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国史网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重要新闻 | 影像记录 |  教育指南
中国概况 | 人物长廊 | 大事年表
国史珍闻 | 图说国史 | 60年图片
专题研究 | 理论指导 | 政治史 | 经济史 | 征文启事 | 学 者
学术争鸣 | 学科建设 | 文化史 | 国防史 | 地方史志 | 学 会
论点荟萃 | 人物研究 | 社会史 | 外交史 | 海外观察 | 境 外
特别推荐 | 文 献 | 统计资料
口述史料 | 图 书 | 政府白皮书
档案指南 | 期 刊 |  领导人著作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经济史 >> 行业经济史
20世纪60年代国防科技工业系统关于“部院合并”问题的探讨
发布时间: 2017-08-07    作者:姬文波    来源:国史网 2017-03-25
  字体:(     ) 关闭窗口

  为加强对国防科学技术研究工作的组织领导,1958年10月,中共中央批准成立了国防部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防科委),负责加强对军内外有关国防科学技术研究工作的组织领导、规划协调、监督检查,主任为聂荣臻。20世纪60年代初,国防科委组建、发展了一批国防研究院所,国防工业部门陆续建立了第三机械工业部(主管航空工业,以下简称三机部)、第四机械工业部(主管电子工业,以下简称四机部)、第五机械工业部(主管兵器工业,以下简称五机部)和第六机械工业部(主管船舶工业,以下简称六机部),科研试制与生产的矛盾不断出现。国防工业部门的一些领导提出改变管理体制,将工业部与相关国防研究院合并的建议,即所谓的“部院合并”,由此在国防科技工业系统内引发了关于这个问题较长时间的讨论。经过酝酿与研究,中央决定国防部第六、第七、第十研究院分别划归三机部、六机部、四机部领导。但“部院合并”的争议并未停息,在之后较长时间成为一个周期性反复的问题,对中国国防科技工业管理体制的发展变化产生了深远影响。对这个问题,学术界少有涉及,仅在若干回忆性著作和文章中有所提及,缺乏较为深入的探讨。而“阴谋论”、“大科研主义”、“科研人员留恋待遇,不愿脱军装”等错误认识却长期流传。本文综合已有文献,结合回忆史料,尝试对此问题进行一些探索性的研究。 

一、“部院合并”问题的由来 

  新中国成立后的十多年里,国家投入数十亿元建设了100多个大中型国防工业项目,至20世纪60年代前期,中国国防工业已初具规模。在此期间,为了适应武器装备发展的需要,国防工业部门先后组建了一些国防科研机构。中国人民解放军各军兵种也相继成立了一些研究机构,对常规武器装备的研制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从总体来看,这些科研机构研制力量分散、重复,专业门类不全,不能形成集中的攻坚力量。 

  1959年10月,国防科委副主任陈赓提出:“在常规武器的发展上,以仿制为主的阶段已成过去,今后应着重设计和生产适合我国我军情况的新装备。但由于现行体制一机部任务很重,再加上有些认识问题尚未统一,试制新产品的工作开展得并不很好。”[1]他认为,常规武器规划的指标和措施远远达不到要求,首先是队伍问题,现有的技术力量太分散,研究仪器设备也非常缺乏。对这个问题,陈赓同许多同志进行了讨论研究,大家的认识基本一致。因此,陈赓建议按照国防部第五研究院、第九研究院的做法,组建常规武器研究院。像当年组织军队那样组织研究队伍,不但把科技人员组织起来,还要充实必要的仪器设备。他主张,和平时期可以少建些生产厂,少生产些武器装备,少养些兵,多腾出钱来建设研究机构。他这个“三少一多”的思想得到聂帅的赞同。[2]1959年10月30日,陈赓向中央军委递交了《关于导弹研究生产情况和对军工生产管理体制的意见》。[1](p.775) 

  1959年12月,国防科委在国防部第五研究院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建议组建无线电电子学研究院、航空研究院和海军舰艇研究院的报告。12月11日,聂荣臻审阅了国防科委的报告草稿后批示:“此事牵动面较大,问题也很复杂,请将报告草稿先送一机部赵尔陆部长阅并提出意见。”12日,赵尔陆看了报告草稿后表示:“我完全同意。这样做,其结果肯定是多快好省的。”29日,国防科委把这个报告正式报送中央军委。[3]30日,中央军委常委第九次会议讨论了国防科委的报告,聂荣臻建议军委予以批准。贺龙、罗荣桓、徐向前、叶剑英、罗瑞卿都表示同意国防科委的报告。会议决定同意国防科委的建议,“为了加速建设国防科学技术各方面的研究、设计体系,除积极建设第五研究院、原子研究院和准备组建空气动力研究院外,再组建:无线电电子学研究院、航空研究院和海军舰艇研究院等三个研究院”。[3](p.703) 

  1960年1月5日,中央军委就组建三个研究院问题向中央递交了报告,但因一机部党组有不同意见而拖了下来。9月,中共中央决定将国防工业从一机部分出,成立三机部。陈赓亲自同各方面领导交换意见,并两次向邓小平总书记汇报。[2]在中央书记处的协调下,三机部党组同意了军委组建三个研究院的建议。10月,中央军委责成副总参谋长兼国防科委副主任张爱萍负责邀请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国防科委、空军、海军、通信兵部、三机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究筹建研究院的有关问题。随后,空军、海军、通信兵部分别组成了筹备小组,负责建院的筹备工作,并提出了具体的建院方案。[4]12月9日,聂荣臻代中央军委再次起草了关于成立三个研究院问题的报告,14日,中央军委将这个报告报送邓小平并中共中央。20日,邓小平批示:“这个问题搁了很久了,应迅速解决。故拟予同意。”[3](pp.749~750) 

