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抗战相持阶段到来时形势的发展变化,中共中央关于成立南方局的决策经历了一个演变过程。主导这个演变过程的是毛泽东的战略思想,同时周恩来关于华南形势及其敌后游击战略的认识也在一定时期起了作用,这是“南方局”曾在桂林出现的一个原因。但这与中共六届六中全会确定的设立中央局的规范程序相悖,与时局的发展情况不吻合,也与毛泽东关于通过抗战打败日本帝国主义、成立新中国的基本战略构想和通过大统战在敌后由北向南逐步以战略包围敌人、发展自己,并通过在国统区的小统战配合保障之的战略部署不相符合。到1938年底1939年初,时局和相持阶段形势发展的总体趋势已经清晰,毛泽东的战略思考和部署最终形成,南方局以重庆为中心在国统区及部分敌占区全面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任务得以确定,成立南方局的决策过程最终完成,中共中央南方局于1939年1月在重庆正式成立。
[关键词] 南方局;抗日战争;战略相持阶段;毛泽东;周恩来;重庆;桂林
中共中央南方局,公认于1939年1月在重庆成立,但也有于1938年12月在广西桂林成立的观点(参见魏峡:《关于南方局几个问题的辨析》,《中共党史研究》1990年第5期。)。表面上看,这只是对一个机构的成立时间、地点有不同认识的问题,但若深究下去,则会发现它与毛泽东、周恩来等在抗战战略相持阶段到来时的总体战略思考密切相关,是一个值得研究的大问题。
一、设立南方局问题的提出
1938年6月18日,侵华日军攻占荻港,武汉保卫战开始。由于中日国力、军力的明显差距,武汉不守的可能性从一开始就存在。7月19日,中共中央长江局委员、东南分局书记项英致电长江局并中央,建议当武汉不守时,在长江以南设南方局,辖赣皖浙苏区、浙江、湖南、福建、广东等省,并建议长江局与东南分局合并为南方局。(转引自黄启钧:《抗日战争时期中共中央南方局是何时成立的?》,《党史研究》1986年第3期。)这是设立南方局的最早提议。
项英的建议,同半年多前成立的长江局密切相关。1937年8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决定成立中共中央长江沿岸委员会,委员为周恩来、秦邦宪(博古)、叶剑英、董必武、林伯渠,周任书记。但因周恩来在西安、山西等地忙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事宜,不能到任,该委员会未能成立起来,仅董必武以中共代表身份到了武汉。11月29日,王明等人从苏联回到延安。12月9—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由项英、周恩来、博古、董必武组织长江局,领导南方各省(滇、黔、川、湘、鄂、赣、皖、苏、浙、闽、粤、桂及沪、豫、新四军)的工作;由周恩来、王明、博古、叶剑英组成中共中央代表团,到武汉继续同国民党谈判,协商国共合作事宜,推动统一战线工作;将原中共中央苏区分局改为中共中央东南分局。这种组织设置和人事安排,考虑了统战工作的实际需要,中共代表团由周恩来领导,对应国民党中央当局,专做上层统战工作;长江局包括其下属的东南分局,则以项英为核心,领导除上层统战之外的南方一切工作,尤其是军事工作(主要由随后成立的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新四军分会负责)。但事情的发展却不尽如人意。23日下午,代表团与长江局举行联席会议,认为两者成员大致相同,为工作集中和便利起见,决定合并,对外为代表团,对内为长江局,由项英、博古、周恩来、叶剑英、王明、董必武、林伯渠组成,暂以王明为书记、周恩来为副书记。这一举措改变了中共中央决定中代表团、长江局的人员成分,加进了林伯渠,减弱了项英领导的东南分局的权力。合并后,长江局将领导南方武装斗争的职责几乎完全移交给东南分局,自己全力去做推动国民党当局抗战的统战工作。
