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1949 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 1952 年12月土地改革(以下简称土改)结束,是新中国农村基层政权体系的构建时期。这一时期的新解放区,中共的基层组织尚未建立起来,农村中党员的数量相对较少,在此情况下,只有大量选拔和培养农民干部,借助当地农民的力量,中共才能将自身的政治影响力扩展到农村基层。
目前学术界有关新中国成立初期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的研究成果多为总体性研究,研究选拔和培养农村干部的文章较少。笔者在查阅湖北省档案馆材料的基础上,将湖北省农村干部的选拔和培养放在新解放区百废待兴、干部奇缺的大背景下,从建政之初农村干部的来源和状况入手,以各级党和政府建设农村干部队伍的方针、重要举措为切入点,深入探讨其对改造、建立湖北省农村基层政权和变革农村社会所产生的影响。
一、建政之初农村干部的来源与状况
随着解放战争形势的迅猛发展,国民党统治下的湖北省广大农村逐渐被解放,为了避免政权更迭带来的农村社会紊乱和秩序失衡,同时为了完成秋征、支前等紧迫任务,中共暂时依靠旧有机构和保甲人员,建立了临时的农村基层政权机构,整编地方武装来维持社会秩序的稳定。[1]1949 年5月25日,中共湖北省委员会、湖北省人民政府正式宣布成立。李先念任省委书记、省政府主席。[2]湖北省全境辖2个市、9个专区、72个县。
新政权建立初期亟待解决的难题是干部缺乏。为了支持百万大军渡江作战和大规模剿匪运动的顺利进行,中共从老解放区派遣少数干部(统称为南下干部)进驻农村,加上熟悉本地情况的保甲人员和支前委员会在征粮过程中发现的各乡、保中的贫雇农积极分子以及其他人员,共同组成了临时的农村基层政权机构。这个临时政权分为区、乡两级,在这两级机关工作的干部称为农村干部。
通过征粮支前运动,农民特别是贫雇农中的骨干和积极分子成为农村中的新兴力量,逐渐走上农村社会变革的舞台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他们就是农村干部的最初来源。区级干部大多是由上级机关委派,截至1950年上半年,湖北省农村区级干部有3200余人,其中老干部(南下干部)只占10%左右,新干部(学生与留用人员)则占90%左右。[3]乡级干部虽然大多通过农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农代会)选举,但有的由区里直接指派,有的农代会为坏分子操纵,其中难免有地主、恶霸等混入,真正的农村干部约为3000人。[4]
这一时期,湖北省农村干部根据其来源和性质,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区级干部中的“复掉干部”(过去第五师复员掉队的干部)以及乡级干部中的旧保长、甲长、投机分子和特务分子。这些投机分子与贪污腐化分子利用职权袒护地主、欺诈农民,给政权建设带来很大危害。另一类则是来源于老解放区的翻身农民(即南下干部)和在农村社会改革中锻炼出来的农民积极分子,以及一部分新参加工作的革命知识分子。由于农村干部普遍文化水平较低,有时不能深刻领会和正确执行政策,如黄冈专署在秋征中有“吃大户”思想。[5]此外,由于农村干部长期分散,加上当时任务繁多,政府没有时间对他们进行调整和必要的教育;党组织不健全,缺乏组织生活和群众监督;一些干部把老区经验生搬硬套到新区来,不从实际出发,不研究新区政策;由于干部紧缺,选拔和培养干部时单纯看成分,这些都导致农村基层工作中发生了一些偏差。
随着形势的发展,改造农村基层政权、整合农村社会、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成为湖北省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除整顿组织外,需要大量选举和提拔农村基层干部、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培养训练、保持干部队伍的纯洁性、不断提高干部的觉悟和政治水平。
二、选拔和培养农村干部的政策和举措
新中国成立后,基层干部的选拔和培养继承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干部工作的传统和经验。
(一)相关政策与原则
在接管旧政权的过程中,中共采取了有效措施扩大干部队伍的规模,但对于农村干部的来源问题,通常还是采用培训、提拔当地干部的方法加以解决。事实上,培养使用熟悉本地情况、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当地干部,也可以较好地化解南下干部由于不熟悉当地情况而遇到困难的弊端。毛泽东曾不止一次地讲过要培养和重用本地干部,如他在中共七大上说:“在推进解放区的各项工作中,必须十分注意扶助本地人管理本地的事业,必须十分注意从本地人民优秀分子中大批的培养本地的工作干部。”[6]
1950年,遵照中央指示,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强调:培养提拔干部着重放在本地工农与贫苦的知识分子身上,只有有了大批土生土长的地方干部作中坚,区乡组织才便于与广大人民发生经常的联系,外来干部有了本地干部作桥梁也才易于为当地群众所爱戴。[7]4月7日,湖北省委在《关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指示》中指出,为准备土改,保证当前运动的全面展开和深入发动,必须有意识有计划地培养大批农民干部,改造基层组织。[8]