  12月27日,中央军委发出了《关于组建航空、舰艇、军事无线电电子学等三个研究院的通知》。[3](p.753)通知指出:上述三个研究院从1961年1月正式列入军队编制,番号分别为国防部第六、第七、第十研究院,业务工作由国防科委统一领导。三个研究院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军用飞机、舰艇、军事电子装备的研制,并解决仿制、引进中的技术问题。1961年6月,三个研究院基本组建完成。至此,中国的国防科研工作在国防科委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已拥有38个单位、约8万人的规模,形成了一支尖端和常规武器装备的研制队伍,初步建立了一个比较配套的国防科技体系。[4](p.38)广大科研人员拥护中央组建三个研究院的决策,认为国防科研事业可以因此向前大大迈进一步,因为“部队需要什么,自己最了解,经过慎重的研究然后自己设计出来,工业部门只需按军队的需要,保质保量的生产就行了”。(程不时主编:《搏击长空——熊焰纪念文集》,1998年,第216页。) 

  国防部各研究院成立以后,“新装备的研究、设计主要是在专门的研究设计单位承担的;材料问题,有其他工业部门承担的,也有国防研究单位和国防工厂承担的;工艺问题,主要是工厂为主,也有研究部门帮助解决的;至于试制和组织生产,主要是依靠工厂”。[5]在当时的计划经济条件下,科研院所与生产部门的组织协作关系非常复杂,科研部门与生产部门之间不断出现一些矛盾和问题。在管理体制上,国防科研院所由国防科委负责,国防工业部门由国防工业委员会领导,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科研与生产之间的矛盾。 

  为解决新出现的问题,中央军委常委会议曾几次讨论国防工业的领导体制问题。1961年夏季,中央军委北戴河会议再次讨论了改革国防工业管理体制的问题。三机部一位司长向部长孙志远建议,在国务院建立一个管国防工业的机构,监督国家有关国防工业的生产、供应和组织协调。孙志远认为此方案可行,便立即向周恩来报告。周恩来采纳了此建议。随后,周恩来与贺龙(时任中央军委副主席兼国防工业委员会主任,分管国防工业。)、聂荣臻(时任中央军委副主席兼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分管国防科研。),罗瑞卿(时任中央军委秘书长、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国务院副总理。)、孙志远等商量后,向中央建议成立一个国防工业办公室,作为国务院的一个口(国防工业口),在党内向中央书记处和军委负责,直接管理国防工业各部和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所属范围的工作。主持军委工作的领导也赞同此建议。1961年11月8日,中共中央批准了周恩来就成立国防工业办公室给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的报告。12月18日,中央军委决定国防工业办公室列入军队编制。[6]国防工业办公室(以下简称国防工办)成立后,直接管理第二机械工业部(主管核工业,以下简称二机部)、三机部和国防科委所属范围的工作。其具体任务是:对常规武器、国防尖端、科学研究、干部培养以及生产、建设等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全面安排,组织执行和督促检查。国防工办主任为罗瑞卿。[7] 

  国防工办的成立,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国防工业各部门与国防科研院所及其他有关部门之间的协作及关系协调,但科研部门与生产部门的矛盾和问题并未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二、1962年“部院合并”的建议被搁置 

  几个国防研究院组建不久,有关科研与生产关系的矛盾便开始出现。 

  1962年3月,孙志远在国防工业系统内部发表了《研究设计脱离生产是不是分散主义》一文,对集中组建国防研究院提出公开质疑。罗瑞卿表示,条件不具备为什么要成立几个研究院?交给工业部门,困难大家分担点,问题不就解决了吗?7月,三机部正式向中央书记处和中央军委提出了《关于调整国防工业研究、设计体制的意见》。意见认为,在国防科委系统中成立研究院,把技术人员集中到研究院所,脱离了生产,影响了工厂的产品生产,是工厂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意见从国防工业研究、生产与使用三者的关系,中国国防工业研究设计工作发展的历史过程以及将科研设计机构移交国防科委后出现的矛盾三个方面,详细阐述了必须实行科研部门与生产部门结合的理由。三机部明确提出:“研究设计与试制生产是现代工业统一的有机整体,在具体工作中每日每时都需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考虑到这种情况,我们认为需要对现在国防工业的技术力量加以调整,将研究设计部门从体制上实行由工业部门集中统一领导是完全必要的。”[8]7月,在中央书记处和军委听取国防工业汇报时,孙志远正式提出了三机部全部收回19个研究所,实行生产、科研结合的建议。(孟广荣、孙广运:《新中国航空事业史稿》,航空工业部档案馆,1982年,第350页。) 

  1962年,在邓小平主持的一次研究导弹工作的会议上,军委副主席贺龙对国防部第五研究院的工作进行了批评:一是五院搞垄断,二是五院的科研试制搞乱了一些国防工厂的正常生产工作。对此,五院院长王秉璋在邓小平主持的书记处会议上进行了汇报说明,列出了五院在与全国各地的协作单位和试制工厂的情况,以事实说明各协作单位、工厂的人力和设备只占这些单位人力、设备总数的1%~1.5%,没有影响这些单位的正常生产。贺龙表示,自己以前不了解情况,批评错了,同意五院的意见。[9]邓小平专门把张爱萍(时任解放军总参谋部副总参谋长、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国防工业办公室副主任。)找去,询问这方面的情况,并叮嘱他说:“这个问题要组织好,不能让两位老帅(指贺龙和聂荣臻。)打了架”。张爱萍研究后认为,应该把国防科委下属的几个研究院交给工业部,需要研制什么,由总参提出计划,报请军委批准,再交给研究院研制;研制出来后,要不要投入生产及生产多少,再由总参根据部队需要等实际情况,部署任务给工业部门生产。这个机构可由总参装备部和总后军械部负责分配的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周恩来同意这个建议,认为非常有道理。贺龙对此方案也很赞成,于是张爱萍专门写了报告呈送军委。[10] 