项英成立南方局的建议,除基于抗战形势的考虑外,也在一定程度上针对上述举措。它以有所扩大的东南分局管辖范围1938年5月,东南分局的下属组织有:粤赣边特委、湘赣边特委、湘南特委、湘鄂赣特委、皖浙赣特(省)委、闽赣特委、闽东特委、浙江省委、赣南特委、赣东北特委、赣西南特委、南昌市委、赣北工委、赣东工委等。作为南方局的辖区,以东南分局为主体成立南方局,用以取代因武汉失守、战局剧变而失却依据、前途未卜的长江局,实现“十二月政治局会议”关于设立长江局决议的组织意图和政治意图,进而实行以新四军及其武装斗争为中心的战略。
对于项英的建议,中共中央书记处8月5日复电长江局并项英,认为项英的意见关系到长江局整个工作的布置,“请长江局首先讨论,再告中央决定”(转引自魏峡:《关于南方局几个问题的辨析》,《中共党史研究》1990年第5期。)。长江局讨论的结果是:将长江局领导的东南分局改为东南局;在长江以北地区设中原局;在长江以南设南方局。这即是说,将长江局的辖区一分为三,领导机构、工作人员则一分为二。按照这个设想,东南局继承东南分局;长江局由南方局继承,继续做国统区的统战等工作。这意味着,中共中央的战略设想,将由南方局、东南局、中原局分别落实。
二、临时的应急决定
1938年9月24日、28日晚,长江南面的富池口要塞和江北的田家镇要塞先后被日军攻占,武汉门户洞开,战局陡然紧张。面对这样的局势,国民党当局各机关开始了第二轮大搬迁。受其影响的中共机构,首推代表团和长江局,因其工作性质决定了它们必须与国民党中央当局同处一地,才便于工作。为此,早在2月间,长江局已派周怡率领八路军驻武汉办事处部分人员到重庆,成立了八路军驻重庆联络通讯处,为武汉以长江局为代表的中共机构在必要时迁渝作准备。
重庆以及四川,是控制西南的要地。1935年,蒋介石借围追堵截红军之机,进驻重庆,于10月设立了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重庆行营。但国民党中央政府与以刘湘、刘文辉为代表的力图割据自重的四川地方实力派矛盾重重,国民党政府迁渝则必使矛盾尖锐。尤其是汪精卫于1938年8月5日到重庆后,川中不利于蒋介石的可能性就更大了,蒋不得不防。正是很大程度上鉴于这个原因,在国民党中央机关第二轮迁渝时,其军委会却移驻到湖南。这种复杂局势也影响到中共中央,使其对南方局的成立问题难于马上作出最终决策。
为了应对复杂局面,提出党在新形势下的战略方针,中共召开了九月政治局会议和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作为六中全会的主要内容,毛泽东的政治报告《论新阶段》将论述的主题放在了抗战和统战及中共与其关系问题上。他认为,以武汉失守为标志,抗战将从战略防御阶段进入战略相持阶段;鉴于敌强我弱的基本战略态势,中国在新阶段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如何在现有基础上增加新的力量,渡过战争难关,停止敌之进攻,准备我之反攻”,明确了当前形势和增加新力量的全民族抗战的根本战略任务,当然也就明确了中共在新阶段以增加新力量为根本战略任务。基于这种认识,毛泽东强调统一战线的极端重要性,认为“长期的战争必须有长期的统一战线才能支持”,因此“新阶段同时即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发展的新阶段”。但毛泽东的认识并不到此为止,他同时就中共与统一战线的关系问题,着重强调抗战15个月来的经验“证明了支持长期战争与取得最后胜利之唯一正确的道路,在于统一团结全民族,力求进步与依靠民众,藉以克服困难,争取胜利,而不是其他”,指出“所谓统一战线,就是拿两个以上的阶级与党派之存在作前提的”。表明毛泽东的统一战线概念,是包括上层统战在内、但以团结全体人民的下层统战为主体内容的统一战线,即一种“大”统战概念,而非这之后愈益强调并逐步定型的专对上层阶级及人士展开的“小”统战。这就是说,在毛泽东看来,中共根本地是要在战略相持阶段发展和依靠人民的“大”统战力量,以此推动以国民党为主体的“小”统战对象的“进步”,使其有利于“大”统战力量的发展,实现最后胜利。(参见毛泽东:《论新阶段》,《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1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年版,第563、595、594、606、565、646、641页。)