1951年底,湖北省委召开了全省第三次组织工作会议,主要研究培养和提拔干部的问题。会议指出:今后培养和提拔干部,采取“宁弱毋滥”与“宁缺毋滥”的原则,并要求1952年底以前,要全部将区级组织健全起来,完成培养基层干部中20万名积极分子的训练计划。
从以上文件的发布和会议的召开可以看出:第一,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非常重视农村干部的选拔和训练,选拔干部的标准和原则就是“宁弱毋滥”和“宁缺毋滥”,始终将干部的质量建设放在第一位;第二,选拔和培养农村干部的目的是为了改造农村基层政权和基层组织、进行农村社会改革;第三,选拔农村干部的来源是土改等社会改革中涌现出来的积极分子。
(二)重要举措
1.开办训练班,培训新干部
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适应各项建设事业对干部的急迫需求,湖北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开展了规模空前的干部培训工作。针对农村干部文化水平普遍较低、缺乏集中培训的情况,湖北省政府连续召开会议和发布指示,对新老干部进行培训。1949年8月,湖北省委第一次代表会议决定,在1年之内训练青年学生12000人,训练脱产农民干部10000人。10月,《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培养训练干部的指示》中又明确指出:今后八个月的方针一般应以大量培养提拔新干部特别是工农干部为主,同时继续培训和培养一批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9]
从1949年8月到1950年春季,湖北省以培养大量青年学生为主,结合训练留用人员,轮训“归俘复掉干部”。1950年3~9月,全省训练重点转向培养大批农村干部。各地委普遍举办了1~2期训练班,轮训在职区、乡干部;各县委普遍举办了3~4期农民训练班,专门训练农民积极分子。每期训练班的学习内容主要是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思想和政策。[10]
为了迎接土改,湖北省还于1950年专门大量训练土改干部,基本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自6月下旬开始,至8月底结束,在此期间,主要是举办训练班。这一阶段各地委干部训练班共训练区、乡干部约4000名,各县委共训练27801名农村干部及农民积极分子。第二阶段自9月初至10月初,在此期间,主要是召开扩大干部会议,布置秋征,同时根据省党代会上的整风精神,通过检查工作、清理组织和表彰模范等对参加会议的区、乡干部普遍进行整风训练,土改训练班的培训内容为学习上级文件、了解土改政策,在总结工作、检查工作中纠正与克服乱打乱押的作风,认识按政策办事的重要性,明确土改的目的是为了发展生产和解放农村生产力。[11]
毛泽东曾经指出:“没有文化,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就学不进去。学好了文化,随时都可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6](p.818)针对当时农村干部数量不足、文化水平低的状况,湖北省委首先举办了各级训练班,大量培养训练新老干部,并在此基础上有计划地提拔优秀的工人、农民、学生、知识分子干部,分配到适当的基层工作岗位上去,解决了当时干部紧缺、质量薄弱的燃眉之急,也为以后的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经验。
2.采取群众路线与领导审查相结合的方法选拔干部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的政治路线,也是我们党的根本的组织路线。”[12]1949~1952年,中共党员的数量还不足以进入每一个乡村,掌握乡村的领导权,更多的是通过工作队发现的积极分子来实现对乡村的领导。走群众路线与领导审查相结合正是发现积极分子、选拔基层干部的好途径。1950年上半年,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在《全党动手作好培养地方干部》的文件中指出:挑选干部的方法,必须采取广大的群众路线,就是强调群众赏识,群众拥护,群众选举,并与领导审查批准相结合。[13]如孝感地委安陆县勃畈区选拔、培养干部的基本方法就是将群众意见与领导审查紧密结合。首先,看其工作表现是否积极,是否有发展前途,同时深入群众了解情况,看群众是否信任他,在群众中是否有威信,如有威信即确定为提拔、培养对象。其次,在培养干部时耐心帮助,随时解决思想问题,提高干部的政治觉悟。再次,在工作中给予具体帮助,开始时少布置、多检查,随时总结工作,后来将总结工作形成制度,这对于干部思想和能力的提高起到了很大作用。[14]农村一切工作的目的是为了争取农民,培养地方干部是为了联系和团结广大农民。在选拔干部的过程中,只有充分贯彻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才能选出真正为群众所拥护的干部来。
当然,在选拔干部问题上,一些地区也存在粗枝大叶、不加审查或无原则的感情用事、不顾群众意见等现象,严重阻碍了农村干部的选拔、改造和提高。此外也有只注意群众意见,忽视甚至放弃领导审查的情况,这实际上等于未能发挥干部应有的作用。
3.在运动中发现、选拔、培养干部
培养合格的地方干部是党领导群众运动取得胜利、团结广大群众完成各种建设事业的重要条件;同时,党也可以通过群众运动来选拔和培养更多的合格的基层干部。