  1962年11月6~19日,罗瑞卿主持召开国防工业办公室扩大会议,讨论代中央军委起草的关于国防工业建设问题的报告。会议期间,有关部门开会研究了国防工业生产与科研之间的关系,就三机部提出的“部院合并”问题进行了讨论。王秉璋主张应加强科研机构的建设,因为只有建立起比较健全的研究设计机构和生产机构,才能独立自主研制出新武器。[9] 

  11月23日,在国防工办会议上又对“部院合并”问题做了研究讨论。会上,王秉璋进一步表明了五院的态度:第一,研究设计和生产是导弹工业一个整体的两个方面,必须紧密结合,这是肯定的。研究设计机构合并到工业部门之内,在密切研究设计与生产的联系方面可能带来一些方便,但是还应看到各研究设计机构间的联系和协作这一方面。而且这一方面的协作较之前者更广泛得多,复杂得多。第二,当前生产部门和研究设计单位,都有大量急需解决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或者还没有解决好。在这种情况下,把两个具有不同特征的单位合并成一个单位,工作内容成倍增加,可能产生照顾不周的情况,放松了研究设计或放松了成批生产的领导和工作,都会对国防工业带来相当大的损失。王秉璋不主张“部院合并”,认为最低限度看两三年再说,暂不合并。[9] 

  对此,大部分研究院领导也不赞同改变国防科研体制、取消国防科学研究院。 

  国防部第七研究院院长刘华清专门就这个问题写了报告,提出:“当前对常规和尖端的安排原则,以及生产与科研的分工原则,有些同志有不同的理解。有的同志提出,科研主要应为当前产品生产服务,认为科研部门和生产部门是在做同一件事。我们认为这种看法是片面的。因为从基本任务来看,科研部门和生产部门不能不有所分工、有所侧重。”一些同志过分强调生产对科研工作的依赖性,“认为生产离开科研寸步难行,因此主张现阶段的科研工作(包括搞尖端产品)必须由工业部门主导。这些意见只从科研工作必须与当前生产密切联系这一方面出发,从而忽略了国防科研工作还应为今后生产开辟前进道路和为部队提供最优良装备的任务”。刘华清认为,“目前在体制问题上的不同意见,实质是工业生产和科研两个相对独立、但又互相依存、互相渗透的体系应怎样协调工作的问题。由于科研和生产有密切的联系,因此在基层组织上也不可避免要出现互相渗透交错的情况……我国成立几个国防科学研究院以后,目前需要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以解决与工业部门的关系问题。这些制度条例现在正在制定,不少已经制定出来。按照这些条例执行是可以逐步建立起有次序的工作程序的,而不是像有些同志所想象的那样,一定要取消国防科学研究院才能解决问题。”[11] 

  1962年11月30日,聂荣臻在听取罗瑞卿汇报国防工办扩大会议的情况时明确表示不赞成“部院合并”。他说:“科学研究必须独立发展,几个研究院不能与生产部门合到一起,否则,科学发展就会受到影响。至于个别单位,可以考虑调整。”聂荣臻担心好不容易集中起来的国防科研队伍又被分散了,使刚刚开展起来的科研工作被影响和削弱。12月1日,罗瑞卿表示同意这一看法,他说:“六院与七院要像十院一样,由国防科委统一管,国防科委一定要搞好自己的工作,搞好与各方面的关系。”[3](p.869) 

  主持军委工作的领导也不赞同“部院合并”。中央军委开会研究了这个问题,决定不改变现有各研究院的领导关系。 

  1962年12月5日,邓小平主持召开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听取了罗瑞卿关于国防工业问题的汇报。[12]会议决定:“国防科技研究机构和国防生产部门的关系,可维持现状不变,今后主要是从加强它们的协作中,使它们的关系协调起来;成立第四机械工业部(无线电工业部)。”[13] 

  12月初,聂荣臻提出了加强国防科委与国防工办的分工协作,改进科研院所与生产部门关系的总体思路:“国防科委是负责国防科研的业务部门,科研项目根据总参谋部提出的战术技术要求确定,然后提出科研计划报军委批准后组织实施。国防工业办公室负责基建投资的平衡安排,组织科研、生产的协调及技术力量的调度。国防科委应将工作范围、任务、职责予以明确”,特别是哪些工作“经过口子(口子,即国防工办,是国务院的国防工业口。),哪些不经过口子”,要“明确关系,以便于此工作”。[3](p.869) 

  12月19日,罗瑞卿在国防工业办公会议上提出:“在国防科学研究机构和国防生产部门维持现状不变的情况下,各委、部要协调的事情,还是先送到口子(指国防工办这个口子)上来,先通过口子上处理,不要事无巨细都直接捅到两位元帅那里去”。“国防科研的业务工作还是要由科委机关负责,口子不管,也管不了……口子对基本建设、生产、科研试制,以及整个计划的调整、平衡要管,对科研为生产服务的事情也要管……如果发生矛盾,口子上有决定之权。又如,科研部门需要生产部门搞试验件、专用设备等,可以直接商量解决的,不必捅到口子上来,如果解决不了,口子就要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否则不好办事”。[14] 

  为了统一安排国防研究工作,1963年底,国防工办“建议二、三、四、五、六机部所属工厂及研究设计单位的研究任务由国防科委统一归口,统筹规划,全面安排”。各研究院的领导关系,罗瑞卿表示“仍按1962年11月三座门会议的决定不变”。[15] 

三、中央决定国防科技工业进行“部院合并” 