面对战略相持阶段,毛泽东关于中共的基本战略指导思想一仍其旧,围绕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这三个基本点来展开,要求既通过统一战线努力发展党影响的群众力量和维护国共团结抗战的局面,又通过统一战线和武装斗争进一步积极发展中共的力量,以达到既驱逐日寇,又极大提升中共实力、地位的战略目的。在这一基本战略思想指导下,根据相持阶段的不同形势,还需要对国共两党军队各自的战略任务作出调整。对此,毛泽东提出国共应分别“提高主力军的战斗力,保卫华中华南与西北,停止敌之进攻”和“广大地发展敌后游击战争,创立和巩固我之根据地,缩小敌之占领地,配合主力军作战”。(毛泽东:《论新阶段》,《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1册,第607、608页。)这即是说,《论新阶段》坚持毛泽东的基本战略指导思想,以“大”统战为旗帜和方向,以坚持抗日游击战争去发展中共力量为核心,以国共关系为主的“小”统战去配合“大”统战,构成了中共在新阶段的战略轮廓。
从毛泽东的上述战略思考来看,将长江局及其辖区一分为三,有利于中共中央的统一领导、武装斗争布局的扩大和增强、与国民党的统战不会削弱却还可能增强。所以,1938年9月22日政治局会议在听取了博古关于长江局对武汉失守后的工作布置的汇报后,决定设立中原局、东南局和南方局。
长江局分解后所设立的南方局的撤退方向或设立地点,需随蒋介石的行止来决定,而蒋和国民党中央当局已经并终将全部落地在重庆,故南方局只能设在重庆,才有利于开展统战工作。但蒋介石及其军委会并未马上撤往重庆,中共也认为“川刘左右极落后,在各省中欲打破其割据思想而提高到抗日与民主阶段以川刘为最难”(《中央关于同蒋介石谈判经过和我党对各方面策略方针向共产国际的报告》,《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1册,第183页。)。基于此,中共中央对南方局入川时间问题十分谨慎。既然国共都不愿立即入川,中共中央当然不能就南方局成立问题马上作出定论。但对于武汉必然失守、长江局必须赶紧分解和撤退的紧急局势,却需要立即作出应急性的决定。9月25日,书记处致电留在武汉的凯丰、董必武、叶剑英:武汉紧急,你们应依下列方针布置,“组织方面即依长江局原定之中原局、东南分局、南方局,重庆党报委员会及中央代表团五个方向布置;南方局暂与中央代表团、办事处一起入湘,党报委员会即与重庆通讯处一起”;“在西安的人员准备入川,武汉人员仍以一部分到中原,一部分入湘,小部分留汉随周、叶行动”;“必武即入川,凯丰在恩来到后入川,剑英、克农、文杰暂留汉”;“周、项即去汉,博随周行”。26日,政治局会议又决定,由周恩来、博古、叶剑英、黄文杰组织南方局,周恩来负责南方局和代表团。(参见中共重庆市委党史研究室编《中共中央南方局大事记》,重庆出版社2004年版,第11页。)电示中的“暂与”非常关键,它表明就南方局而论,书记处认为,因为蒋介石暂时在湘,代表团也就必须暂时入湘,南方局则因与代表团的主要成员基本一致,关键是周恩来身兼代表团、南方局二任,所以应“暂与”代表团一起入湘。这就是说,由于国共关系、代表团与南方局的关系,周恩来、蒋介石、代表团、南方局始终必须同在一地才便于工作,而最终决定一切的是蒋的去向,他最终何时落脚到何地,“暂与”也就结束在何时何地。因此,25日的决定,只是一个在形势不明朗、战略及其部署不能完全确定的情况下所作的临时性应急决定。
因为形势紧急,转移工作必须立即着手,又因为政治局会议已将六中全会的重要文件、议题都讨论通过了,周恩来在9月30日下午向全会作了中央代表团工作报告之后即动身离开延安,于10月1日赶回武汉。他同叶剑英一起组织在汉中共机关及人员分批撤往长沙、重庆;派黄文杰去广东指导省委撤退。但博古并未按书记处电示与周恩来一起回武汉,而是在延安继续开会,10月间去了重庆开国民参政会一届二次会议。这样,尚在撤退之前,南方局的组成人员就有一半不在武汉,当然不能按照议事规则开会讨论决定问题、正常行使职权了。所以,在撤离武汉之前,南方局未开会对成员进行分工、组建工作机构,而是由周恩来按照中央应急安排的决定和当时情况自行决断行事。按照中共的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组织规则,必须开会分工、设立工作机构才算新机构成立了。从这个角度看,在撤离武汉之前,南方局并未成立,而是依靠长江局系统来运作了撤退事宜。