1950 年,中南区各省在农村地区广泛开展了以废除保甲制为主要内容的清匪反霸、减租减息等运动,在运动中涌现出大批农民积极分子,培养出了大批的干部,这使湖北省委深刻认识到:基层干部主要在群众运动中成长,一次深入的运动胜于二三年教育,因此群众运动是干部成长最基本的环节。[13]
湖北省各级领导都非常重视并利用土改这一有利时机做好培养干部的工作。土改工作队队员成了选拔和培养农村干部的主要来源,他们中绝大多数被提拔为农村干部。根据1950年湖北省各地不完全统计:从土改工作队队员中培养出脱离生产的本地农村干部达万余人,其中提拔为区级及相当于区级的干部近400人。如孝感地委提拔相当于区级的干部87人、区委助理干部134人、工作人员3240人,共3461人;荆州地委提拔相当于区级干部190人;襄阳地委所属谷城县土改后每乡培养出为群众所拥护的积极分子不下20人;黄冈地委麻城县4个月即培养了较好的土改工作队队员(未脱离生产)543人。[15]各地在土改运动中培养了大批干部,保证了土改的顺利完成,密切了党与当地群众的联系,并初步充实了区级组织机构,为以后各项建设奠定了初步基础。
在土改运动中提拔、培养农村干部一般要经过一个过程:第一步,在运动中发现、培养贫雇农积极分子;第二步,积极分子被群众选为农村干部;第三步,一部分农村干部被提拔为土改工作队队员;第四步,经过一个时期的锻炼教育,将一部分优秀的农村干部或土改工作队队员选为或提为脱离生产的区干部;第五步,再经过一个时期的培养,成为区的领导干部。[16]
这些农村干部由于主要来自于农民,他们与农民有着共同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认识,能够充分体现和表达农民的要求,得到农民的信任;他们生活于农民之中,而不是凌驾于农民之上;他们能够以农民熟悉的话语传达党和国家的意志,所以,通过他们能够将最广大的农民整合到国家体系中来。
1951年6月,湖北省委召开了第二次组织工作会议。省委书记李先念在报告中提出,要对土改中涌现出来的大批积极分子,加以培养,教育成干部。[8](p.108)这就为从土改运动中选拔干部指明了方向,此后,越来越多的干部从土改运动中产生,乡村基层政府与农民的直接联系不断加强。
三、选拔和培养农村干部的成效和影响
1949~1952年,湖北省农村干部队伍发生了巨大变化。各级政府普遍开办了各种干部学校与训练班,使干部的素质得到普遍提高,基层组织得到了整顿,特别是培养出许多新干部,他们在老干部的带领下开展工作,使各级基层政府的工作逐渐走上正轨。
(一)为改造、建立农村基层政权创造了前提条件
新中国成立后,对中共来说,政权建设最为紧迫的任务是如何深入并改造农村,使之朝着引导社会变迁的方向发展。[17]农村干部队伍的建立使农民成为基层社会的管理者,为农村基层政权的建立创造了前提条件。
1950年上半年,湖北省各地先后开展了大规模的生产救灾、清匪反霸和减租减息运动。随着运动的开展和农村社会秩序的日渐安定,党和政府开始着手废除保甲制度,对旧有机构和保甲人员进行全面的、系统的改造,以建立新型的人民民主政权。
5月8日,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发布的《湖北省关于培养农民干部改造基层组织的指示》中指出:要及时抓紧培养与提拔大批农民积极分子作为农村中的基层干部,以改造、建立和健全农村的基层组织。[18]自群众运动广泛发动以来,湖北省各地十分重视培养农民干部、改造基层政权,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各地培养农民干部改造基层组织基本上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经过反霸减租的群众运动,提拔了农民干部,组织了农会,改造了保甲,干部经过斗争考验,但觉悟还低,与群众联系尚不巩固。二是群众运动还差,农会虽已成立,保甲虽已改造,但干部不纯;正派的干部完全不能掌握领导权。三是群众尚未发动的地区,仍然还是旧保甲。[18]
针对以上情况,湖北省决定对干部采取领导与群众审查相结合的方法,切实进行整顿。对群众已初步发动的地区,采取举办训练班或召开会议的方式,进行土改政策和如何划分阶级的学习,为土改做好思想上的准备。其他地区则以召开农代会的方式继续发动群众减租反霸,当斗争取得胜利后,进一步彻底废除保甲,改造基层组织,以达到纯洁与健全基层组织的目的。[18]
1950年下半年,湖北省废除保甲制,代之以行政村和农民协会,共建立行政村18037 个,在此基础上,开展了建立乡(镇)政权的工作。[19]保甲制的废除和大量农村干部的培养,为中共在广大农村地区推行社会变革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从 1950 年冬开始的土改彻底颠覆了中国农村社会传统的权力结构与社会秩序,强化了农民对新政权的政治认同,构建起新中国农村基层政权的社会基础。到1952 年底,湖北省共设乡13541个,县、乡之间设立区人民政府。[19]至此,湖北省农村基层政权体系的构建基本完成。
由此可见,经过各种努力和各种运动选拔、培养的农村干部,为构建新的农村基层政权体系、整合农村打下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二)使党的群众路线工作方法得到了充分发扬,密切了干群关系
群众路线是中共最根本的工作路线,也是党的根本的领导作风和工作方法,是党的群众观点的具体化。毛泽东曾经明确指出:“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6](p.899)从而指出了基层党政领导干部来源于广大的人民群众。