  为了适应国防建设和国民经济建设的需要,196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把电子工业从第三机械工业部分出来,成立第四机械工业部,即无线电工业部”。[16]同年9月,“中共中央决定撤销国防工委,其任务合并到国防工办”;成立五机部和六机部;三机部主管航空工业。[17]9月底,在毛泽东提议下,中央决定由贺龙接替林彪主持军委日常工作。[18]贺龙强调要加强常规武器的生产,科研要为生产服务。国防工业内部对于国防科委集中组建和领导国防研究院一直存在着不同意见,新的国防工业部门组建后,“部院合并”问题被再次提出。 

  孙志远认为,目前的管理体制使得产品的试制和批量生产之间的衔接不顺,甚至在管理层面互相掣肘,致使科研成果的转化以及产品产业化过程较长,应实行科研与生产相结合,改变管理体制。他与三机部副部长、主管新技术的刘秉彦再次讨论这一问题,认为:“精通科学技术的专家必须同工业实践相结合,在实践中发展。”为了适应这一要求,研究设计所、研究设计院只能属于工业部门,不能是别的样式。[19]1964年11月,孙志远代表三机部再次提出“部院合并、厂所结合”的建议。四机部部长王诤也提出了国防工业部门与国防科研机构合并的建议。[20]二机部副部长刘西尧强调科研工作要结合生产,支持“部院合并”。 

  主持国防科委常务工作的副主任张爱萍也主张改变现有体制。张爱萍根据自己近几年的工作实践,认为“搞研究设计,没有工厂,没有生产,就没有所为”。搞试制工厂这样干不行,因为“试制工厂和生产工厂差不多,仅规模不同罢了”,“当前国家的经济状况是不允许的”。“工厂不愿承担试制任务是错误的,研究部门另搞一个中间工厂也是错误的,延长了生产周期”。关于科研与生产的关系,张爱萍认为工厂生产是居主导地位的,一切工作应服从于为部队生产军备这个任务。[21]他看到几份来自研究部门和工业部的报告,反映科研与生产之间的矛盾,于是建议快刀斩乱麻:“把国防科委的四个研究院同对口工业部合并,使之既担负研制任务,又担负生产任务”。他把这一建议报告了周恩来及有关领导,周恩来表示赞成。[10](p.792)在一次研究科研与生产结合问题的会上,国防科委领导坚持科研必须形成拳头,意即独立建院,归军队领导。周恩来当即表示不同意见。他说,对此不能强调过了头,生产实践是人类的基本活动。他主张把研究所交给工厂。[22]周恩来强调,“部院合并”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科研、生产、使用三结合,理论联系实际。[22](p.347) 

  作为国防工业部门的直接领导,罗瑞卿一直强调科研为生产服务。他认为,由于帝国主义战争威胁,时间紧迫,研究设计要同国家工业水平、生产工艺水平、原材料水平结合,这样能够很快生产出武器装备,能够争取时间。[23]1963年10月,罗瑞卿同国防科委几位领导座谈时提出:“六、七院还是交出去,由工业部领导好,其他暂时不变。十院因涉及面很广,交不交四机部,应再很好研究一下。”[3](p.909)1964年8月,罗瑞卿在国防工业工作会议上提议将国防部第五研究院与相关试制工厂合并,组成第七机械工业部。他说:“现在看来,导弹的研究、设计、试制、生产,要有一个抓总的部门。维持现状,肯定要多花钱,时间还要推迟。据国防部第五研究院的负责同志讲,导弹的科研与生产结合起来,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在三线以型号为纲,按地区配套,科研、生产部门不各搞一套,‘三五’期间可大大节省投资,试制周期可以缩短两年。如果这个意见站得住脚,为什么不走这条路?”。[14](p.250)9月,在国防工办召开的国防工业会议上,与会代表再次就科研与生产的关系问题展开了讨论。罗瑞卿在总结讲话中就科研与生产的关系问题表示:“科研与生产结合起来,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既可节省投资,又可缩短试制周期”,“应当说,这件事情到了解决的时候了,因为时机成熟了,不能再拖了。”(孟广荣、孙广运:《新中国航空事业史稿》,航空工业部档案馆,第350页。) 

  在“部院合并”酝酿过程中,聂荣臻多次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一是当时国防工业部门生产的武器装备性能都比较落后,我们要迎头赶上,必须适当集中科研力量,在仿制消化技术的基础上,自行研制所需要的武器装备。二是飞机、舰艇、重要电子整机都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绝不是哪一个研究院能完全独立完成的,由国防科委统管,有利于早出成果。三是工业部门忙于完成生产任务,实践证明,容易忽视或削弱对新型武器装备的研制。四是三个研究院的领导班子都是军队干部配备组成的,从上到下都强烈希望留在国防科委系统内。[24]针对科研单位脱离生产、脱离实际的说法,聂荣臻认为应具体分析,国防研究院的科研任务和成果,绝大多数都是为工业、农业、国防服务的。例如新型金属材料,“3年来共研究试制成功208个品种、10700多项,有6800项已供应使用”。“新型石油产品,3年来共研制了109个品种,已投产的92个,其中有研究机构单独完成的52个……其余是由研究机构和工厂合作,消化了国外技术资料搞出来的。这不能说科研脱离生产。与之相反,许多科研成果在生产中安排不上,是当前一个突出问题”,应该经过调查研究,加以改革。关于科研人员到第一线的问题,聂荣臻表示“应该提倡,过去也是提倡的”,但“要区别不同情况”。实验工作也是科学研究的第一线,许多工作确实要在实验室或中间试验车间进行,有一些意见认为大部分研究所搬到工厂去、归工厂领导就结合实际了,这是把问题简单化了。聂荣臻提出:“今后几年正是继续攻坚和收获成果的时候。对研究机构领导体制的变动,要慎重研究才能决定,而且不要变动过于频繁。”[15](pp.531~533) 

