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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发布时间: 2010-01-26    作者:武力    来源:国史网 2010-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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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标志着中国的现代化和经济发展进入了快车道。然而,尽管彻底的民主革命为现代化扫除了中国大陆上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大障碍,却不能扫除调中国的贫穷落后、人均资源短缺和经济发展不平衡等不利因素。新中国从一开始就面临着快速工业化、赶超发达国家的巨大压力。制度变迁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探索的结果。经过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为核心的四代领导集体和全国人民50年的艰辛探索和奋发图强,中国终于找到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和世界发展潮流的现代化道路,这就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温故知新,研究历史是为了更好地把握今天和展望明天,这是本书的出发点,也是本书欲达到的目的。

            一、中国经济发展和制度演变历程的简单回顾

     新中国的经济发展历程,大致可以1978年召开的“三中全会”为分界,划分为两个时期。在第一个时期,我国是以单一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为社会变革目标,千方百计地向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过渡,当1956年提前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以后,才发现事与愿违,单一公有制和计划经济并没有表现出预期的优越性。在第二个时期,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为核心的第二代、第三代、第四代领导集体,根据“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实行了改革开放,我国又开始从单一公有制和计划经济向多种经济成分和市场经济过渡。可以说,60年来,我国在大力推进工业化的同时,就经济体制的演变而言,经历了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螺旋式发展历程,并终于找到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经济道路。

     (一)1949~1957年的经济发展与制度变迁。

     从1949年10月新中国建立到1957年底第一个五年计划完成,是中国历史上经济发展和制度变化最快的时期,在短短的七年间,一方面中国大陆结束了百年动乱,仅用三年的时间,就奇迹般地在战争废墟上恢复了国民经济,并在此贫穷落后的基础上开始了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就,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胜利完成,为中国大陆的工业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大大缩短了中国与发达国家工业发展水平的距离。

     另一方面,这七年又是中国历史上经济制度变化最剧烈的七年。1949到1952年,是完成民主革命的经济任务,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和政策在中国大陆全面贯彻实施的三年,党和政府仅用了3年时间,就彻底铲除了根深蒂固的封建土地制度;建立了强大的国营经济和覆盖面很广的供销合作经济,实现了“节制资本”和“统制贸易”,即国家通过对私营经济实行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使其符合国家的宏观经济计划和社会发展目标,通过海关自主、实行“贸易许可证”和“结汇制”,将对外贸易控制在政府手中。恢复时期的三年,虽然实行的仍然是国营经济领导下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计划管理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但是由于国家掌握了国民经济命脉,控制了金融、市场和重工业,党和人民政府的行政力量空前强大,实际上为1953年以后大陆迅速平稳地向单一公有制和计划经济过渡奠定了基础。

     从1953年开始,随着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开始,中国同时走上快速推进工业化和向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经济过渡的道路。其结果,一是在经济落后、资金和人材短缺的条件下,为加快工业化步伐,被迫选择了一条实行进口替代和压缩消费的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二是为保障上述战略的实施和一五计划的完成,加快了社会主义改造的步伐,即通过实行单一公有制,排除市场调节对优先快速发展重工业战略的妨碍,将资源配置控制在政府手中。这种经济发展战略和经济制度的变革,虽然在当时保证了一五计划时期的经济高速增长和重工业的迅速发展,但是其消极后果也是很严重的。这就是,一方面这种发展造成全面“短缺”和经济紧运行,使工业化缺乏后劲和引发周期性的波动;另一方面,由此形成的单一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体制,从长期来看,不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全面健康发展。

     1956年前后,中国共产党根据自己的经验和鉴于苏联暴露的经济建设教训,曾对如何建设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和工业化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探索,可惜这种探索因体制弊端还未充分暴露以及“反右”运动的干扰而中断。

     总的来说,这七年既是新中国凯歌行进、意气风发、成就巨大的时期,也是中国共产党在经济建设方面因缺乏经验,解决问题的方法,由民主革命时期的强调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转到更多地信从斯大林创造的社会主义理论和模式,其标志就是轻易地放弃了自己几十年总结出来的新民主主义经济理论,转而接受了苏联的社会主义经济模式。辉煌与误区同在,是这个时期经济发展历史的突出特点。

     (二)1958~1977年经济发展与制度变迁。

     1958年是中国实施第二个五年计划的第一年,也是毛泽东摆脱苏联经济建设模式、走中国自己经济建设道路的开始,而1978年,即在中国进入单一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体制的20年后,所经历的曲折、挫折、灾难、困惑,又开始孕育着一场新的探索。可以说,1958年至1978年的20年,是中国共产党带着社会主义改造胜利和一五计划成功的喜悦开始,最后带着“文革”后的痛苦反思、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困惑而结束的。就经济建设来说,这20年我国取得了很大成就,在西方封锁、中苏交恶的国际环境中,基本建立起相对独立的工业体系,除了在国防工业、尖端科学方面取得了巨大进展外,还在改善基础设施、缩小沿海与内地差距方面取得很大成绩。从1957年底到1978年底,按可比价格计算,社会总产值增长3.25倍,工农业总产值增长3.64倍,国民收入增长1.96倍,工业总产值增长5.99倍,农业总产值增长0.84倍[1];从1958年到1980年,全国基本建设新增固定资产4339.39亿元,是一五计划时期新增固定资产的8.82倍。从1958年到1978年,基本建设新增生产能力为:炼钢2911.3万吨,是一五计划时期的新增炼钢能力的10.34倍;煤炭开采36510万吨,是一五计划时期的5.73倍;发电机组容量4859.5万千瓦,是一五计划时期的19.68倍;石油开采10973万吨,是一五计划时期的83.64倍;化肥1132.53万吨,是一五计划时期的122.57倍;水泥4614万吨,是一五计划时期的17.66倍;棉纺锭830万锭,是一五计划时期的4.13倍;机制糖234.8万吨,是一五计划时期的3.79倍;自行车318.6万辆,是一五计划时期的6.37倍;新建铁路交付营业里程18458公里,是一五计划时期的4.43倍;新建公路153316公里,是一五计划时期的1.84倍[2]。从上面数字可以看出,除公路增长较慢外,其它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但是这种增长,是靠增加投入和牺牲消费来维持的。

     从就业结构来看:城乡人口比例变化非常缓慢。1949年到1957年的8年间,乡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由89.4%下降到84.6%,下降了近5个百分点,而1958年到1978年,乡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仅由1957年的84.6%下降为1978年的82.1%,20年仅下降了2.5个百分点。在从就业结构来看,1957年全国农业劳动者共有19310万人,到1978年,农业劳动者增加到29426万人,而同期农业总产值仅增长84%,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很少。如果考虑到1978年农作物播种面积比1957年下降4.55个百分点,农业机械总动力比1957年增长95.8倍,农业剩余人口问题更为严重了。

     人民收入增长很慢,生活水平没有多大改善。1978年全国全民所有制单位的职工平均工资仅比1957年增加7元。1978年全国居民平均消费水平为175元,仅比1957年增加44%(按可比价格计算),其中农民增加34.5%,非农业居民增加68.6%。[3]人均食品消费情况:1957年人均粮食612斤,棉花5.2斤,油料13.2斤,肥猪0.11头,猪牛羊肉12.5斤,水产品9.8斤,到1978年,上述农产品的人均占有量仅为粮食637斤,棉花4.5斤,油料10.9斤,肥猪0.17头,猪牛羊肉17.9斤,水产品9.7斤,多数增长不大,少数还有所下降。1978年城镇人均居住面积仅为4.4平方米,农村人均居住面积为8.1平方米。[4]在次期间,许多生活消费必需品都是短缺的,需要凭票购买。

     总得来说,这个时期尽管国民经济增长速度不算慢,但是经济建设是付出大于所得,挫折的痛苦多于成功的欢乐,失败的教训多于成功的经验。鉴于同期周边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和我国在此前后两个时期的经济发展速度和效益,这个时期的经济发展是不能令人满意的。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中国共产党兴高采烈,中国终于建立了“优越”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但是,中国的经济体制问题(当时称“生产关系”)到底是解决了,还是加剧了?1957年的“反右”运动和农村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将异议和不同声音压了下去。单一公有制和在此基础上建立的以集权和行政管理为特征的计划经济,为后来20年的“左”的错误种下了根源。

  人口增长过快,是这个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的另一个特点。从1958年到1978年的20年间,可大致分为两个阶段,1958年到1961年,由于“大跃进”和自然灾害的影响,使人口在1960和1961年首次出现负增长,1960年底比1959年底减少人口1000万,1961年底又比1960年底减少348万。从1957年底到1961年底,4年内全国总人口仅增加1206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仅为4.63‰,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低的阶段。1962年以后,全国出现了一次空前的补偿性生育高潮,1963年达到顶峰,全国人口出生率高达43.6‰,当年人口比上年增加1877万。其后又在较长时期内居高不下,直到1973年党和政府将人口发展正式列入国家计划,切实抓紧计划生育工作,才使人口增长率逐渐下降到1978年的13.53‰。到1978年底,全国总人口以由1957年底的64653万人增加到96259万人。20年里人口增加了近50%。[5]

    (三)1978~1991年的经济发展与制度变迁。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至1991年,是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开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道路为目标的经济快速发展时期。

    这个时期是从前28年奠定的经济基础和经济制度上起步发展的,虽然前进的起点比较高,但继续受着传统的发展模式和经济体制的束缚,又刚刚从文化大革命的灾难中走出来。因此,1984年以前,我国经济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转折点,首先纠正和清算了前20年“左”的错误,根据我国国情,重新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第二,在经济发展方面,着手调整整顿国民经济,理顺农轻重、积累与消费关系,制订以翻两番为目标的新的发展战略;第三,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以原有体制最薄弱、受压抑最重的农村经济为突破口,并取得巨大成效,产生了“农村包围城市”的改革示范效应;与此同时,还在沿海设立经济特区,率先实行对外开放。

    1984年“六五”计划提前一年完成,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效益最好的五年计划。受农村经济改革成功的鼓舞,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制定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有计划商品经济理论,明确了改革的方向、性质、任务和基本方针,经济体制改革开始在城市全面展开。但追求提前翻番的传统思想和实际存在的新旧体制磨擦,使经济在繁荣中走向过热,与此同时,经济体制的变化、对外开放以及原有社会各阶层经济地位的变化、都使整个社会处于躁动和不安。在这种形势下,是稳定经济为主还是继续加快改革,意见不一,对改革中计划与市场的关系,分歧也很大,于是,国民经济经历了1986~1987年的“软着陆”,1988年价格“闯关”和1989~1991年治理整顿的曲折。但是,这种曲折,对于80年代的发展来说,毕竟是瑕不掩瑜,只是前进中的问题,高速发展下的副作用。

  经过80年代的迅速发展,到90年代初,我国已进入由温饱向小康过渡阶段,经过治理整顿,社会供求比较平衡,农产品市场改革取得突破,资本市场和劳动力市场也开始建立,这些都为1992年以后加快经济发展和改革创造了条件。

  (四)1992~2002年间的经济发展与制度变迁

  1992年邓小平南方讲话和十四大的召开,统一了全党关于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方面的认识,制定了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改革方向,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正确决策,调动了全国人民的积极性。在这个阶段,我国基本上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成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攻坚任务,我国的经济发展也从温饱型向小康型转变。