在选拔农村干部的过程中,湖北省委组织部积极响应上级指示和号召,一再提倡党的群众路线工作方法,将此方法作为提拔培养农村干部的基本途径。1950年,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发布的《全党动手作好培养地方干部》指出:群众的创造力是无穷的,他们才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要相信群众的智慧,他们能选出自己的带头人,也只有他们才能有能力选出真正代表大家的干部来。党在培养选拔干部中的作用应仅限于政治教育工作。[13]这表明湖北省选拔农村干部的思想和理念紧紧围绕着人民群众,使党的群众路线工作方法得到了充分发扬。
在培养干部的过程中,湖北省还强调由群众监督干部,提倡群众监督干部,充分发挥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用,这样便能使基层干部迅速进步。[13]这说明群众监督干部甚至对他们的工作提出批评是组织部门培养干部的重要措施。
总之,“群众”二字几乎贯穿于湖北省农村干部队伍建设的全过程,采用群众路线、通过群众运动选拔农村干部,对领导干部和基层组织进行了一次较大规模的教育和整顿,使广大农村干部树立了群众观念,表现出为人民服务和对人民负责的态度,真正成为群众爱戴和信任的带头人。由于这一工作方法的提倡和推广,使广大干部、群众加深了对新政权的认识;提高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增强了党的亲和力、吸引力、凝聚力,激发了群众向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靠拢,密切了干群关系。
(三)为农村的生产救灾和大规模的农村社会变革奠定了组织基础
毛泽东曾经指出:“我们一切工作干部,不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服务”。[20]新中国成立之初,湖北省选拔和培养的农村干部是农民的勤务员。当时,湖北省农村自然灾害频发,生产救灾成为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随着保甲制度的废除,农代会成为农村最高权力机关,由各村农代会选举产生的村干部、由各乡农代会选出的乡干部、各区区委书记、区长等农村干部往往成为抗灾救灾的领导核心,他们带领当地群众积极应对自然灾害,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灾后,他们根据上级指示发动灾民生产自救,克服了从前灾民一遇灾难就外逃的现象。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进行了大规模的农村社会变革运动,党和政府通过这些运动彻底消灭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剥削制度,改变了农村的社会结构和阶级力量对比。湖北省作为新解放区,广泛开展了社会变革,大批新提拔的农村干部为之做出了重要贡献。如1950年秋后,湖北省第一批土改开始,各地政府都派出土改工作队深入农村,领导土改运动。在工作队的带动下,各地农村干部以极大的革命热情、坚定的阶级立场参加土改运动。他们深入农村访贫问苦,培养积极分子,逐步把群众发动起来;他们与贫雇农同吃、同住、同劳动,谈心、议事、交朋友,提高农民的觉悟,最终取得了土改的胜利。农村干部在强大的社会改革浪潮中表现出极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在运动中得到了锻炼,他们为中共在广大农村地区实行剧烈的社会变革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从组织上保证了土改的胜利和新生基层政权的巩固,成为推进社会变革的强大动力。
四、结 语
1949~1952年湖北省农村干部的选拔和培养积累了很多的经验。首先,各级党委和政府都非常重视农村干部的选拔和培养,注重选拔干部的质量,多次强调“宁缺毋滥”,选拔过程中既讲求原则又具有一定的程序。其次,选拔干部时注重了全面性和客观性。将群众意见和领导审查结合起来,既克服了单凭领导个人赏识、感情用事的现象,又克服了偏听群众意见不经过领导审查的现象,做到民主与集中的有机结合。最后,对选拔出来的干部注重培养和教育,克服了用而不教的现象,使新干部不断成长进步,素质不断提高。当然,由于种种原因,个别地区在选拔干部过程中也存在不按政策办事的不良现象。
今天,农村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已经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方面。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农村干部队伍建设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同新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是:年富力强的基层干部和青年党员普遍偏少;随着农村税费制度的改革,出现了农村基层干部难选、难当、难留的“三难”问题,兴办农村公益事业也出现了一定困难;一些年轻干部虽然文化程度高,思想灵活,有一定才华,但不会做群众工作,不善于处理群众中的突发事件;农村干部涉嫌违规违法的事例屡见不鲜,尤其是职务犯罪严重影响了基层稳定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这说明,如何选拔和培养农村干部、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仍然是当今农村工作和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党和政府应当更多地重视农村干部队伍的建设,不断地研究制订出选拔培养干部的新政策、新措施和新办法。