  由于种种原因,聂荣臻的“意见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24] 

  国防部第七研究院的领导认为不宜对现有体制进行改变,院长刘华清等领导用集体的或个别的、会议上或会议外、书面的或口头的多种形式,多次向有关领导机关反映不同意的意见并陈述理由。在9月11日国防工办召开的会议上,刘华清讲述了七院不宜合并的理由。[25]他说,目前造不出船来,我们认为有三个原因:工业基础薄弱,设备配套跟不上;专业化生产未贯彻,协作网没有建立起来;技术管理上有缺点。当前生产与科研中存在的问题,不能简单认为是科研协作配合的问题,主要还是属于一般工作中的矛盾,而不是组织体制上的问题。“在技术力量生长起来、工业基础加强、分工问题明确、协作问题搞好后,是可以解决的。目前,即使从组织体制上将七院划归工业部门,也不能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11](pp.89~91)9月18日,在国防科委召开的各研究院领导干部会议上,刘华清又谈了他对“部院合并”的不同看法。他说:“部院合并问题,组织上如决定了,我们坚决服从。几种方案各有利弊。七院和六机部的矛盾在什么地方?如果不搞清楚,即使将七院合过去,矛盾也不能解决。七院主要是搞研究设计的,而六机部目前任务是搞仿制……目前还考虑不到研究设计,连改进都很少考虑,更不要说基本理论工作了。目前一些人说,有些东西挡住了生产,其实影响生产的并不是科研问题。科研影响生产究竟表现在哪里,应很好研究一下,不能说集中就集中,说分散就分散”。“科研上不去并不是因为脱离了生产,七院有些项目目前就放在工厂里也一样上不去。因为不是有了加工力量就能上,还需有一套科研设备,而工厂搞的试验设备有工厂用途……它是为生产的,科研单位要去挤用……靠排队的办法根本满足不了科研工作的需要……插进去安排必然打乱它的生产流水线。合起来就能搞好科研?我看不那么简单”。“研究院合到工业部门,研究、试制、生产合过去了,由工业部门抓总,但两头两尾他们抓不了,因为头尾都在军队。六机部搞工业生产,那么多任务,没有多少精力搞科研,很可能影响科研发展。七院目前刚开始搞,还未形成拳头,有大量弱门、缺门,空白很多,正是加强建设的时候,现在将七院合过去,只会削弱,很值得考虑。”他建议,如允许的话,应“进行详细调查分析,待情况弄清和全面权衡利弊后再作决策为宜”。[11](pp.95~96)但七院的意见并未引起广泛关注。 

  国防部第六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曹丹辉给中央领导写信,力陈利弊并提出自己的建议。在信中,他一方面为“党苦心经营,花了几年心血才组建起来的科研队伍,被一下子拆散了”而痛心,另一方面希望引起对科研队伍的重视,加强科研设计与试制力量,他说:“几个研究院(五、六、七、十院)不仅不应拆散,而且必须力求设法加强……形成强大的拳头……去打几个硬仗、歼灭战,才谈得上十年赶上、二十年接近世界先进水平。”[26] 

  国防工业和国防科研两大系统在“部院合并”问题上的认识并不统一,长期争论不休,影响了工作,聂荣臻对此极为担忧。他表示:“科研和生产的关系,认识很难取得一致。为了避免工作中的扯皮,现在可以考虑把六院、七院交给工业部领导……但是,我对这种做法是怀疑的,我担心将来会不会走弯路。”[3](p.902)1964年 9月16~17日,周恩来主持召开中央专委第九次会议,决定以国防部第五研究院为基础成立导弹工业部。[3](p.945) 

  1964年10月,罗瑞卿就国防工业部与对口的研究院合并的问题给周恩来、邓小平写了信。[4](p.50)在邓小平主持下,中央书记处召开会议讨论“部院合并”问题。周恩来、贺龙、聂荣臻、罗瑞卿、薄一波以及刘亚楼、王诤、王秉璋、赵尔陆、谷牧等领导参加了会议。经过数天讨论,大多数与会领导都同意“部院合并”。 

  10月中旬,聂荣臻向国防科委的领导传达了中央的决定:“中央决定国防科委管的几个研究院要分别与三、四、六机部合并,方向是合下来有好处。合并以后有了矛盾由工业部统一调整。我们在移交时态度要积极,注意几个研究院的摊子不要散了”。[3](p.947)随后,几个国防研究院先后召开了院党委扩大会议,为实行“部院合并”进行思想上和组织上的准备。 

  11月21日,国防科委召开国防部第五、第六、第七、第十研究院干部参加的“部院合并”动员大会,张爱萍做动员报告。他说:“中央这次决定合并,我的理解就是如何使研究、设计与生产结合得更紧密,配合得更好”,“这样工作就会快……我觉得党中央最近决定合并,在目前时机、目前情况下是适当的。将来怎样?起码在我们看得见的时候(即对今后发展情况一般可以估计到的方面)也是适当的。这就是过去一段的实践加上当前的情况证明,合并的决定是正确的”。张爱萍强调:“将来还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那是工作中的问题,不是合并的问题……究竟将来怎样做,可以研究讨论,提出意见。但有两个原则,一是合并是党中央决定的。没有什么可发表议论的。个人有意见可以保留,但必须执行;二是合并后如何有利于工作,怎样把科研、设计、生产结合得更好,促进其发展,更快地拿到有用的武器。我们这次合并不是走回老路上去,不是老样子,是有新发展的。”[21](pp.290~291) 