  这个阶段又可以细分为两个小阶段,即从1992年初邓小平南方谈话到1997年党的十五大召开前为第一个阶段,主要目标是加快经济发展、抑制经济过热,培育市场经济基础(产品市场、资本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和建立宏观经济调控体系。从1992年到1997年的6年年间,由于及时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大力推进改革,积极平衡总量,切实调整结构,使“八五”计划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波动最小的时期。到1997年,我国国民经济已经提前实现了原订于2000年才实现的翻两番任务,基本上结束了我国长期存在的供给主导型的短缺经济。

  从党的十五大召开到2002年党的十六大召开为第二个小阶段。在这个阶段,三个问题的解决构成了发展和改革的路线图。一是国有企业的改革取得根本性突破。由于中国经济已经进入买方市场,需求不足开始取代“短缺”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因此一方面是国有企业失去了过去那种“供给约束型”的外部发展条件,出现总体亏损的局面,迫使国有经济改革不可能再拖下去,于是国有企业改革加大了力度,通过抓大放小、减员增效和退出部分竞争性领域,取得成效。二是对外经济关系取得长足发展,为充分利用国外市场和国外资源开辟了空间。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一方面给中国敲响了警钟,推进了中国金融业的改革,加强了我国防范金融风险和国家经济安全的意识;另一方面,金融危机所导致的我国出口受到抑制,加上国内买方需求不足,导致对外贸易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凸显出来,从而强化了我国为利用国外市场和国外资源而融入国际经济的决心,从而加快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并终于在2001年实现了这个战略目标。三是为扩大内需而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战略,拉开了东部沿海地区发展起来后帮助内地发展的第二个“大局”的帷幕。

  此外,这个阶段香港、澳门的成功回归和回归祖国后保持了稳定和继续发展,不仅使一国两制成为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成功模式,为台湾的回归起到了示范的作用,而且对于中国这样一个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大国来说,从历史长河来看,是对“大一统”体制的一个重大突破。

  (五)2003~2009年的经济发展与制度变迁

  2003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在中共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基础上,提出了指导经济发展的新思想,即“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并提出要以“五个统筹”全面协调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这四个方面相互联系,有机统一,实质是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以此为标志,中国经济发展和改革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这样划分阶段,主要是出于以下三个因素的考虑:一是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发生了变化。随着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环境污染、资源匮乏等问题越来越突出,中国共产党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和建立“和谐社会”。二是经济发展进入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乡村的新阶段,解决“三农”问题成为中国共产党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三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国有企业改革取得根本性突破,政府财政开始由建设型向服务型转变,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心转移到政府职能方面。

  2004年是“中国科学发展观年”。这一年,人们越来越多地使用着“科学发展观”这个概念,“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深入人心。它改变着GDP单兵突进式的增长,成为衡量发展水平与质量的最终标准。2006年,中国第十一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审议通过。与“十五”及以前的五年计划相比,“十一五”的制定理念和经济改革思路都发生了革命性变化。在中国改革开放发展思路中占据了20多年的“先富论”,已经转变为“共同富裕论”,缩小贫富差距,扭转社会两极分化趋势,成为新的经济发展主题。而且,计划转变为规划,一字之差凸显了政府管理经济方式的彻底变化。此外,“十一五”规划《纲要》还第一次提出了节能减排的指令性指标:即在2006~2010年的五年间,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这种量化指标充分反映出政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保护环境的决心。中共十七大进一步阐明了中国经济发展的目标和方略。十七大提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即:要增强发展协调性,努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转变发展方式取得重大进展,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比2000年翻两番。要实现这一伟大目标,需要健全现代市场体系、优化国土开发格局、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这个阶段,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在努力发展经济和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同时,更加关注经济发展成果的共享问题,改变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政策思路,提出了“效率与公平并重”的原则。在国家财政连续大幅度增加的基础上,加快了对社会低收入阶层的各种补贴以及覆盖全社会的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退休等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其中人数最多、受益最大的是农村和农民。政府财政收入越来越多地用于公共产品,标志着国家财政正在由建设型财政向服务型财政转变。

     (六)港、澳、台地区的经济发展与制度变迁

     1840年大清王朝与英国之间的鸦片战争,标志着以高度农业文明为基础的中国开始成为以资本主义工业文明为基础的西方列强的牺牲品。在随后的60年间,香港、澳门、台湾先后被英国、葡萄牙和日本侵占。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日本被迫将台湾交还中国,但是随即进行的国共两党内战的结果,是大陆上建立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而国民党则退守台湾,形成了两个政权对峙的局面,这个局面一直延续至今。而作为英国、葡萄牙海外殖民地的香港和澳门,1949年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出于多方面的考虑,直到1997年才收回香港,并决定在1999年收回澳门。因此,香港、澳门、台湾近代以来的经济发展,尤其是新中国建立以来的经济发展,与大陆经济发展相比,就呈现出较大的差异和特点。有必要单独加以论述。

     香港、澳门和台湾的经济发展,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截至1997年底,作为地区经济来说,与大陆各省的经济发展相比,具有以下特点:(1)国民经济增长较快,基本实现了工业化;(2)经济相对独立,自成体系;(3)实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4)对外开放程度高,从属于世界资本主义市场,在冷战时期更是如此;(5)无论是冷战时期还是90年代以来,都从国际环境和大陆方面得到发展的机遇。

  大陆与港、澳、台地区的经济关系,从90年代以来的发展趋势看,正应了中国古话所说的“分久必合”规律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趋势,1997年香港已经回归中华人民共和国,1999年澳门也将回归,台湾的统一只是早晚的事情,祖国大陆与上述地区在经济发展方面的互补作用和世界经济发展的压力,使得国家统一正日益成为“相得益彰”、民心所向的共同要求。读中国经济发展史,尤其是读近代以来的经济发展史,不能不将港、澳、台地区与大陆放到一起去分析、比较、理解、从而加深对中国经济地区之间的不平衡性、发展道路的多样性、经济体制的灵活性以及开放程度差异的认识。

         二、“多元一体”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

  中国自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推行郡县制和实行“书同文、车同轨、统一度量衡”以后,在长达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里,逐渐形成了一个多民族的、统一的、高度中央集权的大国,即被学者称为“多元一体”的“大一统”制度[6],并使古代中国达到了资本主义前世界农业文明发展的顶峰,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处于世界的前列。这种自上而下的中央集权体制在传统的农业社会,适应了中国地域辽阔和各地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需要。

  但是在1840年以后,中国这个庞大而古老的帝国,却在西方列强的侵略下,逐步沦落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受尽欺凌。于是在近代以来中国的社会转型过程中,就需要一个强大的政府来抵御国外的侵略和社会稳定。1949年以后,正是长期在“大一统”制度中形成的民族凝聚力、统一意识和强大的政府传统,使得独立的中国作为一个巨人重新站立起来。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仍然延续了中央集权的传统。但是这种中央集权体制对于现代经济发展则产生了双重作用:一方面在人口多、底子薄、积累少的情况下可以集中财力办大事;另一方面,则容易忽视地方的特点和压抑地方发展经济的积极性。毛泽东曾经说:“处理好中央与地方关系,这对于我们这样的大国大党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7]中央与地方的经济关系,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经济建设中一个十分重要而又长期没有根本解决的问题。由于我国国家大、人口多、情况复杂、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要建立起符合国情、有利于国民经济全面、稳定、协调发展的中央与地方关系,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对于古代中国“大一统”制度传承给现代中国的这种“大一统”精神及其积极意义,长期以来没有得到人们应有的重视,这是中国一百多年来特殊的社会历史在人们思想中的折射。近代以来,在资本主义列强的侵略和压迫下,在清王朝抱残守缺、自以为是的阻碍下,中国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危机,直至列强掀起瓜分狂潮,中华民族面临亡国灭种的危险。正是在这样一个屈辱的背景下,中国传统制度和文化的优越感被打破了。中国的仁人志士开始重新审视中国长期形成的一套制度和文化。这种反思一直延续到今天。1949以前,我们主要是站在资本主义制度和文化的角度来看待中国的过去,从封建专制对资本主义发展的压制作用来看传统制度和文化,因此对传统制度基本是否定的,这是历史学为现实服务的结果。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马克思主义成为整个社会观察和研究问题的指导思想,中国古代社会制度,自然在“五种社会形态”论中处于比较低级和落后的状态。对其在中国现代化过程中的作用,人们主要看到的是其阻碍作用。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多元化和对外开放,人们的思想解放了,视野开阔了,对于过去的认识似乎也远离了革命运动和现实的干扰。在历史学界,一种综合地应用社会科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以中国学者特有的研究思路,平和、深入地重新审视和研究中国社会的独特发展规律和基本问题的条件和气候正在形成。

  事实证明,中国的改革和制度变迁必须从中国自身的历史和条件出发,而中国传统社会长期坚持的“大一统”制度给中国当代社会的正面影响,应该受到充分的重视。以“大一统”制度传承下来的国家统一观为例,它对于中国作为一个地域辽阔、民族众多的大国,能够坚持不懈地将实现祖国统一作为根本战略目标,具有根本性的决定作用。目前不但中国悠久历史所形成的国家统一、民族融合的大国观念和强大的政府传统对于中国的国家安全与和平崛起发挥着日益明显的作用;而且在政治、经济发展都很不平衡的今天,这种国家统一观,也为香港、澳门的回归祖国和解决台湾问题,提供了中华民族传统制度和文化的高度智慧。

  在资本主义产生前的传统农业文明时代,中国古代“大一统”政府面对着各地区之间和各民族之间在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方面的高度不平衡,以及各地区、各民族历史发展的各自特点,灵活地采用了“多元一体”的管理模式。[8]这就是说,在坚持由一个政府统一领导全国行政工作的前提下,对各地区的经济、文化采用了多元化的具体管理方法。这种管理模式,是中国古代传统社会能够长期维持统一、安定的重要原因,也是保证中国传统“大一统”制度之所以能够长期坚持下来的运行模式和实施机制。在今天,当中华民族正在实现祖国统一和民族复兴的重大历史关头,“多元一体”的管理模式,使我们看到了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形成的制度认同和智慧结晶,提醒我们继续注意从历史中挖掘那些可以为我们汲取的历史经验和智慧。

  中国作为一个地域辽阔的多民族统一国家,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文化。为此在制度设计上,中国古代的政府家不但规定了政治上高度中央集权下的郡县制和官僚体系;经济高度统一的财政、货币和经济政策;文化上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官本位正统文化,而且采用了与这种高度统一的“大一统”正式制度、规则相对应的政府多元一体的管理模式。在中国秦以来的两千多年的传统社会里,它与“大一统”制度的正式规则相辅相成、高度适应了中国“多元一体”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结构,以及不同地区独特的发展道路的需要。首先从民族上关系上来看,多元一体的管理模式就包含了要对众多的民族及其各具特点的经济和文化进行分别管理的原则;从政治上看,由于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和差异,不同时期的“大一统”政府对于内地与边疆、汉族与少数民族是实行了不同的管理体制的;在经济上,“大一统”政府的管理更显示了多样性和包容性的特点。比如,从所有制结构看,官营经济、领主经济、地主经济、小农经济、以及商品经济性质的雇佣制、合伙制等并存发展;从市场发育看,不仅早就具有全国通行的货币,而且土地、劳动力也都早已经成为商品,可以自由流转,全国性的大宗商品集散地、钱庄、票号,甚至期货交易也已经出现。从文化上看,尽管主流文化是“格物致直、修身、其家、治国平天下”的儒家思想,但是多民族、多宗教和各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差异很大的民间文化也是色彩纷呈的。而且值得提出的是,这些“多元”的前提,正是维护而不是损害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和社会的安定的,越过了这个界限,就是违反了“大一统”制度的正式规则,这时多元一体管理模式中的“一体”化原则就会发挥作用,对其进行压制。