1949~1952年湖北省选拔和培养农村干部的经验深刻启示我们:第一,农村干部作为推动农村工作的核心力量的地位始终没变,我们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放松农村干部队伍的建设,如适当提高农村干部的待遇,采用良好的奖惩机制,使更多的优秀人才安心农村工作;进一步强化学习培训机制,提高农村干部的综合素质特别是政策和法律意识;加强农村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监督机制,确保各种惠农、支农资金真正落到实处,促进农村稳步发展。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造就出合格的农村干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人才保障。第二,虽然通过群众运动选拔干部的方式已经不适应今天的形势,但是群众路线的传统不能丢,农村干部的选拔依然需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参引文献]
[1]《湖北省志·政权》,湖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442页。
[2]湖北省人民政府:《湖北省人民政府成立以来工作总结与今后方针任务》,湖北省档案馆:ZNA-801。
[3]湖北省人民政府:《检发湖北省民政工作会议总结的代电》,湖北省档案馆:ZNA-802。
[4]湖北省民政厅:《湖北省四年来基层政权工作情况》,湖北省档案馆:SZ67-1-133。
[5]《长江日报》社论:《对于区乡干部的希望》,湖北省档案馆:ZNA-804。
[6]《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91页。
[7]《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大力贯彻培养提拔区级干部健全区级组织的指示》,湖北省档案馆:SZ2-1-27。
[8]《湖北省志·政党社团》,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07页。
[9]《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培养训练干部的指示》,湖北省档案馆:SZ2-1-5。
[10]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一年来培养训练干部经验初步总结》,湖北省档案馆:SZ2-1-16。
[11]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土改干部训练报告(1950年12月12日)》,湖北省档案馆:SZ2-1-16。
[12]《刘少奇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42页。
[13]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全党动手作好培养地方干部》,湖北省档案馆:SZ2-1-27。
[14]《湖北省孝感地委安陆县勃畈区培养地方干部经验》,湖北省档案馆:SZ2-1-27。
[15]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配合中心运动,作好培养干部工作》,湖北省档案馆:SZ2-1-27。
[16]《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孝感地委培养提拔本地工农干部的情况及经验的通报》,湖北省档案馆:SZ2-1-27。
[17]陈益元:《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农村政权建设研究述评》,《中共党史研究》2014年第3期。
[18]《湖北省关于培养农民干部改造基层组织的指示》,湖北省档案馆:SZ2-1-27。
[19]《湖北省志·民政》,湖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66~167页。
[20]《毛泽东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43页。
[作者简介]石武英,讲师,华中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430070;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人员,430070;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后工作站研究人员,200433。
*本文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950年代中国共产党应对自然灾害的实践和历史经验研究》(12CDJ003)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