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新型农民是新农村建设最本质、最核心的内容。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举办各类农村教育,大力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把大量农村劳动力迅速转化成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成为推动农村改革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关键环节。为更好的适应形势发展的新需要,应进一步加快建设农民职业教育体系,全面提升农民素质,大力培育新型农民。
明确教育目标,立足提高农民素质
农民职业教育可分为农业从业人员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两大类。无论哪类培训,都应以提升农民整体素质为基本目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短、中、长期教育目标。短期目标是集中提高农民劳动技能,培育新型农民,使其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增加收入、改善生活的重要力量,并持续为沿海和城市用工提供充足的有较高水平和较强技能的劳动力。中期目标是要不断适应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要求,提高广大农民职业技能和转移就业能力,缓解劳动力供求结构矛盾,促进就业,形成适应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要求的现代农民职业教育框架体系。长期教育目标是要建立起完善、公平、和谐的农民职业教育体系,为全面实现农村小康和农业现代化、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储备人才资源,为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人才强国战略奠定坚实的基础。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要始终围绕提高农民整体素质来进行。既要帮助农民掌握一两门“看家”本领,又要提高他们的文化素养、职业道德素养和法律意识,使农民进一步拓宽视野,主动吸收新技术和新成果,鼓励农民站在较高层次、较深层面来经营农业、改革和发展农村,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农民。同时,要注意保护尊重农民的创新意识和探索精神。
完善体制机制,建立农民职业教育保障体系
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是农民职业教育发展的动力。随着我国加入WTO,农业面临着战略性结构调整和农村城市化的大好机遇,也面临着农产品生产成本高、劳动力过剩、农民素质偏低等诸多不利因素。旧的培养模式、管理制度、评价机制等已不再适应农民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为了确保农民职教育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必须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一要健全管理体制。实施农民职业教育档案管理和农村劳动力职业资格管理,有计划、分阶段、分层次、分重点实施教育培训,使农民职业教育惠及每个农民。二要增强保障机制。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优化教育布局,进行统筹规划,不断健全农民职业教育内部管理体制、投融资机制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政策引导,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农民职业教育财政投入长效机制。三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农民职业教育要面向农村、面向农民、面向市场,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同时也要充分发挥企业、行业、社会力量举办农民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建立灵活的办学机制,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形成以政府投资办学为主体、各种办学形式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注重调动企业、行业、社会力量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力量办学,鼓励发展民办农民职业教育,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机制。四要尽快制定《农民职业教育法》。目前我国还没有制定专门针对农民职业教育的法律,开展农民职业教育只能在其它一些法律法规中寻找依据。随着形势的发展,加大立法力度,制定一部专门的《农民职业教育法》,进一步规范农民职业教育行为,已成为农民职业教育发展的迫切需要。创新教育模式,增强农民职业教育的实效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农村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深入发展,传统教育模式已不能很好的适应农村和农业发展的新需要。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改革教育模式,在教学内容、管理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效果上下功夫,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农民职业教育。一要进一步提高农民职业教育师资队伍素质。充分发挥高等农业院校和农业科研院所培养农民职业教育师资的主渠道作用,制定政策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回农村从事农民职业教育。二要进一步做好农民职业教育教材的编辑出版工作。教材要统筹兼顾,既要兼顾综合性、专业性,也要考虑针对性、实效性。三要实施分类指导、分层培训。要根据培训对象的实际因材施教,在农业技术培训、非农产业技能培训、新成果新技术推广培训和市场经济知识等方面各有侧重;针对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个体的需求开展培训,做到有的放矢。四要创新培养模式,凸显教育实效。逐步形成以农业院校和农业科研院所为基本依托,灵活多样的培养模式如:校企联合模式。学校通过与企业联合办学,根据企业对员工的技能要求,进行订单培养,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中介机构+培训机构模式。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根据市场劳务信息和用工要求,与有关培训机构联合组织培训;开展现代远程教育培训。针对农民时间零散、地域分散的特点,充分发挥现代教育技术简单、经济、便捷、实用等优势,广泛开展农民现代远程职业教育培训。
增强吸引力,确保农民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
由于农民职业教育是一项利民惠民的长期教育投资,短期难以见到显著成效,因而,对地方政府、农民职教承担主体、社会、农民等都缺乏持久的吸引力。要积极采取措施增强农民职业教育对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职业学校以及农民的吸引力。要使地方政府充分认识到农民职业教育、培育新型农民在新农村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极端重要性,把农民职业教育作为一项基础工作常抓不懈。出台相应政策,引导地方政府加大财政投入,扶持农民职业教育;对农民职教承担主体来说,必须加大政策、师资、财政扶持力度,扩大办学自主权、优化办学环境,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结合,充分调动其办学积极性,通过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和毕业后免费培训制度,为农村源源不断地培养人才;对社会而言,要倡导“行行出状元”的良好社会风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学,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支持和重视农民职业教育的共识;对农民而言,要鼓励青年学生回农村就业,制定政策支持农民创业,组织开展农业技能竞赛,大力宣传农民中认真学习、积极创业、勤劳致富的先进典型,使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农民职业教育在提高农民素质、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发展、提升生活品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广大农村逐步树立人人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总之,通过各种措施,从根本上增强农民职业教育的吸引力。
(湖南师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 执笔:杨兰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