  “大一统”制度中的正式规则的运行机制,可以归纳为“多元一体”的政府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不但为我国在解决香港和澳门问题中的一国两制原则提供了可贵的历史根据,也将为我国最终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统一,以及正确处理地方与中央的关系等问题,提供重要的历史经验。当然,我们要看到,斗转星移,不仅今天的中国已经完全不同于1840年以前的传统农业文明社会,而且世界也发生了巨大变化。我们今天总结中华民族历史上的成功经验,不是要照搬历史,更不能像清王朝晚期那样“泥古不化”。我们要强调的只是,研究现在的中国是如何从古代走过来的,古代政府的管理经验是如何在中国这块土地上曾经发挥作用的,可望给我们提供很好的启示。

     纵观建国以后中央与地方经济关系的演变,可以看出它大致分为四个阶段,1949至1952年为一个阶段,其特点是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和保留市场机制下的集权,因此权力的集中主要表现在财政和金融方面,其结果是好的。1953至1978年为第二个阶段,其特点是单一公有制和计划经济基础上的集权和分权,因此权力的集中和下放都表现为行政性的、全面的,结果陷入“一统就死、一放就乱”的境地,始终没有找到和建立令人满意的中央与地方经济关系,但是总得来说,权力集中的时期比权力下放的时期经济形势要好。1979至1991年为第三阶段,这个阶段恰好与第二阶段相反,其基础是从单一公有制和计划经济向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及恢复市场机制过渡,其特点是由初期的中央集权到分权再到部分集权,由于经济体制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初期,中央与地方权力的划分仍然没有摆脱“一统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但是,总的来说,无论权力的集中还是下放,都没有对经济的发展造成危害。1992至今为第四阶段,这个阶段的权力划分已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之上,中央与地方的经济权力划分开始真正摆脱“一统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向良好方向发展。

     纵观新中国60年处理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与地方之间经济关系的经验,可以得到以下启示:

  第一,中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和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决定了中国只能实行“多元一体”的政治经济制度和中央与地方经济权限的合理划分,例如香港、澳门、台湾与大陆的关系;大陆内部少数民族区域自治问题;东西部和各省之间的关系。中国作为一个正处于工业化阶段的人口多、资源少的大国,中央与地方的经济关系演变趋势,一方面必须照顾到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特点,特别是香港、澳门回归祖国以后,应允许部分地区发展快一些,中央政府将给予地方政府较多事权和立法权;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经济一体化、统一市场的要求,中央政府在宏观调控方面的权力则呈加强趋势,即事简而权大。

  第二,55年的历史证明,要想科学合理地划分中央与地方的经济权力,同时发挥中央和地方的两个积极性,首先必须科学界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经济职能。传统的计划经济无法解决这个问题,而政企不分也不能最终解决这个问题。

     第三,科学合理地划分中央与地方的经济权限,是使国民经济避免波动、持续稳定增长的重要保障之一。

     第四,中央政府的权力集中,必须与它的管理能力相一致,不考虑中央政府管理经济的能力和成本,而过分突出中央政府财力的萎缩会导致诸侯经济、社会动荡和国家分裂,既不符合实际,也容易导致急躁和冒进,对经济发展产生副作用。

     这也是本书为什么率先将香港、澳门、台湾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的考察范围加以研究的重要原因。

              三、“赶超型”的经济发展战略

     建国以后,为了迅速改变中国贫穷落后的面貌,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选择了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并通过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了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概括地说,60年来中国经济的发展,走的是一条政府主导型的、以追求经济独立、高速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要目标的道路。而60年来的经济体制变迁,也基本上是受上述的政府权威和三个目标所制约的。换句话说,

     (一)中国发展战略的形成和初步探索。

     五十年代经济发展战略的形成可以“一五”计划为标志。这个经济发展战略,可简单概括为:主要依靠国内积累建设资金,从建立和优先发展重工业入手,高速度地发展国民经济;实施“进口替代”政策,通过出口一部分农产品、矿产品等初级产品和轻工业品换回发展重工业所需的生产资料,并用国内生产的生产资料逐步代替它们的进口;改善旧中国留下的工业生产布局极端不合理和区域经济发展极端不平衡的畸形状态;随着重工业的建立和优先发展,用重工业生产的生产资料逐步装备农业、轻工业和其它产业部门,随着重工业、轻工业和农业以及其它产业部门的发展,逐步建立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逐步改善人民生活。

     这种经济发展战略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以高速度发展为首要目标。(2)优先发展重工业。(3)以外延型的经济发展为主。外延型的发展是指实现经济增长的主要途径是靠增加生产要素。(4)从备战和效益出发,加快内地发展,改善生产力布局。(5)以建立独立的工业体系为目标,实行进口替代。

     上述经济发展战略的形成,如果仅从50年代党和政府的主观认识方面寻找原因,显然是不科学的,五十年代的中国之所以形成这样的经济发展战略,是有其深刻的经济原因和社会背景的。首先,这种经济发展战略的形成,是与建国初期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特点分不开的。建国之初,旧中国遗留下来的是积贫积弱的国民经济和落后就要挨打的惨痛教训。中国是一个有五亿人口的大国,按人口排世界第一,按国土面积排世界第三,但是按人钧国民收入则位次很落后。1952年,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人均工业产品产量为:钢82公斤,煤724公斤,原油242公斤,电448千瓦 小时;而同期我国人均产量仅为:钢2公斤,煤115公斤,原油0.8公斤,电13千瓦/小时。[9]我国不仅经济落后,现代工业所占比重很低,而且重工业尤其落后,正如毛泽东所说:“现在我们能造什么?能造桌子椅子,能造茶壶茶碗,能种粮食,还能磨成面粉,还能造纸,但是,一辆汽车、一架飞机、一辆坦克、一辆拖拉机都不能造。”[10]这种与大国地位极不相称的经济落后状况,是导致新中国选择优先发展重工业的赶超战略的基本原因。第二,这种发展战略的形成,还与苏联的榜样作用有很大关系。我们知道,中国民主革命的成功,是学习苏联和接受马克思主义的结果;同样,我国在革命成功后如何实现工业化问题上,也与苏联当时的情况相似,如不能靠对外侵略和掠夺来积聚工业化资金,面临帝国主义的经济封锁和军事威胁。在1955年苏联国内问题“揭盖子”以前,苏联的工业化道路是赶超战略的成功典范,并为第二次世界大战苏联的胜利所证明,受到世界瞩目,这对于同是共产党领导的、同样要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同样要实施赶超战略的中国来说,苏联经验具有太大的吸引力了。在经济建设方面向苏联学习,走苏联创造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道路,是建国初期党和政府坚定不移的信念和政策。第三,这种发展战略的形成,与当时的国际环境也有一定关系。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以后,中国被迫卷入战争,由此导致中美两国的直接对抗和来自西方的威胁(1840年以来这种威胁几乎没有停止过)。这种国际环境和历史教训都迫使中国必须加强国防力量,而优先发展重工业和尽快建立独立的工业体系,则是加强国防力量、维护国家安全的基本经济措施。

     以上情况说明,五十年代前半期我国的上述经济发展战略是与当时的国情和国际环境分不开的。其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是不可否认的。从大的方面讲,其作用有以下三点:

     (1)改善了我国的产业结构,加强了过于薄弱的重工业,建立了一些新兴产业,缩短了与发达国家之间工业技术的

     (2)提高了经济发展速度。1949年至1952年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创造了战后世界经济恢复的奇迹;1953年至1957年,中国的国民经济以高速度增长,工农业生产总值平均每年增长 10.9%,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 18%,其中重工业产值年均增长 25.4%。

     (3)较快地改善了生产力布局,缩小了沿海与内地的差距。这在当时交通不发达的条件下,是比较经济合理经济的行为。

     1956年是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第四个年头,此时的国内经济状况和国际环境都对经济发展战略的转轨提供了必要性和可能性。从国内经济发展状况来看,第一,经过以156项工程为中心的“一五”计划的建设,我国已经(一些项目正在建设)建立了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建立了一批现代化的大型骨干企业,许多工业部门从无到有,独立的工业经济体系已具雏形。第二,“一五”计划期间的社会投资向重工业过度倾斜,虽然在当时是必要的,保证了工业的高速增长,但是也导致了工业增长速度与农业增长速度之间的矛盾。建国初期的6年里,我国农业的恢复发展速度不仅与同等发展水平国家相比很快,而且与发达国家的农业相比速度也是比较快的。但是即使如此,由于人口众多和工业原料的60%以上来自农业,农业剩余的有限已经成为阻碍工业高速增长的瓶颈,要使农业的增长与工业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相适应,就必须增加农业的投入。第三,由于追求经济发展的高速度,在经济体制方面已经形成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基本单一的公有制和行政性计划管理),这种体制本身就是上述发展战略的产物,它反过来又会自发地按上述发展战略去调控经济,因此就要求政府必须有意识地改变发展战略以矫正体制偏差。从国际环境来看,1955年的万隆会议标志着我国已经打破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孤立封锁,与苏联的关系也更密切(斯大林逝世以后,继任的赫鲁晓夫希望得到中国的支持),国际环境已趋缓和。另外,苏联开展的非斯大林化运动也比较充分地暴露了斯大林工业化模式的弊病(这在过去被掩盖),消除了中国人对苏联经济建设模式的迷信。在这种背景下,我国已经具备了发展战略转轨的客观必要性和基本条件。

     1956年中共“八大”前后,在上述背景下,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即开始探索发展战略的转轨问题(尽管当时没有用“发展战略”这个概念)。1956年4月,毛泽东在著名的《论十大关系》报告中对农轻重的关系、沿海工业与内地工业的关系、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的关系、积累与消费的关系,都作了专门论述,关于重工业与农业、轻工业的关系,毛泽东提出:“我们现在发展重工业可以有两种办法,一种是少发展一些农业轻工业,一种是多发展一些农业轻工业。从长远观点来看,前一种办法会使重工业发展得少些和慢些,至少基础不那么稳固,几十年后算总账是划不来的。后一种办法会使重工业发展的多些和快些,而且由于保障了人民生活的需要,会使它发展的基础更加稳固。”“我们现在的问题,就是还要适当地调整重工业和农业、轻工业的投资比例,更多地发展农业、轻工业。”关于沿海工业与内地工业的关系,实质上也是发展的外延与内涵的关系,毛泽东认为:“过去朝鲜还在打仗,国际形势还很紧张,不能不影响我们的沿海工业的看法。现在,新的侵华战争和新的世界大战,估计短时期内打不起来,可能有十年或者更长一点的和平时期。这样,如果还不充分利用沿海工业的设备能力和技术力量,那就不对了。”[11]1957年2月,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中又专门论述了工业化道路问题,关于农轻重的关系,毛泽东提出:“我国是一个大农业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发展工业必须和发展农业同时并举,工业才有原料和市场,才有可能为建立强大的重工业积累较多的资金。”“在第二个五年计划和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如果我们的农业能够有更大的发展,使轻工业相应地有更多的发展,这对于整个国民经济会有好处。农业和轻工业发展了,重工业有了市场,有了资金,它就会更快地发展。这样,看起来工业化的速度似乎慢一些,但是实际上不会慢,或者反而可能快一些。”[12]

