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援外工作会议精神
我国的对外援助作为对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60年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被誉为“南南合作”的典范,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和受援国的一致好评。前不久,国务院召开第九次全国援外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了60年来我国对外援助的基本经验,在科学分析形势的基础上,对今后一个时期对外援助工作进行了战略部署。我们必须立足新的历史起点,把认真学习好、领会好、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援外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努力开创援外工作新局面。
一、60年来的辉煌成就为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援外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我国对外援助起步于1950年。截至2009年底,共向164个国家和区域组织提供了双边援助,其中援建成套项目2100多个,培训各类人才12万余名,派出援外专家和技术人员60万余人次、医疗队两万余人次、青年志愿者400余人,减免50个重债穷国和最不发达国家对华政府债务380笔。
60年来,我国援外工作成效显著,在维护世界和平稳定、促进共同繁荣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促进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我国援建的工农业生产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技术示范中心以及提供的各类物资和人才培训,有力地增强了受援国的自主发展能力。比如,坦赞铁路、巴基斯坦瓜达尔港口等项目,已成为受援国重要的交通中枢;援建的医院、学校、体育场馆、供水设施、低造价住房等公益性和社会福利项目,丰富和改善了当地人民的生活。派往受援国的医护人员,治愈了数以亿计的当地患者。二是增进了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友好关系。通过对外援助,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与广大受援国之间的传统友谊,结交了一批全天候的发展中国家朋友。2008年我国汶川地震后,巴基斯坦、萨摩亚等一大批受援国,在自身十分困难的条件下,仍竭尽所能,在第一时间给予我国宝贵援助。三是深化了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互利合作。通过实施不同的援助项目,在帮助受援国发展的同时,也加深了这些国家对中国企业、产品和技术的了解,有效推动了双边经贸合作,带动和扩大了我国企业和产品的“走出去”。四是提升了我国的国际地位和树立了良好的国际形象。我国真心实意帮助受援国改善民生、促进发展,推动落实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赢得了广大发展中国家和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和赞誉,提高了我国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彰显了负责任大国的国际形象。
我国60年来的援外工作,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自身的鲜明特点: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直接领导。从新中国成立之初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对外援助八项原则”,成为援外工作几十年来一直遵循的基本方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明确了“平等互利、讲求实效、形式多样、共同发展”的对外经济合作原则。上世纪90年代以来,江泽民、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结合新时期国际格局的新变化和援外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分别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进一步指明了援外工作方向。实践证明,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直接领导,是各个历史时期援外工作取得巨大成就的根本保证。二是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不断拓宽领域、丰富内涵。援外领域已从早期的以提供物资、援建基础设施工程等重大标志性项目为主,逐步扩展到农业、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和紧急人道主义救灾援助。援外方式已由无偿援助、无息贷款,扩展到优惠贷款、混合贷款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满足了受援国的多样化需求。在做好传统援外项目的基础上,逐步增加了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方面的投入,培训内容涉及农业、教育、卫生、司法等20多个领域的150多个专业。三是不断完善援外管理体系,切实为援外工作提供良好制度保障。通过60年的不断改革、创新,逐步完善了从中央到地方、从国内到国外、从政府到企业和中介组织的援外管理网络,形成了商务部牵头,有关部门、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积极参与,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援外管理体制。四是努力培育作风过硬、业务精湛的援外工作队伍。60年来,广大援外人员坚持与受援国人民同吃、同住、同劳动,从不要求任何特殊待遇,不仅为受援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而且成为传播中外友谊的友好使者。60年来,已有700多名同志为援外事业献出了宝贵生命。2002年以来,共有64名援外人员(含集体)获得受援国政府总统勋章、骑士勋章或其他嘉奖。
60年来,我国对外援助取得成功的重要标志,就是紧密结合时代特征和自身国情,独树一帜地开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援外发展模式。这一发展模式的深刻内涵是:相互尊重、平等相待;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力所能及、重信守诺;形式多样、注重实效。这一模式既是过去60年援外工作成功经验的高度凝练,也是当前和未来我国开展援外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方针。我们要在实践中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和完善这一模式,实现对外援助工作的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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