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阶段。
1959年以后,毛泽东在总结“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失误的基础上,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谈到:“社会主义这个阶段,又可能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第二个阶段是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后一阶段可能比前一阶段需要更长的时间。”[12]
3.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和价值规律。
1958年底,毛泽东在发现“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严重存在的否定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以及“共产风”等问题后,在进行认真思考和研究的基础上,在第一次郑州会议上发表讲话指出:“只要存在两种所有制,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就是极其必要、极其有用的。”“商品生产,要看它是同什么经济制度相联系,同资本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同社会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13]1959年初,毛泽东又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批评无代价地调拨生产队财产是否认价值法则,是无偿占有别人劳动的行为,是不允许的;他在一个报告上批示说:“价值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只有利用它,才有可能教会我们的几千万干部和几万万人民,才有可能建设我们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否则一切都不可能。” [14]
4.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体制和管理体制及其改革问题。
毛泽东主张计划经济,但不赞成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在1956年的《论十大关系》中,毛泽东认为:“为了建设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有中央的强有力的统一领导,必须有中央的统一计划和统一纪律,破坏这种必要的统一,是不允许的。同时,又必须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各地都要有适合当地情况的特殊。”因此,“应当在巩固中央统一领导的前提下,扩大一点地方的权力,给地方更多的独立性,让地方办更多的事情”。[15]而不能像苏联那样,把什么都集中到中央,把地方卡得死死的,一点机动权也没有。毛泽东还主张中央部门和地方各级企业,也都要在统一领导和统一计划下有一定的自治权。
毛泽东认为,在所有制问题基本解决以后,最重要的问题是管理问题。关于国有企业的管理制度,他在1958年5月党的八大二次会议上提出过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的要求。在1959年底1960年初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时候,他又谈到:“对企业的管理,采取集中领导和群众运动相结合,工人群众、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三结合,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不断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16]1960年3月,在转发中共鞍山市委一份报告的批示中,毛泽东再次强调了“两参一改三结合”的问题,并称之为中国工人阶级创造的“鞍钢宪法”。
在如何对待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新出现的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问题上,针对社会主义改造后期上海出现“地下工厂”的情况,毛泽东在1956年12月7日同民建和工商联负责人的谈话中指出,上海出现地下工厂是“因为社会有需要,就发展起来。要使它成为地上,合法化,可以雇工”,“还可以考虑,只要社会需要,地下工厂还可以增加。可以开私营大厂,订个协议,十年、二十年不没收。华侨投资的,二十年、一百年不要没收。可又开投资公司,还本付息。可以搞国营,也可以搞私营。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毛泽东把“这叫新经济政策”。[17]
5.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方针。
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毛泽东根据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经验,阐述了民主集中制的辩证统一关系:“在人民内部,民主是对集中而言,自由是对纪律而言。这些都是一个统一体的两个矛盾着的侧面,它们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我们不应该片面地强调某一个侧面而否定另一个侧面。在人民内部,不可以没有自由,也不可以没有纪律;不可以没有民主,也不可以没有集中。这种民主和集中的统一、自由和纪律的统一,就是我们的民主集中制”。[18]在《1957年夏季的形势》和1962年1月《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毛泽东一再重申我们的目标是想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政治局面。
6.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方针。
1956年4月,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提出:“艺术问题上的百花齐放,学术问题上的百家争鸣,我看应该成为我们的方针。”[19]在1957年的最高国务会议和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他又进一步阐述说:“‘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是促进艺术发展和科学进步的方针,是促进我国的社会主义文化繁荣的方针。”“它是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提出来的,是在承认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各种矛盾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是在国家需要迅速发展经济和文化的迫切要求上提出来的。”[20]因为为了判断正确的东西和错误的东西,常常需要有考验的时间,因此,对于科学和艺术上的是非,应当保持慎重的态度,提倡自由讨论,而不要轻率地作结论。
为了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毛泽东还提出了“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认为对中国的文化遗产,应当充分地利用,批判地利用;在对待外国文化的问题上,一切民族、一切国家的长处都要学,但必须有分析有批判地学,不能盲目地学,不能一切照抄,机械搬用,而“应该学习外国的长处,来整理中国的,创造出中国自己的、有独特的民族风格的东西”[21]。
7.关于加强党的建设。
早在1949年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就指出,夺取全国胜利,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歩,革命以后的路程更长,工作更伟大,更艰苦。因此,“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22]。他特别针对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党成为执政党所面临的严峻考验,强调必须从思想理论、工作作风、艰苦奋斗、反对官僚主义、密切联系群众、坚决反对腐败等方面加强党自身的建设。
8.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新中国建立以后,毛泽东把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原则运用到新中国的对外关系中,把维护国家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放在第一位,在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上倡导和奉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坚决主张争取和维护世界和平,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和霸权主义,反对强权政治的干涉。
毛泽东在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中形成的这些积极的思想成果,是他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的具体实际努力结合起来的思想结晶,因而理所当然地为一代又一代的中国共产党人所坚持和继承下来,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思想来源或思想启示。例如,关于毛泽东提出的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原则,邓小平在1982年说过:“我们建国以后长期处于孤立的地位。几乎是关起门来搞建设。现在情况不同了,国际条件不同了,我们可以在更大范围内同发达国家建立联系。但是不管怎样,中国这么一个大国搞四个现代化,基本点还是立足于自力更生。”[23]关于毛泽东的《论十大关系》,邓小平认为:“这篇东西太重要了,对当前和以后,都有很大的针对性和理论指导意义,对国际(特别第三世界)的作用也大。”[24]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邓小平指出:“我想现在还是按照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的提法比较好。”“当然,指出这些基本矛盾,并不就完全解决了问题,还需要就此作深入的具体的研究,但是从二十多年的实践看来,这个提法比其他的一些提法妥当。”[25]关于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邓小平说,所谓“初级阶段”,就是毛泽东说的“不发达的阶段”。[26]关于毛泽东所说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要造成的那种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邓小平在1979年元旦讲话中指出:“这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政治基础。没有这样的政治局面,四个现代化是不可能实现的。”[27]关于毛泽东提出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方针,邓小平说:“无论如何,思想理论问题的研究和讨论,一定要坚决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28]如此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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