     根据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陈云等的调查研究,在1956年9月召开的中共“八大”上,周恩来在代表中央所作的《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即提出:第一,应该根据需要和可能,合理地规定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把计划放在既积极又稳妥可靠的基础上,以保证国民经济比较均衡地发展。第二,应该使重点建设和全面安排相结合,以便使国民经济各部门能够按比例地发展。第三,应该增加后备力量,健全物资储备制度。第四,应该正确地处理经济与财政的关系,即积累和消费的关系。因此,在投资分配方面,工业投资在投资总额中所占的比重,将由一五计划的58.2%提高到60%左右,其中轻工业的投资比重比一五计划的11.2%(占工业投资)将有所提高;农业投资占投资总额的比重将由一五计划的7.6%提高到10%左右。二五计划仍然是优先发展重工业,努力建设工业中薄弱和缺乏的门类,争取在1962年国内经济建设所需要的机器设备70%左右能够自给。同时,由于过高地估计了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优越性,对“二五”计划期间的经济增长指标则定得偏高,工农业总产值五年内将增长75%左右,其中工业总产值增长一倍左右,农业总产值增长35%左右。另外,周恩来还特别提出,由于国际形势趋于缓和,我们应该扩大对外经济交流。

     可以说,在1956年至1957年拟定“二五”计划时,中共中央虽然没有改变优先发展重工业(重工业仍然是薄弱环节)和高速增长战略,但是已经注意调整农轻重的发展关系和外延增长与内涵增长的关系。可惜的是,1957年底开始的反“反冒进”和三年“大跃进”,却完全打断了上述思路和计划,把依靠高投入追求高速度的外延型增长推到了极端(比例极端失调,经营极为粗放,效益极其低下)。

     1957年底至1958年初,毛泽东对1956年的“反冒进”进行了严厉的批评,从而使党实际放弃了综合平衡、稳步前进的经济建设方针,追求“多”、“快”实际成为经济发展的唯一指标,正如毛泽东所说:“我们实行洋土并举、大中小并举,不只是由于技术落后,人口众多,要求增加就业,主要是为了高速度。”[13]⑨而权力下放过急过快,又助长了宏观失控势态,结果导致了浪费巨大、使国民经济陷入危机的“大跃进”。三年经济调整以后,由于对战争可能性的估计过于严重,更加强调备战,同时,经济发展并没有达到预期的高速度也较强烈地刺激着国家领导人,因此追求高速度始终是主要的目标,由于体制造成的经济效益低下,高速度不得不靠高投入来维持(而高投入就必须过度优先发展重工业),再加上对外经济关系方面的拒绝吸引利用外资。结果发展战略在1958年至1978年间陷入了不利于国民经济长期稳定发展的境地。

              1978年我国与苏联、东欧国家积累率比较 (%)[14]

  年份

  中国

  苏联

  保加利亚

  匈牙利

  东德

  波兰

  罗马尼亚

  捷克

   1955

   22.9

   25.7

   18.9

   20.7

    9.8

   22.7

   17.6

   19.8

   1960

   39.6

   26.8

   27.4

   23.1

   18.2

   24.0

   16.0

   17.2

   1965

   27.1

   26.3

   28.4

   19.3

   20.0

   25.9

   24.3

    9.2

   1970

   32.9

   29.5

   29.2

   29.3

   24.4

   25.1

   28.8

   27.2

   1975

   33.9

   26.6

   32.5

   32.0

   22.3

   34.2

   34.1

   29.2

   1977

   32.3

   26.4

   26.0

   31.8

   22.9

   31.9

   --

   24.5

  平均

   31.5

   26.9

   27.1

   26.0

   19.6

   27.3

   24.1

   21.2

    注:罗马尼亚的年度数字,均为每五年的平均数,即1951~1955,1956~1960,1961~1965,1966~1970,1971~1975。

     (二)1978年以后经济发展战略的转轨。

     从1953年到1978年间的优先快速发展重工业战略和高积累政策,既为中国的工业化奠定了相对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也留下了农轻重关系严重失调和人民生活改善不多的后遗症。因此,当毛泽东逝世以后,上述发展战略和高积累政策就难以再继续推行下去了。党的第二代领导人邓小平顺应了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发展趋势,从“改革”入手,推动了发展战略的转变。80年代的经济发展道路的变化,可以说主要是纠正了过去道路和政策选择中的“过头”偏差,即:(1)放松了政府对经济的控制程度,在农村允许农民自主经营和自由支配自己的剩余;在城市允许个体和私营经济的发展;在对外经济关系方面,允许外商直接投资。(2)调整了积累与消费的关系,降低了积累比例(如通过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增加工资、企业留利增加等),由此带来社会消费需求的迅速增加,从而推动满足其需要的轻工业、商业、建筑业以及交通通讯等行业的迅速发展;(3)调整了对外经济关系,由完全依靠自己的力量转变为尽可能地利用外国的资金和技术;在对外贸易方面,则由“进口替代”转变到发挥“比较优势”。(4)在收入分配方面,则调整了过去过于强调平均的政策,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这种发展战略和政策的转变,实际上是对过去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一种校正,它在传统体制造成的严重“短缺”的条件下,导致了80年代需求推动经济高速增长的奇迹,其中尤以获得自主权的农民发挥的作用最大,农业和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不仅实现了毛泽东始终追求而没有实现的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和实现农村工业化的目标,而且为城市的改革和政府的工业化提供了成功的榜样和充足的财力支持。

              四、“政府主导型”的发展模式

     (一)中国历史上的强大政府传统

  近代以来中国政府在工业化中起着主导作用,是与1840年以前传统社会中政府的作用和由此形成的观念分不开的。

     1840年以前的中国,是一个建立在农业文明高度发达基础上的封建社会。与尼罗何流域、两河流域、印度、爱琴海周围的农业文明发祥地相比,中国的农业文明不仅历史同样悠久,而且持续发展和保持了繁荣。直到1840年以工业文明为基础的西方列强打开中国大门以前,中国社会仍然按照自身的农业文明发展规律向前发展,这集中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以传统农业为基础的社会经济高度发达,农业进入精耕细作阶段,农田的单位面积产量较高,农业的剩余可以养活大量人口,维持庞大的城市和国家机构;与农业高度发达相一致的是手工业、商业和金融业也很发达,尽管这种发达是建立在传统农业基础上的并受到农业周期性振荡的打击;与这种以传统农业文明高度发达相一致的,是经济体制表现出的高级形式,即土地可以作为商品自由买卖,地主经济和大量自耕农并存,租佃制和雇佣制的普遍存在,家庭财产继承在诸子间的相对平均;国家税制的相对统一和完善,政府承担了“治河”、“救灾”、“市政建设”等公共工程和社会事业。(2)政治体制从管理效能和相互制约角度看,表现出较高级的形态。传统中国社会的政治体制经过夏商周以来三千余年的发展,就传统的农业文明社会而言,到清代已经相当完备。第一,形成了统一而庞大的政府行政管理体系。其特点是条块结合、分级管理,实行对皇帝负责的三权分立、互相制约(行政、监察、司法)。第二,形成了一整套官吏选拔、考评和调任制度。特别是科举制度,打破了贵族和官僚垄断政府机构位置,“白衣可致卿相”,使社会的优秀人材进入政府管理阶层。第三,军队国家化。(3)形成了与经济发展水平和政治体制一体的主流政治观念。其主要内容为:第一,以农为本;第二,国家和社会置于个人和家庭之上,家庭和个人的荣辱依赖于国家的兴衰;第三,追求“有序”和“和谐”,一是社会和家庭的有序,强调“三纲五常”;二是强调人与自然和自然规律保持和谐,“天人合一”、“天行有常”、“顺天知命”。

     在上述基础上建立的政府机构极其官僚,不可能随着西方资本主义的入侵而迅速消失,相反,中国由于农业文明高度发达而导致的社会结构的“超稳定”性(包括政府的强大有力)和大国特点,对西方资本主义政治、文化的入侵和替代,却保持了强大的排斥力。这种排斥主要来自于建立在农业文明基础上的政府和统治阶级观念(任何上层建筑都必然要维护其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因此,1840年以后,清政府在西方“船坚炮利”的教训下被迫推行工业化的时候,政府的主导目标却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15]这种将工业化与民主化、市场化分开的观念和目标,并没有随着清王朝的覆灭而消失,它一直或多或少地延续到1978年改革开放以前。

     (二)1949~1978年政府与工业化的关系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使中国的工业化进入了一个新阶段。通过革命战争建立起来的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政府,一方面利用现代政治和经济手段,并通过一系列运动将其组织深入到社会的最基层,建立起中国有史以来最强大有效的行政管理系统;另一方面,则通过接收国民党政府遗留下来的庞大国营经济和建国初期社会经济所需要的政府干预,确立了政府主导型经济,1953年以后,又将其转变为以单一公有制和政府行政性计划管理为特征的计划经济。从1956年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到1978年改革开放以前的20多年里,即使从微观经济上看,各级政府实际上也成为经济运行的唯一决策人和管理者。工业化正是在这种政治和经济体制下进行的。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国家观念的影响和以列宁、斯大林阐述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使中国共产党自然认为政府是工业化的主要推进者。建国以后,新中国政府即将快速工业化作为自己坚定不移的奋斗目标。建国之初,中国共产党根据自己的认识和旧中国的遗产,提出了在国营经济领导下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基础上,通过节制资本、统制外贸和实施“四面八方”政策(即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来尽快实现工业化。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以后,中美两国的军事冲突使得国际环境变得严峻起来,作为求强求富的工业化来说,新中国政府更着重于其求强的方面,即尽快建立能够加强国防力量的重工业。于是,中国共产党就自然接受了作为成功范例的苏联工业化模式(即斯大林创造的优先发展重工业模式)。“一五计划”期间,由于市场机制与过高的经济增长指标及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在资源配置方面发生矛盾,遂导致了全面急进的社会主义改造,1958年又在农村建立了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1956年以后,中国大陆基本形成了以单一公有制和行政性计划管理为特征的传统社会主义经济体制。

     以单一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为特征的经济体制,强化了政府政治动员和资源配置的能力,保证了高积累、低消费的快速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实施,但是由于取消了市场调节和私人投资,造成了经济的低效率。

     在上述经济体制下,从“一五计划”后期到改革开放以前,政府在工业化过程中扮演了唯一的决策和实施人的角色,承担了全部的责任。由此导致了经济运行中的“投资饥渴症”和资源约束型的经济波动。由于政府是工业化的唯一决策人和监督实施者,而信息不足和管理能力有限,则限制了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提高了监督实施的成本。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中国共产党未能突破单一公有制的框架,因此只能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权利分配上动脑筋,结果却陷入“一统就死,一死就叫,一叫就放,一放就乱,一乱又统”的怪圈。[16]

     从1949年到1978年,尽管政府的政治动员能力很强,各级官吏非常清廉,并且从上到下都非常热衷于快速推进工业化,但是由于政治上的民主化进展速度与经济上的公有化速度差距很大,单一公有制和计划管理没有民主制度作保障,缺乏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因此工业化受到毛泽东等国家主要领导人个人偏好的严重影响,尽管在较短的时间里基本建立起相对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但是,也付出了波动大、结构失衡和资源浪费严重的代价。

