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政府非常重视保护作者的著作权,本着"按劳取酬"的原则制订了稿酬的"暂行办法"。但当时的稿酬办法主要是学习苏联的办法,有一些规定脱离了中国国情,在施行中引发著作者的不同意见。在修订稿酬办法过程中,王仿子先生长期负责主持实际工作,并且为稿酬办法的修改、完善做出了贡献,创造性地提出了"按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相结合"的计酬方法,体现了稿酬制度鲜明的中国特色和可贵的创新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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