  12月21日,国防工办提交了关于“部院合并”问题的报告。报告提出:“根据周总理关于国防部第六、七、十研究院与生产部门合并,以进一步密切科研与生产关系的指示,各部和研究院分别召开党委(党组)会议和部院党委联席会议,研究了合并方案和准备工作。确定在年底以前把部院的机构合并起来,从1965年1月1日起,各研究院正式由各部领导。” 26日,周恩来批准了该报告。[3](p.952) 

  1965年2月2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国防部第六、七、十研究院与生产部门合并的决定》。决定指出:为了适应国防工业进一步发展的需要,科研、设计、生产应该紧密结合,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以便更好地集中力量,更快地掌握尖端技术,加强常规生产。为此,中央决定:“国防部第六、七、十研究院分别与第三、第六、第四机械工业部合并,各研究院改属各部领导。”中央认为,这样做对生产有利,也对科研有利;对仿制有利,也对自行设计有利;对当前有利,也对长远有利。[3](pp.957~958) 

  四、思考与结论 

  1965年6月,“部院合并”工作基本完成。国防部所属的三个研究院、约十万人全部就地整建制集体转业,划归各工业部领导。贺龙认为,应进一步从组织体制上解决工厂、科研机构、学校三结合和研究、生产、使用三结合问题。他在听到部分科技人员反映希望把研究所合到厂里的意见后,积极赞同实施“厂所合并”。贺龙在同孙志远等交换意见后,就科研机构和生产单位合并问题给罗瑞卿写信,建议:“国防工业各部党委认真研究讨论一下,把能够合并、要求合并的厂、所合一批试试。这个方向我认为是不会错的,而且从当前技术发展需要看,这个问题越早解决越有利。”后来,中共中央采纳了贺龙的这个建议。[27]国防工办随即做出了“厂所合并”的决定。按照六机部提出的实施方案,各院要把大部分的技术力量整合到工厂和其他单位。鉴于“厂所合并”中存在不少问题,1966年2月11日,聂荣臻给周恩来、林彪写信,建议暂停“厂所合并”。18日,周恩来阅后批示:“请(赵)尔陆同志告各部,暂停厂、所合并,并将各部主张合并的理由和程序见告,以便处理。”[3](p.1012)但“厂所合并”的势头未能得到控制。 

  国防研究院和国防科委的大多数干部群众对“部院合并”有不同意见,认为有关领导只听了国防工办与生产部门的一面之词。“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广大科技工作者就“部院合并”的体制问题纷纷向上级表明了看法,一度成为争论的焦点。[8](p.223)1967年3月,聂荣臻向中央递交了关于军事接管和调整改组国防科研机构的请示报告。报告提出:“现在各国防工业部的研究院,和中国科学院承担国防科研任务的各研究所,大多瘫痪,研究工作停顿,三线建设问题也很多。这种状况十分不利,必须迅速改变。建议将二机部九院、三机部六院、五机部机械研究院、四机部十院、六机部七院、中国科学院新技术局所属各单位,由国防科委军事接管……迅速恢复科研和生产工作。”3月20日,毛泽东批示:“退总理照办”。[3](pp.1056~1057)毛泽东很关心国防科研体制的调整改组工作,几次向聂荣臻询问这方面的进展情况。[15](p.620)为了集中力量,形成发展国防科技的拳头,聂荣臻主张按照科研生产联合体的模式对国防科研体制进行调整改组,由国防科委副主任刘华清组成工作班子,与各有关方面反复酝酿研究,提出了将中央批准接管的国防科研单位调整改组为18个研究院的方案,经中央军委和国务院业务小组先后审议同意后,聂荣臻于1967年9月20日将《关于国防科研体制调整改组方案的报告》报送毛泽东并中共中央。[3](p.1081)10月25日,毛泽东批示:“很好,照办。”[28] 

  遵照毛泽东的指示精神,国防科技工业对“部院合并”体制做了调整。从1968年1月1日起,二机部九院、三机部六院、四机部十院、五机部机械院、六机部七院列入军队系统,划归国防科委领导。一批承担国防科研任务的工厂也转交给国防科委领导。[29]此后,国防科技工业领导体制在动乱中又历经多次变动。在周恩来亲自过问下,1974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国防科技工业再次实行“部院合并”。根据“部院结合,厂所挂钩”的原则,先后将核武器、航天技术、航空、舰艇、军事通信、电子设备、电子元器件、兵器等研究院分别划归对口的国防工业部建制领导。 

  “部院合并”几经反复,影响深远。在有关“部院合并”的是是非非问题上,反映了以国防科委为代表的各研究院和以国防工办为代表的各军工机械部之间的观点对立。“部院合并”问题争论的实质是在当时我国工业科学技术基础薄弱、人力物力有限的情况下,如何处理科研与生产的关系和如何配置科技资源的问题,[24](p.271)并非是出于一己之私、本位主义的意气之争,一些长期流传的错误说法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 

  通过以上对“部院合并”历史过程的梳理,笔者有以下几点思考: 