     (三)改革开放以来政府经济职能和作用的转变

     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和人民公社的取消,特别是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和大量引进外资,使得工业化中的投资主体已经呈现多元化,政府的角色也逐渐由唯一决策和实施者向领导和协调者转变。1992年中国共产党确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以后,尽管大的体制框架已经确定,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特别是在向市场经济的过渡期间,政府究竟应该扮演什么角色、发挥什么作用,仍然是一个有待进一步探讨的重要问题。1995年10月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提出:“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要真正转变到制定和执行宏观调控政策,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上来。把不应由政府行使的职能逐步转给企业、市场和社会中介组织。”明确提出了政府角色的转换。在这里,怎样处理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关系和如何确定政府在经济运行中的领导协调作用,是转换过程中最为突出和紧迫的两个问题。

     综观60年来政府在经济发展中地位和作用的变化,可以看出曾经经历了一个从集权到分权再到合理划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过程:50年代通过建立单一公有制和计划经济,政府不仅将宏观经济决策权集中到自己手里,而且将微观经济的经营决策权也集中到各级政府手中。60至70年代改革开放前,则是不惜以牺牲效率为代价,努力维持这种经济权力集中于各级政府的体制。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国际环境和国内经济发展水平的变化,在农村“包产到户”和吸引外资绩效的诱导下,同时在城镇就业的巨大压力下和企业要求“放权让利”的呼声中,政府逐步放松了对国民经济的管制,取消了“政社合一”的公社制度,允许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企业的存在和发展。进入90年代以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和买方市场的形成,同时也由于国营经济效益不高,政府更多地放弃了它对微观经济的干预,不仅缩小了国有经济的比重,退出了一些竞争性领域、开放了一些过去垄断的领域,而且对国有企业也逐步实行了政企分开。新世纪以来,特别是2002年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政府经济职能也逐渐明确,那就是保证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和社会和谐目标的实现,通过建立健全宏观经济调控体系、保证国家经济安全体系、二次分配机制以及公共产品服务体系,来弥补市场调节的“失灵”。

  五、城乡关系的历史性转折

  向以现代工业为主的大国转变的历史,由此带来“三农”问题、城乡新中国的经济发展历史,就是一个从以传统农业为主的大国“二元结构”问题和“城市化”问题。正如毛泽东曾经说过的那样:“中国虽然有960万平方公里,但是合共只有两块地方,一块叫农村,一块叫城市。”[17]城乡关系是新中国经济史中的带有决定性和基础性的重大关系。

  (一)改革开放以前的城乡关系

  旧中国给中国留下了一个烂摊子和对立的城乡关系:从经济上看,是乡村经济凋敝、城市经济畸形繁荣,城乡经济发展极端不平衡。从政治上看,城乡严重对立,城市压迫和剥削乡村。刘少奇就曾说过:中国民主革命实际上就是农民革命,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成功地走农村保卫城市、最后夺取城市的中国革命道路,就是因为这种城乡关系为革命提供了条件。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及其前后的各项改革,标志着民主革命的胜利。就城乡关系来说,也标志着旧中国“城乡对立”、“城市剥削乡村”关系的结束,以及民主革命的“农村包围城市”历史使命的完成。“城乡互助”作为基本经济纲领被列入具有临时宪法地位的《共同纲领》中。

  当民主革命和国民经济恢复任务完成后,工业化就成为整个国家经济建设的重中之重。于是城乡经济关系的焦点就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如何加快农业的发展,以便在耕地少人口多的条件下,解决中国的吃饭问题和为工业化积累资金。二是在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下,如何协调城乡关系(包括工农关系),保证中国的工业化迅速实现。当时采取的办法就是走农业合作化的道路,它的目标是三赢:一是改造落后的小农经济,使农业获得大发展;二是保证为工业化提供必要的积累;三是保持工业化和高积累过程中的社会稳定和避免两极分化。

  但是当以单一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为目标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并没有出现原来设想的社会主义经济的优越性。在城乡关系方面,由于吃饭问题始终不能解决,为工业化提供的剩余非常有限,因此国家对农村经济的控制力度不断加强,不仅农村的多种经营不能发展起来,而且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甚至城市人口倒流向农村,城市化非常缓慢。

  经过建国以后近30年的发展,虽然我国的农业现代化特别是在先进技术的推广、电力、化肥、农药的使用和农田水利建设方面有了显著进步,但是受十年“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和“左倾”思想的束缚,农业和农村仍被局限在计划经济的体制下,农民仍被禁锢在城乡分割的落后乡村。在这个阶段,尽管遭受了“大跃进”的挫折和“文化大革命”的破坏,但以城市为载体的工业却取得了重大进展,基本改变了1949年中国重工业非常薄弱、国家安全得不到基本保障的落后面貌,不仅建立起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还在科技方面培养了大量人才,并取得了“两弹一星”这样的尖端成果。

  到1978年以前,由于“政社合一”的集体经营体制束缚了农民的积极性,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增长始终不能满足人口增长的需要,城乡居民生活困顿,全国人民的温饱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有 2.5 亿农民生活在贫困线以下。1976年全国农村集体分配每人平均只有63.34元。许多贫困地区的生产队,进行简单再生产也很困难,变成了“吃粮靠返销,生活靠救济,生产靠贷款”的“三靠”生产队。就是过去比较富裕的地方,经过十年动乱也变穷了。素称天府之国的四川省,1957年是粮食调出省,到1976年变成调进粮食的省。浙江省是全国第一个粮食达到《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规定指标的省,过去粮食生产自给有余,到了70年代中期,省内自产粮食不够吃,也不得不向国家要求调进粮食。而在城市,就业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大批城市知识青年到农村去的政策引发城市居民特别是青年的不满,不仅难以为继,而且成为危及社会安定的大问题。城乡关系面临着一个重要的转折关头。

  (二)以“放权让利”为特征的乡村推动城市阶段(1978~2002)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和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标志,国家对农村实行了“放权让利”政策,即不仅给农民以生产经营的自主权,而且减轻了国家提取农业剩余的份额。改变了过去那种国家规定农民消费和积累的定额后,其余全部征购走的办法,而是实行了“交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的都是自己”的“大包干”,80年代农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使得城乡关系进入共同推进工业化的阶段。

  1977年11月,邓小平开始了他复出后的第一次外出视察,选择的地点是广东省。当他在听取省委汇报谈到农村政策时,即指出:“同工业一样,过去许多行之有效、多年证明是好的政策要恢复。‘三清’[18],要加个清政策。清理一下,哪些好的要恢复,省里自己定的,现在就可以恢复。说什么养几只鸭子就是社会主义,多养几只就是资本主义,这样的规定要批评,要指出这是错误的。”他还强调:看来最大的问题是政策问题。政策对不对头,是个关键。这也是个全国性的问题。过去行之有效的办法,可以恢复的就恢复,不要等中央。”[19]此后他在四川视察时再次鼓励地方主动改革。

  邓小平多次提出地方要发挥主动性去调整改革,实际上鼓励了1978年至1981年间自下而上的农村改革。安徽、四川、贵州等地敢于在1981年中央明确表态之前再次试行过去行之有效的“包产到户”,是与邓小平的鼓励分不开的。万里后来就说过:“中国农村改革,没有邓小平的支持是搞不成的,1980年春夏之交的斗争,没有邓小平那一番谈话,安徽燃起的包产到户之火,还可能会被扑灭。光我们给包产到户上了户口管什么用,没有邓小平的支持,上了户口还很有可能会被‘注销’的。”[20]

  从1978年到1984年,我国的粮食产量结束了1977年以前长期徘徊于5000多亿斤的水平,连续登上了6000亿斤、7000亿斤、8000亿斤三个台阶,棉花产量也增长了两倍,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农业发展最快的时期。1984年我国人均占有粮食由1977年的不到298公斤增加到1984年的390公斤,人均增长近100公斤,长期困扰中国人的温饱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创造了世界现代史上的奇迹。[21]

  农业改革不仅促进了农业的发展,也推进了这个改革的进展,同时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资金和市场。反过来,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又为农业现代化提供了有利条件和物质基础。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全面推行,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不仅使得农业大幅度增产,解决了吃饭问题,也促进了农村专业户为先导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发展局面的出现,而这两点为乡镇企业的大发展创造了条件,反过来乡镇企业的大发展,不仅为农业转移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也为农业的现代化改造提供了资金和技术。

  当乡镇企业在我国农村蓬勃兴起之时,邓小平就欣然指出,农村改革不但把农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而且得到出乎预料的最大收获,就是乡镇企业发展起来了,真是异军突起。到1987年乡镇工业产值已经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四分之一,相当于1975年的全国工业总产值。[22]

  在1978年改革开放以前,农民和乡村对工业化和城市的支持,主要是通过提供农业税、低价的农副产品(通过统购统销和剪刀差形式),换句话说,就是通过提供农业产品的剩余来为工业化提供积累和降低成本,当然,也有部分农村人口通过上学、参军、有计划的招工等形式转到非农产业,但是这种转移人数非常有限。但是改革开放以来的27年里,农民和乡村对工业化和城市的支持形式,则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随着统购统销的废止和农产品的市场化,通过直接和间接的农业剩余来支持工业化和城市的比重越来越低,而通过农民提供廉价的劳动力和乡村资源(资金和土地等)来支持工业化越来越成为主体。

  首先,农民提供的大量的、几乎取之不尽的廉价劳动力,为改革开放以来的沿海地区的外向型出口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快速成长的资本积累。第二,改革开放以来,农民还通过为城市发展、经济开发区以及大量的交通等基础设施工程提供了廉价的土地资源,为许多经营型城市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资金(通过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从而降低了城市的发展成本。第三,农民通过以乡镇企业来推动小城镇发展和直接向城市投资的形式,将大量的农村资金直接吸纳到城镇。

  上述三种乡村支持工业和城市的新方式,是1978年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特别是对外贸易超常增长的主要动力,也是城市空间规模快速扩张的重要原因。

     此外,1978年以后农产品供给的迅速增加,不仅是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的前提,还使得在国家取消城市粮油补贴的市场化改革后,保证了农副产品的低价和生活消费价格的稳定,为改革和发展做出了贡献。江泽民后来就说:“这几年物价没有上涨,与农产品价格低有很大关系。如果在很多人下岗的情况下,物价大幅上涨,城市就不会这么稳定。从这个意义上说,农民又一次为国家作出了贡献。”[23]

  (三)以“反哺”为特征的统筹城乡发展阶段(2002~2009)

  从1953年中国开始大规模工业建设到2002年党的十六大前的50年里,城乡关系的实质基本上是农业和农村支持工业和城市的发展。1978年以前,在农业剩余非常有限、工业资金不足的条件下,农民主要是通过提供农副产品而不进入城市的方式,来为工业和城市的发展提供农业剩余产品和降低工业发展成本。而在1978年至2003年间,当农副产品在80年代前期即已经能够满足城市需求的条件下,农民和农村则主要是通过直接投资(乡镇企业)、提供廉价劳动力(大量农民工)、提供廉价土地资源三种方式,为工业和城市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改革开放以来城乡关系第一次转变,在推动整个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率大幅度提高和全国基本达到小康社会水平的同时,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在经历了80年代前期短暂的缩小之后,开始拉大距离。以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收入与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之比所反映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来讲,1978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2.37倍,1981年为2.05倍,1985年进一步缩小到1.72倍,但1990年又扩大到2.02倍,1995年进一步扩大到2.47倍,到了2004年则进一步大到3.21倍。[24]若将城镇居民的一些隐性福利和优惠折算成收入,中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可能达到6︰1。如果听任这种农民的劳动剩余和乡村资源源源不断地流向工业和城市,那么这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有可能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继续下去。如果这样,那么违背了我国一贯遵循的“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原则,也将使建立和谐社会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指标的设想落空。