三、毛泽东、周恩来对“过渡”和华南战局的不同战略思考
10月25日,蒋介石、周恩来先后离开武汉,前往湖南。27日,周恩来、叶剑英等抵达长沙。工作地点虽然发生了变化,周恩来心中的战略思考、工作内容却没有改变。六中全会对周恩来思想上影响最大的当有两点,一是遵从毛泽东的领导,二是遵循毛泽东的战略思想。关于第二点,《论新阶段》除了提出保卫华中华南及反对妥协之外,阐述的内容基本上就是一年前毛泽东已经提出并成功实践的中共的战略方针和部署,即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旗帜下,国民党军作为主力军,担负正面战场作战任务,八路军则在华北敌后发动群众,创建根据地,进行配合国民党军的游击战争。这一战略既是成功的,因而得到共产国际首肯,又因新阶段将到来而被扩大范围到原长江局辖区的华中。这构成周恩来遵循毛泽东战略思想的认识基础,促使周恩来希望以毛泽东战略思想为指导解决未来战略问题,包括形成对南方局在新阶段工作的战略指导。
10月7—9日,周恩来在《新华日报》发表社论《论目前抗战形势》,认为“敌人的损失和我们的进步,达到一定的程度,我们就可胜利地转入第二阶段,造成相持的局面”。“目前三期抗战(三期抗战,是国民党当局对以武汉保卫战为代表的这一阶段抗战的时间定名。),显然处在第一阶段尚未完结的时期,但应当指出:我们要争取三期抗战成为过渡阶段,即是说要使保卫武汉的战斗,能胜利地持久下去,使敌人的进攻难以继续深入,而过渡到第二阶段的相持局面。”这一论述早于毛泽东提出了进入相持阶段之前的“过渡阶段”的概念,并明确了过渡阶段成功的标志——持久保卫武汉、使敌难以继续深入进攻。但武汉不保几成定局,于是周恩来又说:保卫武汉“只是第一阶段能否即过渡到第二阶段的关键,而决不是能否继续长期抗战的关键。因为我们要使武汉保卫得住,能即过渡到第二阶段,就必须使直接保卫武汉的战斗,能持久地阻止敌人前进”,同时使敌后游击战能广泛发展到大江南北直接抓住敌人,新生力量能继续生长准备反攻,有了这些条件“才能胜利地有效地过渡到第二阶段”。这样,持久保卫武汉就仅是过渡阶段的一个内容、胜利过渡的一个条件而已,更关键的条件在于大江南北游击战的开展、新生力量继续生长以使敌难以继续深入进攻。(参见《周恩来军事文选》第2卷,第148—149页。)这篇文章既在遵循和宣传毛泽东持久战思想,又在对武汉保卫战尽最后的努力,同时也表现了周恩来希望将中共华北战略和经验运用到华南的心迹。12日,周恩来起草致国民党军事当局意见书《对日寇进攻华南的初步分析和建议》,认为日军“向南行动的决心”已为国际形势所刺激起来,这将不利于武汉保卫战,会切断我国际交通线,造成日寇对我政治上的分化,出现“广东成立地方妥协,造成福建特殊状态”,严重危害中国抗战。他因此提出“坚持华南抗战”的方针,并开列了“派大员统一四战区军政党的领导”、立即征调补充部队、“加紧动员广大民众”实行自卫、以保卫武汉来“配合华南的作战”、“注意宣传保卫华南”等九条具体建议。(参见《周恩来军事文选》第2卷,第164—167页。)表明他重视华南战局的观念,已进一步具体化,有了将未来的华南战场升格到主战场来对待的认识。12月18日,重庆《新华日报》发表周恩来的《论今后敌人的动向》,认为目前敌人正准备正面的继续进攻,封锁和切断我西南、西北的国外交通线,为此“更有可能先攻广西”,分兵进攻我敌后游击区域和游击部队,正扩大傀儡政权的组织,加紧汉奸的活动,造谣挑拨,所以“过渡阶段的长短,决定于战斗”,我们的战略任务是在政治上加紧国内团结,在军事上“加紧我们的布置”,加强正面战斗,加紧敌后游击战争的发展,加快我后方新的力量的补整和训练,以争取相持局面的到来。(参见《周恩来军事文选》第2卷,第170—172页。)这表明,周恩来强调相持阶段尚未到来,日军不会停止进攻,未来主战场之一在华南,必须大力开展华南敌后游击战争。其战略认识一如武汉失守之前:抓住目前尚在过渡时期的时机,学习华北,在华南造成新的敌后游击战争的战略态势,同时开展推动国民党蒋介石抗战的军事统战工作,达到配合华北华中、牵制敌人、停止敌之进攻、发展自己力量,将“过渡”推进到“相持”的目的。
