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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研究
发布时间: 2011-10-20    作者:陈东林    来源: 201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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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决议》通过30年后,当我们已经能够更冷静地借鉴历史,从制度上对国家进行各项改革时,我们再回顾《历史决议》当时一分为二的科学分析方法,更加感受到主持起草者邓小平的高瞻远瞩,为我们国家的稳定、发展奠定了一个稳固的思想基础,也为我们撰写和研究国史提供了一个科学的模式。

  (四)用民主集中方法认识、研究历史

  组织4000人对《历史决议》草稿进行大讨论,用这种方式研究敏感的当代史,不仅在中共党史上是空前的,而且在中国悠久修史传统上也是没有先例的。它一方面说明了中国共产党高度民主的作风,说明了中国共产党对党和国家所具有的强烈自信心,另一方面也体现了研究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的功用。大讨论实际上就是一个思想教育的过程,通过讨论、集中,再讨论、再集中,来统一全党全国人民的认识,真正做到团结一致向前看。这种方法值得以后修史时借鉴。

  需要指出的是,发扬民主进行讨论,并不等于不需要集中,放任自流。在《历史决议》讨论中,也出现了不少人否定建国以来的历史和毛泽东、毛泽东思想的错误倾向。1980年10月25日,邓小平看了简报,立即找胡乔木等谈话,首先“博采众议”(这个“众”是“大众”),肯定了讨论中好的意见,然后“力排众议”(这个“众”是“小众”),反驳一些人的观点说,对毛泽东的错误,“一定要毫不含糊地进行批评,但是一定要实事求是,分析不同的情况,不能把所有的问题都归结到个人品质上。……不能写过头。写过头,给毛泽东同志抹黑,也就是给我们党、我们国家抹黑。这是违背历史事实的。”同上书,第298、299、301、302页。

  1981年4月,按照陈云建议修改的第七稿送党内几十位老同志审阅,大家普遍肯定了对毛泽东、毛泽东思想的评价,认为比较恰当,但是仍有个别同志坚持自己在4000人讨论时提出的不正确意见。邓小平听了汇报后,不为所动地坚决说:有的同志不高兴,想不通,对这样一些意见我们就是要硬着头皮顶住,坚定不移地按原来的设想改好决议。邓小平的决心使《历史决议》的起草最后圆满地解决了评价毛泽东、毛泽东思想的关键问题。

  四、在《历史决议》精神的指导下,对国史研究的继承、发展和创新

  《历史决议》已经通过30年了,《历史决议》的精神是永存的。同时,马克思列宁主义是发展的科学,作为一个党的决议和30年前的决议,我们今天在国史研究中,可以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对一些具体判断在继承中借鉴、创新和发展。举两个例子进行探讨。

  (一)历史分期问题

  《历史决议》是一个党的决议,其分期自然也按照党的历史标志来进行,将前32年历史划分为四段: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56年中共八大为“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七年”,其后到1966年5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为“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十年”,其后到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为“‘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其后到1981年为“历史的伟大转折”(其中1976年10月到三中全会为“在徘徊中前进”,三中全会以后为“历史的伟大转折”)。

  可以看出,上述划分基本是以做出重大决策的党的会议为标志的。作为执政党的方针政策的重大变化,自然是国家重大变化的根本,这种划分是客观的。但是从区别于党史的国史研究和撰写角度,我们也可以国家和社会形态、制度的变化做一些微调:如1949~1956年,基本是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时期,到1956年完成三大改造,才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因此,1956~1978年,国家、社会形态和经济制度基本上是计划经济为主的社会主义体制。从国家历史上将这22年视为一个阶段,更为合适。

  再如,《历史决议》将“文化大革命”的历史划分为三段,1966年5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五一六通知”到1969年4月中共九大为第一段,中共九大到1973年8月中共十大为第二段,其后到1976年10月为第三段。

