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国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这一制度,实现其自我完善和发展,尤其要从理论与实践上深入探索和创新民族区域自治的实现形式,增强制度的机制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水平,为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提供更加坚实和健全的制度保障。
完善和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新中国创建和发展民族自治地方的实践相结合中不断趋向成熟,尽管经历了“文化大革命”的曲折,但在改革开放以后得到了重新恢复、发展和完善。到上世纪90年代,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基本建立起来,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制体系也基本形成。然而,随着当代中国和世界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革与变化,如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和发展,新型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和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既面临完善与发展的历史机遇,也面临理论和实践上的一系列挑战。然而,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历史依据、现实依据和社会基础并没有发生根本改变,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理念、原则和精神仍然是先进的,符合中国实际的,制度实践也是成功的,具有巨大的优越性。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业已成为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一个基本政治前提与制度基础。
长期以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我国民族学、法学、社会学、经济学、近现代历史学和政治学、行政学所重视和研究,除有关文献档案史料的编纂整理外,逐步形成了关于新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思想理论基础、政策基础和历史必然性,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确立与发展,关于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与发展,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历史经验,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内涵、特色与功能,关于当代中国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关系,关于民族区域自治法制建设等方面的专门性研究成果,也形成了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核心内容的民族理论、民族工作和民族政策等综合性研究成果。这些研究成果既有专门的历史研究,也有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的研究,奠定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研究的学术理论与方法的基础,并推动这一研究工作在广度和深度上发展。
近年来,随着西藏“3·14”事件和新疆“7·5”事件的发生与平息,纪念西藏民主改革、庆祝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的开展和全国性民族团结教育的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民族自治地方和民族区域自治成为社会舆情比较关注的问题,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成为学术理论界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在这一背景下,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研究,除了继续深化有关基础性问题的研究外,出现了与国外民族自治相比较以及在全球化视野下审视这一制度的研究成果,也出现了一些带有反思性的研究观点。这些认识和研究,在开阔视野、活跃研究的同时,对传统研究也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其中,一个现实的学术关怀是,如何将民族观念与国家观念相结合,进一步增强祖国观和统一国家观建设,将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相结合,进一步增强民族区域自治在促进和保障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基础性和战略性作用。这些学术关怀是积极的,也是应该予以倡导的。为此,这就要求进一步加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科学总结民族区域自治的历史经验,为完善和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供历史依据和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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