按照上述战略思路,周恩来在湘桂期间,除了做发展进步文化、开展文化统战的工作外,实际上主要关心的是三件事:部署华南敌后游击战,对国民党开展军事统战工作,为南方局寻找落脚点。其中对于南方局的落脚点,通过长沙军事会议,周恩来已清楚国民党不会在湖南组织大规模抗战,且其机构很快将撤离长沙,原定设南方局于长沙的打算因而落空;与湘粤皆近而地处华南抗敌前沿和枢纽却又相对安全的重要城市就只剩下桂林了。11月初,周恩来、叶剑英决定派李克农、吴奚如等筹备组织桂林八办。12日,周、叶致电书记处,提议:各中央局、省县委“均请设统一战线部(或科),任友党友军联络工作及参加各方政权事宜”;建立“全国交通网”,“分西北、西南、海上三个中心:西安,任西北、华北、中原之联络。桂林,任东南、西南之联络。香港,联络沿海及海外。重庆,为三个联络中心的中心,办事处移驻该处”;各中央局的辖属省区党组织应当相应调整确定,各中央局驻地亦应明确,(参见中共重庆市委党史研究室编《中共中央南方局大事记》,第15页。)东南局辖苏皖、豫浙闽、皖鄂三个省委,南方局辖湖北、湖南、广东、闽粤赣、江西五个省委,并辖香港、上海两个党委及云南、贵州两个工委,建议东南局设在四川,南方局可于桂林、宁陵(应为零陵,即今湖南省南部的永州市。宁陵,在河南东部,在周恩来所划定的中原局辖区内,不可能成为南方局的驻地。)、宝庆选择一处地方。(参见黄启钧:《抗日战争时期中共中央南方局是何时成立的?》,《党史研究》1986年第3期。)这个建议对南方局的工作作了可以推知的全面的战略设想:南方局设于战场与后方的结合地带及交通联络网的关键点上,以军事包括军事统战为中心工作,领导华南乃至东南、华东的敌后游击战争。周恩来也是按此设想推进工作的。其间,一度于14日在衡阳设立八路军办事处(次年初改为交通站),表现了他考虑到与张治中等地方当局的关系,如电报中所说,仍在三地间犹豫比较。因为指挥华南战场的需要,加之蒋介石于12月1日到了桂林,周恩来最终选定了桂林。11月下旬,桂林八办成立。12月3日,周恩来等经衡阳到达桂林。同期,从武汉、长沙撤退下来的人员和物资,也都集中到了桂林。(参见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科研管理部、中共重庆市委党史研究室编《见证红岩——回忆南方局》上册,重庆出版社2004年版,第43页。)10日,周恩来、叶剑英致电书记处和各地:“周、叶已抵桂,南方局暂设此。特此通知。”并强调“南方局在桂林成立”。(转引自《中共党史研究》1990年第5期。)至此,按照争取“过渡”到相持阶段的认识和既定战略思路,周恩来将这件数月来未决之事划上了句号。也因此,现在少数论者认为南方局成立于桂林。
周恩来的这些行动无疑是以毛泽东战略思想为依据的。但正是在这些问题上,表现了他与毛泽东战略分析的不同。关键问题是对“过渡期间”的认定。毛泽东在《论新阶段》中说:“目前正处于向新阶段发展的过渡期间”,并且“敌占武汉并不即等于旧阶段的完结,新阶段的开始,由现在敌人尚能继续进攻到他被迫停止进攻之时的这段时间,还是一个由旧阶段转向新阶段去的过渡期间”。这即是说,过渡时期自武汉保卫战初起时就已开始,它的完成,即完全进入战略相持阶段,则以敌因种种原因而被迫停止进攻为标志。他之所以断定当时是过渡时期,其根据在于“武汉现正处于敌人的威胁中,敌人还要向广州、长沙及西北等地进攻”的判断。这个判断与周恩来的判断是一致的。但毛泽东同时又认为:“敌人占领武汉之后,他的兵力不足与兵力分散的弱点将更形暴露”,故“其总的战略进攻接近了一个顶点”、仅有一点进攻的余威了,只是“我们承认敌之进攻还有一点余威,并最好与最恰当的是估计到他的这点余威还相当的大,因此还有充分可能他要攻略广州、西安、宜昌、长沙、南昌、梧州、福州等处及其附近地区,甚至要准备他向着整个粤汉路与西兰公路之进攻”。