  这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情况,是发生于我国公民经济经过26年的持续高速增长,整体达到小康水平基础之上的。2005年,我国的GDP总值超过18.38万亿元,人均GDP达到1 700美元,已经达到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从产业结构看,第一产业增加值已经由1978年的28.2%下降到2005年的12.5%,我国已经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与此同时,政府的财力也大大增强,2005年国家财政收入达到3.16万亿元,比1978年的1132亿元增加了27倍以上。[25]因此,国家已经有能力将过去长期实行的农业支持工业、乡村支持城市的城乡关系,转变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乡村的新型城乡关系。

  审时度势,中国共产党在2002年11月召开的中共十六大上,将城乡经济关系的认识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大会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主题,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化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大会明确提出解决“三农”问题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跳出了传统的就农业论农业、就农村论农村、就农民论农民的局限,将解决“三农”问题放在了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全局和优先位置来考虑。随后,新一代领导集体坚决贯彻十六大精神,于2003年1月在北京召开了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会议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更多地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开创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局面。从而把解决“三农”提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根据中共中央对工农关系、城乡关系的新认识,政府在2005年对城乡关系作了重大调整,实现了历史性的转折。2005年3月,温家宝总理进一步提出工业和城市要“反哺”农业和农村的设想。他在2005年3月14日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宣布:“我们已经开始进入第二个阶段”,“第二个阶段,就是实行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方针,对农民‘多予、少取、放活’。”[26]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做出了废止农业税条例的决定。这标志着在我国延续了2600多年的农业税从此退出了历史舞台。

  2007年10月,中国共产党召开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这次大会对城乡关系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后5年来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全面系统地阐述了科学发展观和建设新型城乡关系的目标和任务。大会通过的报告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在当前城乡关系中最为突出的居民平等就业、社会保障体系覆盖面以及公共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等问题上,提出了明确的改革和发展目标:“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鼓励社会参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从2003年到2007年的5年里,国家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达到1.6万亿,是改革开放前1950~1978年29年间的10倍,是1979~2002年24年间的1.3倍。财政部的统计资料显示,2008年中央财政预算用于“三农”的资金3917亿,比上年增加520亿元,增长15.3%。

  应该说,十六大以来逐步确定的统筹城乡发展和“反哺”政策,是中国共产党自改革开放以来,探索解决“三农”问题方面理论和实践的科学总结,也是审时度势,对未来部署的又一次重大的历史性突破。

  六、国有企业地位和作用的变化

     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关系,大致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政府究竟应该拥有多少国有企业(即国有经济应在国民经济中占多大比重),应该在哪些行业拥有或拥有多少国有企业(即国有经济的产业结构);二是政府在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发挥什么作用。

  由政府举办现代企业来推进工业化是中国近代以来工业化的特点之一。因此,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关系,国有企业的比重、地位和作用遂成为影响中国工业化进程的重要因素。

  (一)近代以来政府兴办国有企业的历史脉络

  中国近代以来由政府大量兴办企业来推进工业化的历史,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一是以“洋务运动”为代表的清政府统治时期;二是以“节制资本”为代表的国民党统治时期;三是以“社会主义改造”为代表的1978年以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四是以“政企分开”为目标的1978年以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在这四个不同的历史时期,尽管国内外的环境不同,所处的工业化阶段不同、政府的性质和效率不同,但是在上述问题上却具有不少共同点。

     在清政府统治时期,由于工业化是从军事工业和与此相关的采矿交通开始的,“官办”企业表现为非常典型的“政企不分”,由各级官僚所把持。1912年中华民国建立以后,在1927年国民党名义上统一中国以前的15年间,由于军阀混战和各级政府走马灯般地更换,国有企业基本上把持在得势的军阀和官僚手中,没有形成相对稳定的政府政策和管理制度。南京国民党政府建立以后,在理论上奉行孙中山的“节制资本”政策,利用战时经济政策和接收敌产,使国有企业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地位方面,增长都非常快。1937年以前基本上控制了金融业,抗战胜利后又基本上控制了国统区的重工业和交通邮电,并在轻纺工业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1949年随着国民党退出大陆,中国共产党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建国头三年,尽管实行新民主主义经济政策,但国营经济通过没收“官僚资本”和敌产,控制了国民经济命脉,在国民经济中却处于领导地位,并得到优先发展。1953年以后,大陆开始向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过渡,到1956年底,在城市以“公私合营”的方式基本上将私营工商业转变为国营企业。到1978年,仅国营工业企业在大陆的工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就达到79%。不仅如此,在国营企业之外,也不存在与国营企业竞争的经济成分,庞大的农村经济由于“政社合一”而处于政府的严密控制之下,城市中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实际上也在政府的严密控制之下,被称为“二国营”。在1949年底至1978年的29年里,国营企业承担了中国大陆工业化的主要任务。

     比较清政府、国民党政府和1978年以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就会发现其国有企业具有以下共同特点:(1)国有企业控制了有关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2)政企不分。严重时企业甚至控制在有关官僚的个人手中。(3)国有企业在现代经济中所占比重很大,普遍进入竞争性行业,并得到政府的优惠。

     (二)政府吏治好坏与国有企业效益的关系

     由政府来推进工业化,而由国有企业来贯彻政府的工业化意图,一般来说,在工业化初期固然资源动员力量大的优点,使工业化呈现出起步快的特点。但是与此同时,国营企业又增强了政府调控国民经济的力量,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而后者对于一个王朝或专制政府来说,无疑是其巩固统治的重要资源。政府过度“包办”工业化、大量建立国有企业(即更多地从政治利益而不是社会经济效益出发),在吏治较好的情况下,其结果仅是压制甚至窒息了私营企业,使工业化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进行,失去了迅速扩展的活力;而在吏治腐败的情况下,其结果就不仅仅如上所述,国有企业还成为官吏们侵吞人民财富、维持其腐败统治的力量。

     中国工业化的历程实际上是政府主导和推进型,因此政治体制和吏治如何直接关系到政府在工业化中的作用。1840~1978年的130年间,中国的政治体制不断地演变,吏治情况也变化很大。这里则侧重分析政治体制与工业化的关系和吏治与工业化的关系两个方面,从而进一步分析政治现代化与经济现代化的相关关系。

     中国1978年以前的工业化,基本上是在缺乏民主制度和市场化程度很低的条件下,由政府主导进行的。在这种条件下,政府吏治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国有企业在工业化中的作用。

     1860年至1911年的清政府,是以地主豪绅为社会基础的封建政权。一方面,这个政权继承了中国历史上长期形成的中央集权制度,存在着一个庞大的官僚阶层,虽然它与中央贵族集团、地方豪绅势力共同统治国家,但是官僚阶层却有一个特点,即它的经济收益更多地依赖于其职位,权力寻租是其“致富”的主要途径,即所谓的“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而1840年西方资本主义入侵、中国开始工业化以后,正赶上清王朝在统治了200年进入社会生活浮华、政治腐败的后期,作为新兴的、获利丰厚的近代工业,自然要成为官吏权力“寻租”行为热衷的地方。另一方面,清王朝是由满族地主阶级所建立和控制的政权,清政府内部始终存在着满族统治集团与汉族官僚之间的矛盾,满族统治集团对汉族官僚始终存在着较深的戒备和防范。19世纪60年代以后,由于在太平天国革命中八旗、绿营的溃败和汉族官僚集团镇压有功,以曾、左、李为代表的汉族官僚集团实际上把持了相对大的地方权力,因此作为新兴的近代工业,又往往成为汉族官僚挟以自重的本钱,从而使政府主导型的工业化经常受到政治斗争之害。

     辛亥革命虽然推翻了腐败的清王朝,建立了中华民国,但是统治基础基本上没有改变,只不过皇室贵族被军阀取代,它与旧的官僚阶层和地主豪绅共同把持了各级政府,其政治的腐败甚至比清政府有过之而无不及。1924年国民党改组后建立的广东和武汉国民党政府在政治上曾出现新气象,但是好景不长,通过“反共”、“清党”建立起来的南京国民党政府,不仅清洗了政权内部具有民主意识的国民党“左派”和共产党,其后为了镇压倡导激进改革的共产党和工农运动,又与军阀、官僚、乡村中的地主豪绅联成一体,国民党政权的社会基础与北洋军阀相比,并没有根本性的改变。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国民党政府的吏治状况也并没有好转,凡国有资本、国家经营的企事业、政府的财政经济管理部门,无不成为贪官污吏横行的渊薮。因此,国民党政府的国家资本和公营企业,被称为“官僚资本”,国民党被称为“刮民党”,政府主导不仅没有促进工业化,反而因政府的腐败和压制民族资本,阻碍了工业化的进展。[27]

  1949年10月由中国共产党建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与清政府、国民党政府完全不同的新政府。首先,共产党通过彻底的土地改革,完全清除了长期统治农村的地主豪绅和旧的官吏;其次,共产党基本上将旧的官吏排除在新的政权之外(接收的旧人员基本上都转业或遣散),新政府的官吏基本上都是由共产党人和愿意接受共产党思想的青年组成;第三,由于共产党的性质、纲领和历史经验,对城市的资产阶级存在较大的戒备和防范,对这个阶级及其政治上的代表进入各级政府部门实行较严格的限制。由于共产党是靠人民的支持、也是利用国民党政府的腐败才夺取政权的,它的思想理论、组织纪律也是与腐败和权力“寻租”行为格格不入的,因此刚刚结束革命的新中国政府,其行政效率、官吏的清廉程度都是前所未有的。尽管如此,在个体和私营经济广泛存在的混合经济(新民主主义经济)中,金钱对官吏的诱惑还是不可阻挡的,特别是在民主和法制还不健全的条件下,权力更容易与金钱作交换,金钱也更容易侵蚀政府机构。建国仅两年的1951年“整党”和1952年“三反”、“五反”中揭露出来的官吏贪污受贿问题,即说明了这一点。1953年开始的向单一公有制的社会主义过渡,从制度上极大地限制了官吏的腐化和寻租行为。而且以后不断开展的各种政治运动更是将官吏的腐败和寻租行为降至了最低点。可以说,建国以后,政府主导型的工业化基本不存在官吏腐败问题和由此引起的副作用。但是从另一方面讲,这种单一公有制和不断的政治运动虽然抑制了官吏的腐败,但是也使各级官吏缺乏经济利益激励和约束,变得更服从上级、更不愿承担责任,从而使上级的决策失误更容易被贯彻甚至放大。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多种经济成份的并存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建立,以及政治方面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都为政府官员和国有资产的代理人员的贪污、盗窃、寻租行为提供了更多的诱惑和机会。如何清除“腐败”成为重要问题。同时,国有企业的上市以及与民营企业的互相参股,也就产生了国有企业上层经营管理人员薪酬与民营企业(包括外资企业)是否看齐的问题,如果低于民营企业过多,就会导致人才流失或者低效率,或者内部人控制下的变相化公为私;如果看齐,则又会存在与公务员工资差距过大如何解决的问题。此外,由于改革以后的国有企业基本上都是有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重要产业,带有一定的垄断性,缺乏市场竞争的制约,因此监督起来也比较困难,这就容易导致“委托~代理”关系中产生官员“寻租”和企业“内部人”控制,从而滋生贪污腐败。因此,如何加强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提高其效益,减少其腐败,还是一个没有完全解决的重要问题。

