轮边界谈判的基本经验及其启示
在一段时间内,学术界对中苏第一轮边界谈判的评价是基本上没有取得实质有效的成果,是一场“聋子对话”。其实,1964年正值中苏论战进入高潮之际,两国关系也十分紧张。在此大背景下,这次边界谈判本身就具有重大意义:它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紧张的双边关系,确定了双方分歧的范围,为1969~1978年的第二轮谈判、1987年开始的第三轮谈判,以至最终解决中苏边界问题提供了达成基本共识的基础。另外,在复杂曲折的谈判过程中,也有很多经验教训值得汲取。
首先,和平谈判是解决边界纠纷的有效途径。和平谈判是解决边界问题的有效途径,单纯依靠武力只能两败俱伤,使问题愈加复杂。从某种意义上讲,中苏边界第一轮谈判本身就是成果,它缓和了两国的紧张关系,是双方沟通交流的媒介之一。1969年5月24日,珍宝岛事件发生之后,中国政府依然“准备通过和平谈判全面解决中苏边界问题,反对诉诸武力”。[19]10月7日,中国政府再次强调:“中苏边界问题应该和平解决,即使一时解决不了,也应该维持边界现状,而绝不应该诉诸武力。”[25]和平谈判便于双方就重大问题进行磋商,有助于缓和紧张局势。历史雄辩地证明中国坚持和平谈判立场的正确性,两国边界问题的成功解决是和平谈判解决边界问题的典型范例。
其次,“尊重历史,尊重现实,互谅互让”是边界谈判的重要原则之一。边界是历史上形成的,不能脱离历史简单地看待边界问题。尊重历史不是揪住历史问题不放,不能陷入历史是非的漩涡,而是在尊重历史的基础上解决现实问题,不能本末倒置,正如1969年5月24日中国政府声明中所言:“在肯定以有关目前中苏边界的条约为基础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对边界上的个别地方作必要的调整。”[19]1989年邓小平在接见戈尔巴乔夫时提出“结束过去,开辟未来”,[26]充分体现了中国政府对待历史与现实问题的科学态度。但是,对于国人来讲,结束过去不代表忘记历史,屈辱的历史必须铭记,知耻方能后勇,才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精神动力。
第三,“求同存异”是解决边界问题的重要策略之一。“求同存异”在边界谈判过程中主要体现为“摆异—求同—存异”。“摆异”即双方谈判之初提出的方案,提出己方所有的诉求,这是为实现本国利益最大化而采取的策略;“求同”是通过对比双方的方案,找到共同的部分首先肯定下来或者通过谈判将分歧不大的地方予以合理解决的过程。现代国家在边界谈判过程中一般遵循的是国际法通行的条约优先原则。因此,边界谈判达成的共识需要落实到协议上,这样才能真正成为法律依据。“存异”即双方谈判过程中无法调和的分歧,可以暂时搁置,等待条件成熟时再行谈判,在此之前维持现状。这一策略实施一般受到国际形势、双边关系以及谈判进程等因素的影响。
[参 引 文 献]
[1]王博:《中俄(苏)边界:见证历史 建设未来》,《世界知识》2009年第17期。
[2]〔苏〕A·普罗霍罗夫著、北京印刷三厂工人理论组等译:《关于苏中边界问题》,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第206页。
[3]李学君、〔俄〕季卡廖夫主编:《俄中关系:世纪之交时的求索》,民族出版社2001年版,第301页。
[4]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编:《外事见闻》,中国文史出版社2011年版,第101页。
[5]《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中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346~347页。
[6]齐鹏飞:《大国疆域:当代中国陆地边界问题述论》,中共党史出版社2013年版,第296页。
[7]沈志华编译:《俄国解密档案:新疆问题》,新疆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507页。
[8]周文琪、褚良如:《特殊而复杂的课题——共产国际、苏联和中国共产党关系编年史(1919~1991)》,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531页。
[9]《评美国共产党声明》,《人民日报》1963年3月8日。
[10]姜毅:《中俄边界问题的由来及其解决的重大意义》,《欧洲研究》2006年第2期。
[11]〔苏〕A·普罗霍罗夫著、北京印刷三厂工人理论组等译:《关于苏中边界问题》,第210页;王博:
《中俄(苏)边界:见证历史 建设未来》,《世界知识》2009年第17期。
[12]《中共中央和苏共中央来往的七封信》,《人民日报》1964年5月9日。
[13]《赫鲁晓夫写信给世界各国政府首脑 建议缔结“不使用武力解决领土争端”协定》,《参考消息》
1964年1月4日。
[14]《夏皮罗说赫鲁晓夫建议不分是非曲直 路透社认为这是要中国不要使用武力解放台湾》,《参考消
息》1964年1月6日。
[15]马叙生:《踏勘边界谈判交锋——找回失落的国界线(之二)》,《世界知识》2001年第12期。
[16]周晓沛:《中苏中俄关系亲历记》,世界知识出版社2010年版,第7~8页。
[17]杨东晓:《蜜月期的边界》,《新世界周刊》2008年第21期。
[18]李丹慧主编:《国际冷战史研究》2004年第1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74页。
[19]《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声明 一九六九年五月二十四日》,《人民日报》1969年5月25日。
[20]李凤林:《亲历中苏(俄)边界谈判》,《百年潮》2008年第7期。
[21]沈志华主编:《中苏关系史纲》,新华出版社2007年版,第362页。
[22]何明、罗锋:《中苏关系重大事件述实》,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384~385页。
[23]韩永:《外交档案解密:毛泽东为何要跟苏联算领土账》,《中国新闻周刊》2009年第12期。
[24]萧冬连:《五十年国事纪要·外交卷》,湖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96页。
[2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声明 一九六九年十月七日》,《人民日报》1969年10月8日。
[26]《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 年版,第29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