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普世价值”之说渐见流行。一些人或宣扬西方自由主义的“普世价值”,或赞颂民主社会主义的“普世价值”,或把所谓儒家经典中的“圣心王意”、“天道性理”奉为“普世价值”。既然是“普世价值”,似乎就符合世间一切人的利益,凡是世人都应趋而奉之,不会说“不”了。这就不免使人有些神秘感。更有趣的是,有的人一面把意识形态性很强的内容说成是“普世价值”,一面又把所谓“淡化意识形态”宣扬为“普世价值”,叫人摸不着头脑。本文试图对此作些分析讨论。
一
为了深入地认识问题,阐明我们在“普世价值”问题上的基本观点和为什么在历史领域不应侈谈“普世价值”,需要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一步进行分析和讨论。
为此,我们要回顾和援引恩格斯对于杜林“永恒道德”论的分析批判。
杜林是一个先验主义者和形而上学者。他为了鼓吹人类历史领域也存在“永恒真理”、“永恒道德”、“永恒正义”,先确定了他的道德观和正义观适用于一切世界,认为道德的原则凌驾于“历史之上和现今的民族特性的差别之上”,而且不容许“对这些原则的绝对适用性表示失望”。他的道德论就是这种普遍适用的“永恒真理”。如果用今天有的人的语言,这些原则显然也就是“普世价值”了。对这种“永恒道德”论,恩格斯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和批判。
首先,恩格斯指出道德是具有历史性的。人们的道德观念因历史时代、历史条件的发展变化而变更。就拿道德领域被认为具有绝对意义的善恶来说,其对立就是“在属于人类历史的领域中运动”,善恶观念从一个民族到另一个民族、从一个时代到另一个时代变更得这样厉害,以致它们常常是互相直接矛盾的。因此,不存在超历史的适合于一切民族和时代的善恶观念。
其次,恩格斯指出,在阶级产生以后,道德又具有阶级性。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道德。“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吸取自己的道德观念。”因此,不存在超阶级的、对各阶级都“绝对适用”的道德。与此同时,恩格斯还分析了不同阶级的道德论中的某种共性和不同社会形态中某种共同的道德戒律的问题,指出由于“有共同的历史背景”,不同阶级的道德论还是有一些共同的东西的。但归根到底,人们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经济关系中吸取自己的道德观念的,所以各个阶级“都各有自己特殊的道德”。由于“经济发展阶段”的相似或限制,不同的社会里也会有大致相同的道德论,但这绝不意味着“永恒道德”的存在。从动产的私有制发展起来的时候起,在一切存在着这种私有制的社会里,道德戒律一定是共同的:切勿偷盗。但是,在消灭了私有制、消灭了阶级,从而“在偷盗动机已被消除的社会里”,如果有人把“切勿偷盗”宣布为道德原则,就只会遭到嘲笑了。
所以,恩格斯说:“我们驳斥一切想把任何道德教条当作永恒的、终极的、从此不变的道德规律强加给我们的企图,这种企图的借口是,道德的世界也有凌驾于历史和民族差别之上的不变的原则。相反地,我们断定,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而社会直到现在还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所以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他指出,在历史发展中,道德方面“总的说是有过进步的。但是我们还没有越出阶级道德。只有在不仅消灭了阶级对立,而且在实际生活中也忘却了这种对立的社会发展阶段上,超越阶级对立和超越对这种对立的回忆的、真正人的道德才成为可能。”
之所以较多地回顾和援引恩格斯对于杜林“永恒道德”论的剖析,是因为这里直接涉及对所谓存在具有“绝对适用性”的道德原则的评析。杜林鼓吹“永恒道德”论的借口,就是认为存在着凌驾于历史和民族差别之上的道德原则,即类似于今天一些人所说的历史和道德领域里的“普世价值”。因此可以认为,恩格斯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对于杜林“永恒道德”论的深入剖析,实际上也为我们今天看待“普世价值”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方法。由此,也可以进而形成我们在这个问题上的基本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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