     从近代以来的官吏腐败和寻租行为看,其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贪污,化公为私,中饱私囊,即国有资产的流失,如清政府和国民党时期的许多“官僚资本”;二是搜刮盘剥,即巧立名目加重人民负担或利用权力勒索,如清政府时期的“报效”;三是寻租,即交换,如国民党政府时期的官吏在企业中拿“乾薪”、“乾股”;四是利用权力为自己的经营提供优惠、便利或压制竞争对手,如清政府时期张之洞、盛宣怀等在自己开办某企业时即利用权力不许其他人在当地开办同类企业与其争利。上述行为对于政府主导型的工业化来说,其阻碍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导致国营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和国有资产流失,使国营企业失去应有作用;第二,压制了民营经济的发展,寻租行为导致了不公平竞争、扰乱了市场和扭曲了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行为;第三,加速了政治腐败。官吏的腐败导致前两种结果,而前两种结果又反过来助长了官吏的腐败。因为既然权力可以寻租,可以换来个人收益,于是官吏就会用手中的权力去制造新的寻租机会和获利源泉。另外,这种腐败具有很强的传染力和示范效应,会吸引新官吏和更多的官吏去这样做。国民党政府在抗战胜利后对沦陷区的接收加速了官吏的腐败,即证明了这一点。这些历史经验和教训,很值得我们今天认真吸取。

              七、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

     回顾新中国50年的经济发展历程,既有令人振奋的辉煌,也有叫人痛惜的失误。其中蕴藏着丰富的经验教训。这里仅列举一些我们的肤浅总结。

     (一)社会主义观念和制度必须与时俱进。

     由于我国走上传统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背景与苏联不同,苏联是由无产阶级革命退到新经济政策,然后再进到社会主义的。我国则是在民主革命成功后,由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进到社会主义的。新民主主义是新中国得以建立和巩固的理论基础和制度保障,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中国曾经经历过的这个理论比较成熟、实践也比较成功的新民主主义历史阶段,已经被历史证明是符合当时国情并卓有成效的社会制度。因此,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对社会主义认识的深化,就研究历史的学者来说,就多多少少存在一个所谓的“历史情结”。近年来,随着研究的深入,不少人认为民主革命胜利以后,党放弃了“七大”上提出的必须有一个资本主义充分发展阶段的观点,是受到党内长期存在的“民粹主义”的影响,由此发生的急于消灭私营经济和向单一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过渡,脱离了中国国情。[28]

     从历史来看,这是我国60年来所经历的三个前后相联系的历史阶段,从理论是来看,三者之间又具有“否定之否定”的扬弃与发展关系。就提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即如何认识新民主主义、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邓小平提出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三者之间的关系?也就是我们今天应该站在什么角度来理解它们。对于这个问题,笔者认为,我们只能站在今天发展了的社会主义观念来看待三者的关系,既不能站在新民主主义理论角度,更不能站在1978年改革开放以前的社会主义观念的角度。

     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到1952年底的这段时间,是以《共同纲领》为基础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关于这个判断,史学界几乎没有疑义。目前的关键问题是如何评价新民主主义社会形态,进一步说,是如何评价新民主主义经济形态。这个问题的引申,即产生了对新民主主义经济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关系的探讨,因为除了不可变更的历史发展顺序(包括不同的历史时点和经济发展水平差距),以及中间经过了一个20余年的单一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体制外,二者在经济制度、经济运行以及发展方向方面都非常接近,以致使不少人往往忽略了其差异。

     究竟怎样看待这个问题,是准确恰当地评价建国初期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以及1953~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的关键。笔者认为,对于新民主主义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关系的评价,应从理论和历史两个角度结合去研究,正如人有两只眼睛才能立体地看待外界景物。

     一个角度是从毛泽东思想产生、发展、完善的角度,亦即中国共产党探索和解决中国生存和发展问题的角度。从这个角度看,中国共产党的认识理论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1921~1949年,经过28年的探索,形成了符合中国国情的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新民主主义理论即形成于这个时期。由于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革命,即推翻三座大山,扫除中国发展的障碍,因此党的主要精力是放在夺取政权和巩固政权,即使新民主主义经济形态理论和政策也是为这个目的服务的。至于建国初期,由于党的主要精力仍放在完成民主革命任务、恢复经济、巩固政权,顺理成章地贯彻行之有效的新民主主义理论和政策 ,既是惯性使然,也是最明智的选择。

     1949年至今为第二个阶段。这个阶段党在理论上的探索主线始终是寻找一条加速中国发展和人民共同受益的道路。在这个阶段的初期,社会发展问题对中国共产党来说,就像建党初期怎样搞民主革命一样,是个陌生的问题,因为1949年以前的根据地经济毕竟只是一种战时的、农村的、区域的经济,并且当时的主要任务是支持战争,而不是发展问题。1949~1952年,如前所述,当时经济上的主要任务是收拾国民党留下的烂摊子,是经济改革和经济恢复问题,对中国发展问题的操作性探索才刚开始。而50年代前期,中国所处的国际环境和工业化的迫切心情,与苏联20~30年代又很相近,苏联工业化的成就令人景仰(1956年苏共二十大才揭开了盖子,发现其工业化也有不少弊病),因此采取“拿来主义”的办法就在所难免了。从1953年到1978年,是学习苏联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而又试图改革其弊病的前期,这个时期的特点是正确的改革思路和错误的改革思路并存和交织在一起,但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左”倾改革思路占上风,直至演变成“打倒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文化大革命。1978年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为代表的党内正确的改革思路开始处于主导地位,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在探索方面的丰富经验教训,既是邓小平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础,也为全党和全国人民判断这个理论提供了参照。

     由于新民主主义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都是中国共产党在不同历史阶段(为完成各自历史任务)几十年艰辛探索的科学结晶,因此不仅二者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有着前后相承的发展关系,甚至两个理论都是在一代人身上形成的,领导和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邓小平、陈云等一大批党的领导人也是新民主主义理论形成的主要参与者。从这个角度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当然是中国共产党几十年探索的科学结晶,而新民主主义理论作为党民主革命时期探索的科学结晶,其中有关社会发展的理论和实践,自然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体现出来。是否可以这样说,新民主主义是40年代末党对鸦片战争以来中国革命和社会发展实践的理论总结,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则是90年代党对鸦片战争以来150年来中国现代化实践的理论总结。后者既包含前者,又比前者更丰富、更深刻,因为后者经过了对苏联创造的社会主义模式的科学扬弃并吸取了战后40余年中国和世界各国现代化的经验教训。

     第二个是历史进化的角度。时间是不可停止、不可逆转的。新民主主义社会与目前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正像中国现代化过程中的两个历史阶段,前者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的国际背景下、中国尚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条件下产生的,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其最终成果是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中国的现代化扫除了障碍。因此它所代表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追求国家独立、民族解放、社会发展的要求,它是民主革命的产物,它之所以不同于与早期独立国家反封建的民主主义革命,就在于它是无产阶级政党领导的、既反封建、又反外国资本主义压迫和剥削的民主革命。在当时资本主义弊病丛生、而这些国家又缺乏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的条件下,无产阶级政党在革命胜利后,只能采取多种经济成分并存、计划管理与市场调节共同起作用的混合经济体制。而战后经济的发展则不断证明,无论是单一公有制和计划经济,还是贫富差别很大、国家不干预经济的自由资本主义,都不如这种模式好。实际上,战后无论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资本主义世界的发展中国家改革,还是西方发达国家的改革,都是趋于计划管理与市场调控并重、重视社会二次分配的。新民主主义经济之所以在今天仍然引起许多人的兴趣,大概就是出于此,但是在当时,不仅中国共产党,而且整个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都是把它作为过渡的经济形态,而不是成熟的经济形态。这种历史性的失之交臂,也进一步说明新民主主义只是民主革命的产物而不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自然选择。

     可以说,新民主主义实际上中国民主革命的产物,是一个已成为历史的经济形态和理论。从1949~1952年我国的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国家经济政策和社会发展趋势来看,无论是经过“四过”的社会主义改造,还是经过缓慢的社会主义改造,甚至采取限制而不是消灭私营经济的办法,中国恐怕都要走到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上来,因为中国的国情需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可否这样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新民主主义理论中有关正确思路的发展,并已经形成为今天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相对完整的理论体系;同时,中国今天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是新中国经济40多年来发展选择的结果,无论从经济发展水平、所有制结构、国际环境、党和人民的心态来说,都与建国初期大不一样了。

     新民主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两个历史阶段的两种社会经济形态,后者是在前者基础上发展过来的,后者与前者的相近之处尽管很多,也不是一种体制上的“回归”,而是包含,是螺旋式上升、否定之否定的结果,即后人的体制总是要剔除前人不正确或过时的东西,包含前人正确的东西,这才是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从新民主主义理论和邓小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产生发展过程和巨大作用,可以看出,“社会主义”理论必须与实际相结合,必须与时俱进,才能存在和发展;抱残守缺、囿于成见,只能葬送“社会主义”。

     (二)三个“有利于”标准是把握历史契机的关键。

     纵观新中国成立以来49年的历史,可以看到,就我国经济发展和体制改革来说,曾经失去过几次历史契机,也抓住了几次历史契机。其中的历史经验与教训是很值得总结的。

     在1978年改革开放以前,中国曾经有过三次改革和发展的历史契机。

     第一次是1956年中共“八大”以后。“八大”前后,中国共产党通过对苏联教训和自己的经验总结,提出了旨在弥补和完善苏联社会主义模式和符合中国国情的经济建设和体制变革设想,使我国再次面临一次历史契机。但是由于受“反右”运动和“反‘反冒进’”的影响,却走上“大跃进”歧途。

     第二次是1961年至1963年。经过三年“大跃进”的惨痛教训,农民创造了“包产到户”的改革方式,并得到刘少奇、邓小平陈云、邓子恢等许多领导人的赞同,使中国面临着一个经济改革的历史契机。但是由于毛泽东对“资本主义复辟”的担忧和批判“单干风”,直至发动打倒所谓“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的“文革”,使中国失去了一次最容易为大多数人接受的历史契机。

     第三次是1974年邓小平出来主持工作,进行“整顿”。此时生活必需品严重短缺、城市就业困难、民主和法制破坏,党和人民群众的绝大多数对“文革”和极“左”的那套思想和体制已经失望,迫切希望结束“文革”和发展经济。邓小平的复出和“整顿”又给了中国改革和发展一次历史契机。但是由于毛泽东不能容忍邓小平否定“文革”,以批判“右倾翻案风”和罢免邓小平领导职务导致了这次历史契机的丧失。

     第四次历史契机是1978年。当时党和人民对两个“凡是”不满,对“拨乱反正”和经济生活长期得不到改善不满,要求改革。邓小平和陈云等老一辈领导人抓住这次历史契机,终于将中国引进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

     第五次是1992年。由于受治理整顿、“北京风波”和苏联东欧剧变的影响,中国的改革开放因计划与市场、姓“社”还是姓“资”的观念束缚而彷徨,邓小平的“南巡讲话”拨开迷雾,他说:“要抓住机会,现在就是好机会。我就担心丧失机会。不抓呀,看到的机会就丢掉了,时间一晃就过去了。”[29]第三代领导集体抓住当抓住这个历史契机,顺势破竹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增长方式转变,加快了改革开放和发展步伐。