(参见毛泽东:《论新阶段》,《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1册,第564、583、562、586、587页。)毛泽东实际上是按照他对于事情发展一贯做最坏打算、争取最好前途的认识与行为方法,在10月上、中旬不能确知未来情况时,为保险起见而留有余地,提出了“过渡期间”以便进一步观察。正因此,他的本意是认为日军进攻武汉是其在进攻阶段最后的、最大规模的行动,以此为顶点,武汉失守后,日军将停止战略进攻,其由进攻到停止进攻的“过渡期间”也就完结了,抗战将立即进入相持阶段,根本不再有“过渡期间”可言。这一估计得到了战局的印证,广州、武汉失守后,日军的战略进攻戛然而止,“过渡期间”已经结束。并且,国民党军和日军双方与战略相持形势相一致的战略部署已经形成,华南在双方战略中都非重点。因此,《论新阶段》实际上是按照没有“过渡期间”的设想,着重论证了直接进入相持阶段后的问题。它对相持阶段开始后很长一段时间中国的困境作了描述,那就是国家政权与作战阵地在地域上被敌分割、财政经济异常困难、英日或妥协或进一步冲突、国际援助可能暂时减弱、全国性伪政权有形成的可能并影响到抗日阵线中可能出现部分叛变和妥协空气增长、悲观情绪和意见分歧增加等。在毛泽东看来,这种形势决定了新阶段的全国性战略任务,应以政治及经济上的增强信心、克服困难、发展进步为主,其重心在于国民党坚持抗战和政治进步,以改善国共关系和巩固与扩大统一战线、改造军队、坚持和发展游击战争、国家民主化、民众运动的更大发展等;就中共而言,大大增强以国共关系为重心的统战工作力度,推动国民党坚持抗战及政治进步,以避免妥协投降危局,成为政治上的当务之急。这就是说,以统战工作维系国共关系,已成为中共在战略相持阶段的重要战略任务。同时,毛泽东已准确预见到由于没有“过渡期间”,武汉失守后,日军对正面的国民党军将再无重大战略进攻,将很快回过头来进攻华北等地,因此要求中共“应把敌后游击战争大体分为两种地区。一种是游击战争充分发展了的地区如华北,主要方针是巩固已经建立了的基础……又一种是游击战争尚未充分发展,或正开始发展的地区,如华中一带,主要方针是迅速的发展游击战争”,指出这样做的当前目标是“以免敌人回师时游击战争发展的困难”,长远目的是“为了生长力量准备战略反攻”。(参见毛泽东:《论新阶段》,《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1册,第584、593—600、604、607、621页。)可见,《论新阶段》提出的、毛泽东实际关心的中共当时乃至整个战略相持阶段的主要战略任务应该是两项:全力开展游击战争,以巩固华北、发展华中,粉碎敌之回攻,寻求自己军力实力的发展,坚持抗战;为此,要全面巩固与扩大统一战线,主要加强对国民党的统战工作,遏制其已经出现的妥协投降倾向,推动其进步,为敌后游击战争创造有利条件。照此,他关心的战略重点就只能是华北、华中及蒋介石、国民党、重庆而不可能在华南。所以中共六中全会确定了“把党的主要工作放在战区和敌后,大力巩固华北、发展华中”的战略方针。(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共党史大事年表》,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34页;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著:《中国共产党历史》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658页。)按此方针,其后一段时间,毛泽东将主要精力集中到了指导华北游击根据地对付日军已开始的回师进攻和新四军在中原的战略布局问题上。(参见《毛泽东军事文集》第2卷,第434—441页。)
从当时两大战略任务来看,南方局不处在华南敌后战场,却处在大后方,不能对华南战局有什么作为,却可以从就近、便利等开展统战工作的条件考虑,在当时以统战遏制妥协投降、配合敌后发展的战略问题上大有作为。因此,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对在重庆开展对国民党当局的统战工作才是中共中央代表团乃至南方局首要的战略任务,有着充分的认识。
