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事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慈善活动、提供慈善服务、进行慈善捐赠、充当慈善志愿者、依法组成慈善组织,给予慈善受益者无偿的物质、资金、服务及其他方面的帮助。慈善事业具有志愿性、非功利性、民间性三个基本特征。在新形势下,大力推动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有利于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有利于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从而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充分认识发展慈善事业的重要意义
慈善是人类的共同价值追求。慈善事业所蕴涵的“行善积德、扶贫济困”的利他主义精神、“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价值观、“善行天下、大爱无疆”的博爱理念,以及所形成的信任关系、公民责任、志愿精神等,对传承和弘扬传统美德、社会公德、公民道德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在新形势下,大力推动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有利于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民族精神的核心是对自己祖国和同胞最深厚、最神圣的爱。慈善就是对全体社会成员的一种博爱。特别是在特定历史场景下,一个国家国民的慈善意识会在民族文化的作用下,升华为一种民族精神。例如,四川汶川和青海玉树地震发生后,慈善事业就成为弘扬和丰富民族精神的重要载体。
有利于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一种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社会主义荣辱观要真正发挥引领社会风尚的作用,依赖于每个公民的道德实践。慈善活动就是让每个公民都能亲身参与的道德实践。从公民个体角度来看,慈善能拨动人们内心深处那根爱的琴弦,增强其对真善美的认同,使公民在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做贡献的实际行动中体验光荣、领悟崇高;从社会整体角度来看,慈善能够传递爱心,感化和带动那些没有参与慈善的个体奉献爱心,同时使受赠者满怀感恩之心回报社会,从而形成团结互助的社会风气。可以说,慈善事业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催化剂,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助推器。
正确把握当前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状况
当前,发展慈善事业已成为一种世界潮流。在我国,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慈善事业也得到长足发展。一是慈善捐赠大幅攀升。2008年,我国慈善捐赠总量创下1070亿元的历史纪录。二是志愿服务开始普及。2008年,我国志愿者队伍超过1亿人,志愿服务时间约20亿小时。三是慈善组织快速发展。2009年,我国已建立3万多个经常性捐助工作站(点)和慈善超市,初步形成了社会捐助网络。四是慈善法规不断完善。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相继出台,倍受关注的慈善事业法也已提上立法议程。
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慈善事业发展还面临一些问题。比如,慈善事业与社会救助的需求不相适应,现有慈善法律政策与慈善事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慈善组织自身能力建设与社会公众期望不相适应,慈善事业专业人才与慈善组织的发展壮大不相适应。特别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慈善事业发展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慈善组织的规模、筹款能力、社会影响力方面,志愿服务队伍的人数、专业化程度、社会贡献度方面,慈善文化的传播普及和慈善活动的常态化、社会化方面。
努力推动我国慈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弘扬慈善文化,营造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积极吸收借鉴现代慈善理念,努力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慈善文化,让慈善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培育慈善组织,夯实慈善事业发展的基础。大力发展基层慈善组织,完善经常性捐助工作站(点)、慈善超市和在线捐赠等捐助网络,方便广大群众捐赠款物和提供志愿服务;培育一批规模较大的慈善公益机构,引导慈善组织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实行阳光运作、规范管理,提高社会公信力;加强慈善工作队伍的专业能力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培养高素质的慈善工作人才队伍。
完善政策法规,优化慈善事业发展的制度环境。加快推进慈善事业法立法工作,完善和落实社会募捐和捐赠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政策,调动和保护公众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
健全运行机制,厘清不同主体的权责关系。明确政府部门之间的责任,避免职责交叉和缺位;构建政府与慈善组织之间的伙伴关系;推动慈善组织之间进行适度竞争、开展积极合作;合理界定捐赠人和受赠人的权责。
创新模式载体,构建有利于公众参与慈善的有效平台。引入“人人可慈善”的现代公益模式,引导公众通过慈善义演、义拍、义卖、义展等新型捐赠渠道奉献爱心;探索“以项目吸引捐助,以捐助推动救助”的慈善模式。
(作者为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