     综上所述,三次经济发展和改革历史契机的丧失,其主要原因都是受到姓“社”姓“资”问题的干扰,都是将实现和保护“社会主义”制度放在第一位,结果陷入生产关系处于第一位、生产力发展和人民生活提高处于第二位的陷阱,甚至被“四人帮”所利用歪曲到“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耽误了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改革完善。与此相反,1978年和1992年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和第三代领导集体能够抓住改革和发展的历史契机,则是将三个“有利于”放在第一位,并以此来判断改革和发展。同样地,当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袭来,全世界都在强调政府干预时,党的第四代领导集体仍然保持了清醒的认识,依然稳健地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即依然坚持市场机制在经济运行中发挥基础性的调节作用。如果以生产关系为第一标准,由于对于生产关系的理解总是受当时认识的局限,就很难准确评价是非。

     (三)单一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不符合中国目前的国情。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49年,如果以1978年为界,前29年所致力于建立和巩固的经济体制恰恰是后20年致力于改革的体制。因此,无论是研究现实经济问题,还是研究历史的人,都无法绕开对改革开放前经济体制的评价,并且实际上心中都有一个评价。

     对于改革开放前经济体制的评价,主要涉及到两个问题,一个是同与当时国情的关系;第二是它的绩效如何。对于这两个问题,一种方法是从理论上分析,即以改革开放前夕的经济体制作为对象进行分析,排除了对其不同历史阶段差异的考察;这种抽象的方法对于认识改革的起点、任务不失为一种简捷方法,并且为许多人采用。另一种方法就是历史的方法,通过系统考察原有经济体制产生演变的历史及其历史条件,寻找出这种经济体制形成演变的原因以及作用的变化。

     对于第一种方法,如果以1978年以前“文革”十年的经济体制为对象,可以说,这种体制既无效率可言,也无公平可言。

     从宏观计划管理来看,从1966年开始实施的第三个五年计划到1976年开始实施的第五个五年计划,都没有正式形成计划,计划管理的水平相当低,实际上一种行政管理性质的、粗放的、随意性很大的计划经济。

     从微观经济运行来看,农村大割“资本主义的尾巴”、城市批判“奖金挂帅”、“利润第一”将生产和分配中的“大锅饭”发展到顶点,再加上政治动乱的干扰破坏,效益非常低。这种单一公有制和行政性计划管理,严重脱离了我国生产力水平低、经济发展不平衡和文化教育落后的国情。

     从公平的角度来说,“文革”十年也将不公平发展到极点。一是严厉限制农民的流动和农副产品的销售价格,农民不仅丧失了迁徙流动的权利,也丧失了生产自主权和收益支配权;二是知识分子被打入“另册”其社会地位受到空前的贬低;三是城市的知识青年被强制送到农村,剥夺了其选择就业和居住地的权利。

     至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自由选择程度的增加,则基本没有改善,甚至有所恶化。

     “蓄之既久,其发必速”。正是1978年以前经济体制对经济发展的压制和对人民的束缚,才使改革开放初期爆发出巨大的“纠正效应”,也使计划经济体制在改革开放后的一段时间内具有较大的回旋余地和为发展和改革提供较多的空间。

     如果以第二种方法来分析改革开放前的经济体制,就会看到其是一个动态的发展演变过程。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不仅其体制和政策有差异,而且其作用也有较大差异。

     对于50年代前半期来说,新中国的经济体制是以消除旧中国的不公平和低效率、加快经济发展为目的。正如邓小平所说的“建国以后,我们从旧中国接受下来的是一个烂摊子,工业几乎等于零,粮食也不够吃,通货恶性膨胀,经济十分混乱。”[30]再加上朝鲜战争爆发后西方对我国的封锁和威胁,在这种条件下,要迅速恢复经济秩序、发展经济,保证国家安全,实施赶超战略,就要集中使用有限的积累和资源,这是高度计划经济体制形成的重要原因,1956年以前的经济体制变革的积极作用还是大于消极作用的。问题是“八大”以后,不仅没有及时纠正因过快发展重工业和社会主义改造高潮引起的问题,反而进一步将经济体制和管理方法推向脱离实际的公有制和“外行领导内行”及“运动”群众。

     1958年的经济体制变革可以说是三年“大跃进”的制度基础。同样可以说,党和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制度的不健全和我国工业化水平低,使得公有制和计划经济只能是一种低水平、低效率、随意性很大、贯彻长官意志的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

     问题在于,如果没有毛泽东个人对经济工作的过多干预及其失误,我国的计划经济体制及其运行结果是不是会更好一些?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但是,就单一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体制而言,即使从理论上可以证明计划经济体制是可以完善的,但是由于它脱离了中国生产力水平落后和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国情,在目前的条件下是无法完善的。这不仅表现在单一公有制束缚了人民个人的自主、自由和独创性,也表现在自上而下的行政性计划管理不可能及时有效、准确地获得足够信息、制定灵活、恰当的决策。另外,从根本上来说,单一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不符合也不能适应事物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自然规律,也不符合人类社会的进步是使人们获得更多、更大自由、活动空间和多样性选择的规律。

     (四)“实事求是”是改革开放成功的关键。

     回顾邓小平理论的形成过程和我国改革开放20年的巨大成就,可以看到,中国改革开放之所以取得成功,避免了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改革的结局,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国的改革开放完全从自己的实际出发,即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不断总结经验、修正目标、充分考虑改革措施的阶段性和可行性。

     不少人通过将中国的改革与前苏联和东欧国家比较,认为我国的改革具有渐进的特点,是由体制外改革和增量改革逐渐向体制内改革和存量改革推进的特点,即通过传统体制外成长起来的经济发展和增量改革创造的巨大成效支撑原有经济运行、推动经济增长和起到改革示范作用。

     这种概括的确概括了反映了中国改革的特点。但是笔者认为上述概括尚不够全面,实际上,中国的改革从一开始就分为农村和城市两大空间。对于农村改革来说,一开始就是体制内改革,和存量改革,表现出速度快、彻底的激进特点。同样,对于吸引外资,特别是直接投资,中国的改革也是起步较早,大胆、迅速推进,在80年代初期国内尚在探讨私营经济能否存在、怎样完善计划经济时,就建立了经济特区和鼓励“三资”企业发展。可以说,中国改革的特点,出来上述的改革起点不同外,最大的特点就是“实事求是”,这里所讲的“实事求是”,不仅是说中国的改革理论、政策和措施来源于对实际和经验的总结,还包括在制订和推行改革措施时,充分考虑或及时注意到其可行性。具体表现就是当改革应该激进并且可以激进,就激进;没有弄清情况或阻力较大时,就通过试点或外围性的改革措施来逐步推进。就是邓小平所说的“看准了,就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和“摸着石头过河”。

     正是因为1978年确定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才保证了在对社会主义的认识“不是完全弄清楚”[31]的情况下,改革得以迅速推进。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在80年代的主要成果,可以说是非国有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其创造出来的市场经济空间。其中以农村变化最大,基本完成由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向民营经济的转变。在城市,个体、集体、“三资”企业的迅速发展,都使原有的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的弊病,只集中在国有企事业单位。而农村经济、城市民营经济和“三资”企业在80年代的迅速发展,不仅给国家提供了巨大的财政支持,保证了原有体制继续运行,而且则对后者产生了吸引和侵蚀作用。这样改革从一开始就阻力很小,大家都是改革的受益者和预期受益者。同样,1989年五中全会肯定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1990年的物价改革和1991年建立证券市场的改革,也都反映出改革仍然是遵循“实事求是”原则,只要条件允许,就及时推进。

     最能体现“实事求是”原则的,是改革开放20年来恰当处理了改革、发展与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由于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人均资源短缺、改革开放前尚没有解决温饱问题的国家。建国以后,在单一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体制下,城市的就业和分配政策由最初的保障人民最低生活水平的“低工资、多就业”政策,逐渐发展到国家“包下来”和“大锅饭”的就业分配体制。在80年代的改革中,政府一方面利用短缺造成的和外延性增长还有很大余地的条件,采取了“放权让利”,基本上没有触动国营企事业单位的就业分配体制,此时政府机构和国有企业的改革虽然进展不大,但是对于保证社会稳定,减少改革阻力、支持体制外改革经济高速增长起到了重要作用。

     同样,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和金融体制的改革在80年代相对滞后,实际上也是充分权衡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寻找最佳集合点。在当时外延型经济增长还有很大发展余地和“放权让利”的情况下,政府保持强大的控制能力,尤其是对金融的行政控制,对很大程度上,也保证了改革开放过程中比重很大的国有企业产出的增长。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那样:“中国经济的顺利转轨主要得益于体制内产出的平稳增长,而体制内产出之所以没有出现象苏联、东欧国家那样的衰退,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转轨政府的控制能力(配额约束)以及对国有企业的大量补贴。”“高储蓄率只是中国实现转轨中经济增长的一个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充分条件是,存在一个足够强大的政府,把这些储蓄以某种形式集中起来由于对经济产出(尤其是体制内产出)的金融支持。”[32]

     1996年国民经济实现“软着陆”和买方市场基本形成以后,中国共产党“十五大”明确提出“抓住机遇,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方针,再次寻找改革、发展与稳定的最佳结合,充分体现了“实事求是”原则。另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正确地处理了效率与公平、先富与共同富裕、经济改革与政治改革、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借鉴外国经验和从国情出发等关系,都反映出“实事求是”作为指导思想和办事原则的伟大意义。


  [1] 1958年按照1957年不变价格,1978年则按1970年不变价格。

  [2]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1983)》,中国统计出版社1983年版,第348351页。

  [3]马洪主编:《现代中国经济事典》,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571页。

  [4]以上数字除特别注明出处外,均来自《中国统计年鉴(1983)》,中国统计出版社1983年版。

  [5]袁永熙主编:《中国人口(总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1年版,第84页。

  [6]参见杨松华:《大一统制度与中国兴衰》,北京出版社,2004

  [7]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著作专题摘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998页。

  [8]参见杨松华:《大一统制度与中国兴衰》,北京出版社2004年版。

  [9]国家统计局编:《奋进的四十年》,中国统计出版社1989年版。第470页。

  [10]《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130页。

  [11]《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269270页。

  [12]《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400页。

  [13]《毛泽东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谈话记录选载》,《党的文献》1993年第4期。

  [14]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83)》;方宣:《苏联和东欧国家的国民收入、积累和消费》,《世界经济》1980年第3期。

  [15]请参见严仲平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18401894)》,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夏东元:《洋务运动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丁伟志:《“中体西用”论在洋务运动时期的形成与发展》,《中国社会科学》1994年第1期。

  [16]参见《当代中国经济管理》、《当代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当代中国的基本建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19841990年版。

  [17]《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336页,人民出版社,1977

  [18]指清劳力、清物资、清财务。

  [19]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第238239页,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

  [20]转引自张广友《改革风云中的万里》,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51页。

  [21]根据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1986)》整理。

  [22]根据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1991)》整理。

  [23]《江泽民文选》第三卷,第410页,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24]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摘要(2005)》,102页,中国统计出版社,2005

  [25]根据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摘要(2006)》整理。

  [26]《温家宝总理答中外记者问》,《光明日报》2005315日。

  [27]参见:武力:《官僚资本概念的形成和没收过程中的界定问题》,《中共党史研究》1992年第2期。

  [28] 参见胡绳:《坚持三个“有利于” 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了望》新闻周刊1998817日第33期。

  [29] 《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5页。

  [30]  《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63页。

  [31] 《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63页。

  [32]  张杰:《渐进改革中的金融支持》,《经济研究》1998年第10期,第52-53页。

    1. 略论“一五”时期信贷资金的计划配置
    2. 2010年中国现代经济史研究的若干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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