四、中共六届六中全会对于成立中央局的新规范及南方局的正式成立
1938年9月14日,王稼祥传达的共产国际指示,确立了毛泽东的领导地位。要确保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对战略决策和部署之类重大事项的统一领导,当务之急是要提供一套从组织上给以保障的制度。27日,毛泽东建议在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一个中央工作规则。(参见《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中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90页。)他在《论新阶段》中特别强调“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明确了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党纪基本原则,要求以此来实施民主集中制、维护党的统一与团结、推动党的革命斗争。(参见毛泽东:《论新阶段》,《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1册,第651—652页。)这就决定了对于南方局成立问题,必须由中共中央最后决断。
10月15日,洛甫(张闻天)向全会作组织报告说:在新的情况下,中央要“在全国组织几个中央局,如北方局、中原局、东南局、南方局等,由中央直接指导,并代表中央直接指导各地方党”(洛甫:《关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与党的组织问题》,《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1册,第713页。)。后来的研究者们据此认定,这使九月政治局会议关于成立南方局的应急决定,经过了中央全会,从而成为正式决定。若略微检点已经公布的六中全会文件,就会明了对于洛甫报告中关于南方局的内容,全会并未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就是洛甫报告,从行文方式到组织程序,也只能算一个组织建议而非组织决定。全会文件除了变相表示全会承认九月会议关于南方局的应急决定继续有效之外,并未增加新内容,实际上是把决定权留给了会后的中央领导机构。因此,不能以九月应急决定或洛甫报告来认定南方局已经成立或不经政治局、书记处认定就可自行宣布成立。
按照毛泽东此前的建议,全会在最后一天通过了《中共扩大的六中全会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对于中央局的成立和职权作了规定:“中央委员会得按情形之需要在数省范围内成立中央局与中央分局”,由中央局或分局“代表中央指导各该地区党的一切工作”。从而明确了中央局事权不再是执行某单一战略任务或领导主要战略任务之外的一般组织工作,而是以完成全局性战略任务为核心全面指导该地区工作。
11月9日,政治局发出《中央政治局关于中原局委员会的通知》:“兹特决定:以胡服、朱瑞、朱理治、彭雪枫、郑位三为中央中原局委员,以胡服兼中原局书记。所有长江以北河南、湖北、安徽、江苏地区党的工作,概归中原局指导。”同日,还发出了《中央政治局关于北方局及分局委员的通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1册,第783、784页。)这两份通知表现了六中全会后的中共中央决心从中央局的成立这种头等重要问题开始,按照刚制定的规则,对党的工作进行规范化运作。从组织角度看,这实际上是对执行中央工作规则、规范中央局的成立做了一个示范,表明今后都得按此标准行事,对中央局的委员、书记、辖区、任务都须作出准确规定,才算合法有效。但很可能主要基于对战局不稳定性因而需保密的考虑,这两个通知未规定这两个局的驻地。所以,周恩来、叶剑英于12日致电书记处,认为各中央局驻地亦应明确。