  (一)关于“部院合并”的原因和背景 

  1959年9月新中央军委成立后,对战略形势和战争的估计是:受目前政治形势、技术形势的影响,在短时间内战争打不起来。[30]同年10月,中央军委在向中共中央的报告中提出,国防工业应以抓尖端技术为主,目前主要是导弹问题,同时也要注意核弹头问题。[4](p.44)中央军委决定,常规武器的生产,除了适当满足目前部队装备的需要和极小量储备外,今后主要应着重于研究和改进。1960年2月,中央军委进一步明确指出,在今后若干年内,常规武器的生产,除供应负有作战任务部队的战斗需要、学校和部队的训练需要以及小量的储备以外,不应大量生产;新型号的常规武器制成后,除供应科学试验和指定的学校、部队作训练之用外,不要大量生产,一般部队也不要改装。[31]中央军委明确了发展国防尖端技术的方针是“两弹为主,导弹第一”,并要求军队装备建设的各项工作都要根据这个方针,突出重点,合理安排,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保证“两弹”研制的需要,以最大的努力在最短的时间内突破国防尖端技术。[4](p.44)总参谋长罗瑞卿强调:“发展国防尖端技术,建立特种技术部队,应当成为全军重点中的重点,应当从各方面优先保证它的需要。”[23](pp.593,594) 1962年,东南沿海局势紧张,中央提出要“备战整军”。国防工业从一般性战备整顿转入临战生产,虽然开足马力生产,但与备战的需求仍有差距。[32]中央对国防工业的生产状况感到担忧,周恩来明确表示:“这几年搞尖端,注意多了一些,常规武器减弱了,影响了库存”,“军工,首先要着重生产……常规是尖端的基础……首先要把常规搞得像个样子嘛”。[6](pp.429~431)邓小平多次提出,武器“库存底子太薄”。[23](p.612)彭真批评说:前几年国防工业没有抓紧,蒋介石准备窜扰大陆,国防问题就暴露出来了。[33]毛泽东指出:“我赞成中央政治局确定的方针,要利用这个机会,把军工搞起来”,并提议建立武器弹药的战略储备。[32](p.584)但毛泽东同时指示:“对尖端武器的研究试制工作,仍应抓紧进行,不能放松或下马。”[34]在军委主要领导反对下,“部院合并”的提议暂时搁置。1962年底,罗瑞卿表示,现在情况有所变化,目前的主要工作“一要备战,二要援外”,“必须立足于大战”,“在今后十年内……努力增加品种、数量,满足军队装备和援外的需要,完成三百万人打一年的储备任务”。[23](pp.627~628)1964年以后,国际安全形势发生了变化。“北部湾事件”后,美国在越南的战争规模迅速扩大,毛泽东敏锐地指出:“要打仗了”。[18](p.382)此后,毛泽东多次强调“要准备打仗”。1965年4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强备战工作的指示》。[35]常规武器的生产更加受到重视。9月,中央提出,要“立足于战争,从准备大打、早打出发,积极备战”。[35](p.360)以上可以看出,中央对安全形势判断上的变化和对国防工业发展方针的调整是“部院合并”的重要背景。从“大搞尖端科研,重中之重”到“研究设计不能脱离生产,要为生产开路,同时不放松尖端”,国防工业领导态度上的变化推动了“部院合并”。 

  (二)关于在科研与生产关系上的认识差异问题 

  在“部院合并”争论过程中,有两种主导性的看法,一种是强调科研对当前生产的依附性,认为当前生产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生产技术还没有完全过关,就不应该开展尖端产品的研究工作;另一种则过分强调生产对科研工作的依赖性,认为生产离开科研寸步难行,因此主张现阶段的科研工作(包括搞尖端产品)必须由工业部门主导。聂荣臻认为,这两种说法都有一定道理,但又都是问题的一个方面。“科学技术和工业生产建设,是互相联系的,互为因果;有互相制约的一面,但更重要的是有互相促进的一面”,“生产推动科学的前进,而科学成果在生产中的应用又促进生产的发展……反复循环、相互提高”。他强调,“从国防工业来看……最突出的是科学技术问题了。科学技术问题的解决,是我们国防工业自力更生的关键,这些问题不解决,我们就不能前进。”[5](pp.501,499)因此,聂荣臻主张在当时的国防科研体制下,集中科研力量形成拳头,科研工作适度先行。同时,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发扬协作配合的精神,逐步总结经验,搞出切实可行的办法,以加速从研究设计到生产的进度。时任解放军炮兵副司令员兼炮兵科学研究院院长的孔从洲认为,1964年的“部院合并”体制,将科研和生产结为一体,体现了科研为生产服务的指导思想。这个体制的优点在于,有利于提高生产水平,满足数量要求,同时对于研制与现生产产品技术性能差别不大的改进型产品也是比较合适的。但是,科研过分依附于生产,强调新产品的性能适应于现有生产手段,对技术上的重大突破起到阻碍作用。国防科研也很难及时地反映作战需求的发展。[36]由于时代的局限,科研先行的思想在当时没有得到广泛重视和认同。 

  (三)关于通过“部院合并、厂所结合”发挥科研和生产相结合优越性的问题 

  有一些积极主张“部院合并、厂所合并”的国防工业部领导始终不理解:理论上,“部院结合、厂所挂钩”有利于产品的统一规划发展,一代接替一代,技术力量可合理使用;生产和科研在二机部、七机部从来都是紧密结合的,而在三机部、四机部、五机部、六机部实行科研和生产的结合,“部院结合、厂所挂钩”为何成为一个周期性反复的问 

  题。[20](pp.372~374)这是因为,二机部、七机部的情况与其他国防工业部不一样,这两个部具有其特殊性,是在科研院所基础上组建的,基本上是“科研部”。二机部、七机部的工厂实际上是试制厂,研究院所和生产工厂整合起来后仍然是以科研为主。而其他工业部则不一样,它们的主要任务和方向是搞常规武器的批量生产,对科研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发展没有后劲。正如聂荣臻所分析的:“部院合并”后,国防工业部领导的精力都集中去搞生产任务,没有人花精力抓研究工作和学校工作。在资本主义国家,由于市场竞争,逼着企业必须采用先进技术。而“我们在工业管理上许多问题严重得很。任务压的很重、成本、效益等问题考虑得不多,因而,容易安于现状,偏重搞现成产品,这是客观现象。在我们这样的国家,如何把科学技术推向前进,使我们的工业部门乐于搞创新的东西……是个需要解决的问题”。[3](p.908)著名发动机专家吴大观从计划体制下的工厂的任务、性质和特点方面,对“所厂结合”体制做了分析和反思。[37]四机部部长王诤在给中央的报告中认为,由于受到当时政治环境的影响,“加之领导不力,在思想认识、组织建设和科研发展方面,工作做得不深不细”,“部院结合”未能发挥科研、生产结合的优越性,这是应该检讨的,但科研与生产相结合的方针应坚定不移。从体制来说,国防科研和工业生产、尖端和常规装备实行自上而下的结合可能更好一些。[20](pp.373~374) 