  从事件的完整及国家制度、社会变化考虑,我们也可以1965年10月批判《海瑞罢官》作为第一段的开始,因为1966年5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实际上是为批判《海瑞罢官》以来的政治现象做出一个结论。这样的合并,更能反映国家和社会这一时期变化的因果关系。第二段可以从1968年8月开始,其标志有三个:一是8月解放军、工人宣传队普遍占领管理上层建筑,结束了社会上的无政府主义造反状态;二是9月全国各省市区革命委员会建立,初步重建了国家地方政权;三是10月中共扩大的八届十一中全会对刘少奇做出处理。总的来说,就是全国“文化大革命”由此进入了设想收尾的“斗批改”阶段,而中共九大是以党的大会形式对其的正式确认。第三段可以从1970年3月开始,标志是毛泽东提出筹备第四届全国人大,由此以筹备工作四次提出、三次中断为主线,反映了围绕国家权力机关及体制走上正轨与林彪、江青集团的斗争。第四段可以从1975年1月第四届全国人大召开开始,到1976年10月结束,反映了以邓小平为代表的党内正确力量以“四个现代化”为旗帜,领导和感召全国人民与“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进行斗争的历史。

  (二)人民群众的作用问题

  《历史决议》是党的决议,因此着重从党的层面总结经验教训。对人民群众的重要作用,采取了原则的叙述,没有具体展开论述。特别是在犯错误的历史时期,如“文化大革命”时期,讲到发生这场错误运动的原因,着重从党的角度讲了两个方面:一是我们党过去长期处于战争和激烈阶级斗争的环境中,对于迅速到来的新生的社会主义社会和全国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缺乏充分的思想准备和科学研究。二是毛泽东“逐渐骄傲起来,逐渐脱离实际和脱离群众,主观主义和个人专断作风日益严重,日益凌驾于党中央之上,使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集体领导原则和民主集中制不断受到削弱以致破坏。这种现象是逐渐形成的,党中央对此也应负一定的责任。”而对于人民群众的原因,只用了“被卷入”的说法。

  执政党总结错误教训时承担主要责任,是完全适当的;但是,从全民族总结教训的角度考察,群众在“文化大革命”中的地位,绝不仅仅是被动的,至少在前3年,多数人是相当主动投身其中的。群众为什么会在运动之初以相当大的热情投身于这场损害人民利益、带来极大灾难的运动呢?笔者认为,这个原因过去是分析研究不够的,其原因也和《历史决议》没有专门论述到这个问题有关。这在党史中也许不需要特别论述,但在国史研究和撰写中,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方面。

  新中国的建立使中国人民在政治上站了起来,但是经济上还没有摆脱贫穷落后的状态。和党内一样,人民中也普遍存在急于求成心态,迫切希望迅速改变旧的面貌,再加上近百年来中国一直战乱频繁,缺乏民主法制思想的普及培育,因此,人民群众普遍习惯于继续采取战争年代暴力革命手段。另一方面,由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还处在探索之中,理论、制度与实践上都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大跃进等超越阶段试验的失败,更暴露了这些不完善之处,群众感觉到现实生活与被拔高了的社会主义宣传之间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产生了不满情绪。这种人民内部的正常矛盾不但没有在应当发展生产力的前提下得到有效调整,反而以阶级斗争扩大化的形式激化。于是,“文化大革命”一爆发,许多群众就怀着各种不同的目的和心态投身其中。社会风气受到严重破坏,无政府主义、极端个人主义、个人崇拜思潮严重泛滥;一些投机分子、野心分子、阴谋分子和打砸抢分子乘机窃取一部分权力。这些都说明,在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政权建立以后,还必须有与其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机制和教育作为保障。建设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和文化素质,是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同样重要的任务。

  以上所说,当然并非《历史决议》的问题。《历史决议》毕竟是党的政治决议,不是学术研究的具体论证,它的任务主要是对建国以来的历史从执政党的角度做出原则论断,没有必要从全社会和经济、历史等层面一一论及。随着时间的推移,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思想解放和实践,国情发生了很大变化,我们对国史又有了广泛的研究,积淀了更深层的认识,因此,在《历史决议》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得出更多的启发,做出更多层次的阐释。

  在这个意义上,《历史决议》留给我们的不仅仅是现成的结论,而且是勇于探索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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