将前述规定和示范等概括起来,可知9月之后,特别是六中全会以后,中共中央对于成立中央局的合法步骤(即程序),有了严格的规定:提出动议;中央委员会讨论并作出决定;政治局或书记处去具体执行,包括确定成员、书记、驻地、任务、辖区、发出成立通知等(书记处甚至可以重新作出关于中央局的成立、存废问题的决定,即最终决定权在书记处);中央局开会宣布决定、通知,进行分工,设置机构。这些对于南方局的成立,当然适用。
六中全会后,未见发出关于南方局、东南局的通知,原因很简单的:东南局没有任何变化,不需要通知;南方局虽已走过前两个步骤,甚至第三步的决定成员名单似乎也过了,但由于在战略及战略任务的认识上有分歧,其任务、驻地和辖区这些关键性因素都还是不定数,无法通知。因此9月的临时应急决定仍继续有效;南方局只有按照新规定,在满足上述形式要件和步骤之后,才能算正式成立。正因此,在政治局关于中原局、北方局的通知的末尾处标明发电方向时,皆写明“通知前总……恩来,重庆各台”(参见《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1册,第783、784页。),而不是“通知……南局……”,含蓄地表明在政治局看来南方局尚未诞生。
武汉失守后,日汪勾结进一步加紧。时局使蒋介石国民党政府投降危险陡然增大,中共深感抗战和党处在空前的危机之中。加强对国民党当局的统战工作,使蒋不投降,就进一步凸现出其重要性,设一中央局于重庆的需求激增。与此同时,在日本与汉奸拉拢、战线不再大变的“和平”背景下,国民党的反共活动也陡然升级。在重庆设中央局,加强统战工作,遏制反共趋势,也显得刻不容缓。
12月26日前后,周恩来在书记处电示的催促下,离开桂林,赶到重庆(周恩来抵渝时间,据袁超俊关于周恩来领导设立八路军贵阳交通站的时间推知当在12月26日之后、29日以前,参见《见证红岩——回忆南方局》上册,第43—44页。),立即开始以反妥协投降为主要内容的统战工作。1939年1月5日,书记处会议决定,将华南及西南各省合并成立一中央局,建议改名为西南局,由周恩来、博古、凯丰、张文彬、徐特立、吴玉章、叶剑英、廖承志、吴克坚、邓颖超、刘晓、高文华、董必武13人组成,以周恩来为书记。对此,周恩来、博古、凯丰于7日致电书记处,认为在华南及西南各省成立的中央局“以南方局名称为好”,又鉴于13位委员不常在一地,建议以周恩来、博古、凯丰、吴克坚、叶剑英、董必武为常委。13日,书记处复电同意南方局名称、常委等周、博、凯电内容。16日,南方局致电书记处,报告南方局已遵照中央指示开过会,进行了组织分工:周恩来负责统战工作委员会,博古负责组织部,凯丰负责宣传部及党报工作,叶剑英负责联络工作,吴克坚负责新华日报馆,邓颖超负责妇女工作委员会;因青年工作缺人,请求中央派蒋南翔来;南方局设于重庆,桂林设办事处联络湘、赣、粤、桂和香港……。(参见中共重庆市委党史研究室编《中共中央南方局大事记》,第18、20页。)原长江局的8名委员,除王明、项英、林伯渠外,5人留在南方局并担任常委。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上,南方局基本上沿袭了原长江局,但取消了军事部(即没有了这方面职能),增加了统战工作委员会,其下设军政组进行对国民党的统战工作,设以董必武兼任组长的社会组进行社会统战工作。这个分工表明南方局由书记带头、有起码半数常委抓统战工作,机构设置即工作任务也以统战工作为主,“大”、“小”统战并举,不再是桂林时期设想的以军事工作为主;还表明如南方局人员一致认为的那样,重庆南方局继承了长江局,却不存在与桂林南方局的继承关系。这即是说,仅从组织构建就已清晰可见,南方局已将毛泽东的战略设想开始予以落实。所以对于南方局开会分工及机构设置的报告,未见书记处有何异议,而是开始了这两个机构正常、不断的工作往来,因此南方局实际上被批准在重庆正式成立。
〔作者胡大牛,中共重庆市委党校教授,重庆40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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