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仍是“十二五”期间扶贫开发优先地带
全国扶贫工作会议27日在京召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范小建表示,“十二五”期间,国家选择部分贫困程度深、有代表性的集中连片地区,制定专项规划,加强资源整合,开展扶贫攻坚,继续对边境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的贫困乡、贫困村给予重点扶持。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加大对民族地区支持力度,始终是扶贫开发的一个重大方针,《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实施以来,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一直是扶贫开发的重点区域。数据显示,2002年到2009年,我国对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五个自治区和贵州、云南、青海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省份投入中央财政扶贫资金417.4亿元,占全国总投入的39.87%,同时安排专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2亿元。
范小建表示,少数民族地区的贫困问题具有特殊成因、特殊困难和特殊表现,要不断加大投入和工作力度,特别要提高各项措施的针对性。通过提高劳动力基本素质,实施教育扶贫;产业化扶贫要重点扶持民族特色产业发展;引导东部企业到民族地区创业;将扶贫开发与生态建设结合等措施实现扶贫开发与生态建设的良性循环。
前三季度全国重点县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实际增长9.6% 减贫形势较平稳
前三季度全国重点县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实际增长9.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4个百分点,我国减贫形势比较平稳。
据了解,在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扶贫系统在国家实施应对危机一揽子计划的基础上,重点从增加扶贫投入、加大整村推进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支持力度、帮助返乡农民工重新就业和自主创业、扶持扶贫龙头企业等方面提出了应对措施和建议,扶贫开发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范小建表示,2009年前三季度全国重点县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实际增长9.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4个百分点,我国减贫形势呈现出比较平稳的状态。
数据显示,2009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投入197.3亿元,比上年增加30亿元,增幅和增量均为1998年以来的最高水平。此外,国务院扶贫办与中国农业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加大对扶贫龙头企业扶持力度的意见》,强化了应对金融危机的措施,加大了信贷扶贫投入。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共安排扶贫贴息资金200多亿元。地方各级政府财政扶贫投入也有较大幅度增长,达到90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