  刘华清在回顾这一段历史时认为,当时实施“部院合并”的时机还不够成熟。“用现在的眼光看,如果当时研究院能稳定几年,有些院不实行‘厂所合并’,而发展成科研——生产联合体,会更有后劲,更有竞争力,更有利于赶超世界先进水平,增强我国海防乃至国防实力,同时牵动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25](p.306)实践证明,科研先行、科研和生产相结合的方针是正确的。20世纪80年代以后,在邓小平等中央领导的大力支持下,以建立军民结合的专业总公司为目标,国防工业部门领导管理体制改革加速推进。1999年7月,为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政企分开、产研结合、供需分离、精干高效的管理体制,中国国防科技工业在原国防工业部门的基础上新组建了十大国防科技工业集团公司。新组建的国防科技工业集团主动顺应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积极探索科研与生产相结合的途径和方式,努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老一辈国防科技工业领导者的梦想得以实现。 

  [参引文献] 

  [1]《陈赓军事文选》,解放军出版社2007年版,第777页。 

  [2]《百年追思——陈赓大将诞辰100周年纪念文集》上册,解放军出版社2003年版,第247页。 

  [3]《聂荣臻年谱》下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700页。 

  [4]《当代中国的国防科技事业》上,当代中国出版社1992年版,第37~38页。 

  [5]《聂荣臻军事文选》,解放军出版社1992年版,第504~505页。 

  [6]《周恩来军事文选》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422~423页。 

  [7]《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38册,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286页。 

  [8]刘鸿志:《回忆与思考——刘鸿志回忆录》,航空工业出版社2010年版,第222页。 

  [9]白洁:《从国防部五院到七机部——王秉璋将军谈中国航天事业》,《党史博览》2005年第3期。 

  [10]东方鹤:《张爱萍传》下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791~792页。 

  [11]《刘华清军事文选》上卷,解放军出版社2008年版,第66、72~74、76~77页。 

  [12]《邓小平年谱(1904~1974)》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1736页。 

  [13]《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中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517页。 

  [14]《罗瑞卿传》,当代中国出版社2007年版,第243页。 

  [15]《聂荣臻科技文选》,国防工业出版社1999年版,第510页。 

  [16]《当代中国的电子工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48页。 

  [17]《当代中国的国防科技事业》下,当代中国出版社1992年版,第515页。 

  [18]《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5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266页。 

  [19]《中共党史人物传·政治经济建设卷》上,中共党史出版社2010年版,第482页。 

  [20]鲁之玉等:《王诤传》,电子工业出版社1998年版,第252页。 

  [21]《张爱萍军事文选》,长征出版社1994年版,第289~290页。 

  [22]《不尽的思念》,中央文献出版社1987年版,第215页。 

  [23]《罗瑞卿军事文选》,当代中国出版社2006年版,第705、710页。 

  [24]聂力:《山高水长——回忆父亲聂荣臻》,上海文艺出版社2006年版,第269页。 

  [25]《刘华清回忆录》,解放军出版社2004年版,第302页。 

  [26]《追寻先辈的足迹》第1集,中共党史出版社2012年版,第231~232页。 

  [27]《贺龙传》,当代中国出版社1993年版,第569~570页。 

  [28]《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6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136页。 

  [29]《刘华清年谱(1916~2011)》上卷,解放军出版社2016年版,第189页。 

  [30]《叶剑英年谱(1897~1986)》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873页。 

  [31]吴家华主编:《聂荣臻的军事思想与实践研究》,国防工业出版社2009年版,第369~370页。 

  [32]《当代中国的兵器工业》,当代中国出版社1993年版,第60~61页。 

  [33]《彭真年谱(1960~1978)》第4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2年版,第288页。 

  [34]《杨成武年谱(1914年~2004年)》,解放军出版社2014年版,第365页。 

  [35]《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20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141页。 

  [36]《孔从洲回忆录》,解放军出版社2006年版,第512~513页。 

  [37]吴大观:《我的中国心》,航空工业出版社2009年版,第76~82页。 

  [责任编辑:郑 珺] 

  [作者简介]姬文波,法学博士,助理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100009。

  本文发表在《当代中国史研究》2017年第2期

    1. 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国防科技工业领导管理体制的形成和发展
    2. 姬文波:中国国防科技工业领导管理体制的调整与改革(1966-1986)
    3. 周恩来关于科技伦理道德的论断和要求
    4. 略论周恩来的谈判艺术
    5. 周恩来与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国防尖端科技
    6. 周恩来“改革”和“开放”思想初探
    7. 周恩来:“思想改造首先是自我批评”
    8. 周恩来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历史贡献
    9. 长征中周恩来坚持过组织生活
    10. 党史一叶:周恩来订立修养七则
    相关链接 - 当代中国研究所 - 中国社会科学院网 - 两弹一星历史研究 - 人民网 - 新华网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政协网 - 中国网  - 中国军网 - 中央文献研究室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当代中国研究所 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京ICP备06035331号
    地址:北京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旌勇里8号
    邮编:100009 电话:66572307 Email: gsw@icc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