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面对艰巨繁重的发展任务,要深刻认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又进一步强调要主动适应环境变化,有效化解各种矛盾。对此,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切实贯彻执行,把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大举措。
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
半个多世纪前,在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开始社会主义建设的关键时期,毛泽东同志曾提出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时至今日何以又提出这个问题?这是因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和人们的思想观念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加上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因此,人民内部矛盾经常地大量地表现出来,如不及时正确处理,就会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持续发展,也会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人民内部利益矛盾凸显,是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基本特点。人民内部利益矛盾表现在许多方面,当前比较突出地表现在收入分配问题上。我国现行的是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形式并存的分配方式,因此,社会成员的收入分配必然会出现差别。如企业内的劳动者、管理者、工程技术人员,非公有制企业的企业主和其他人员,由于分工和在生产中的地位作用不同,也由于除按劳分配外,还存在按生产要素分配,加上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和其他因素,人们在收入分配方面不可能没有差距。这种情况在改革开放前我国所有制比较单一的历史条件下是没有的,那时分配方式基本上是平均主义大锅饭,社会不同成员的收入分配基本持平,但这种分配方式严重束缚了生产者的积极性创造性。我国目前表现在收入分配上的人民内部矛盾之所以比较突出,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我国实行体制转轨的必然结果。解决这类矛盾,只能通过持续发展经济,继续深化改革,决不能回到改革开放以前的老路上去。
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分配存在一定差距在现阶段虽然不可避免,但这种差距不能过大,否则就会加深人民内部矛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也不符合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原则。当前我国城乡之间、区域之间、行业之间、不同人群之间收入分配的差距,并没有因为经济发展而有所缩小,反而趋于扩大,这种情况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注意。邓小平同志晚年十分关注分配问题,从1990年4月到1993年9月,他曾多次在不同场合谈到分配问题,强调富裕起来以后要解决好财富分配问题,解决这个问题比解决发展问题还要困难。他说:“少部分人获得那么多财富,大多数人没有,这样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出问题。分配不公,会导致两极分化,到一定时候问题就会出来。这个问题要解决。”(《邓小平年谱》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364页)
当前,群体性事件多发频发是人民内部矛盾的突出表现。随着我国经济发展,部分城市扩建以及一些大型建设项目如铁路、机场、高速公路、大型水库等的兴建,在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等过程中出现的矛盾日益增多,成为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突出表现,也是一些群体性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城市扩建和大型建设项目的兴建,虽出于经济建设的需要,也符合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但毕竟损害了部分群众的暂时利益,如果补偿不合理,安置又不到位,加上基层政府的工作人员方式简单、作风粗暴,就容易引发群众的不满情绪,甚至出现严重对立。卷入群体性事件的多数群众是为了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我们应该按照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区分矛盾性质,予以正确处理。
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前提和基础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取得了辉煌成就,现在,我们正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为了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能够持续发展,就必须牢牢把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进一步推动经济发展;就必须继续深化改革,并把改革推向经济以外的其他领域;同时还必须保持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谐稳定是发展经济、深化改革的根本保证,没有这样的社会环境,什么事都干不成,又怎么能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呢?在新时期,我们要继续坚持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统一,并使之保持在一个更加协调的良好状态。
社会和谐稳定不等于没有矛盾。矛盾无时不在,无处不在,不论世界怎样变化,社会怎样发展,矛盾依然存在,改变的只是矛盾的性质和表现形式。人民内部矛盾也是这样,不但过去存在,现在存在,将来也还会存在,它将贯穿于整个社会主义历史时期,即使将来到了更高的社会发展阶段,可能也不会完全消失。因此,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我们必须长期面对的历史课题。人民内部矛盾虽是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其根本性质属于非对抗性,但如果我们处理不当,也会激化,以致发展到对抗的地步,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我们对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既要有信心,又不能掉以轻心。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要研究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及其发展规律,要探索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方法,要把对群众的教育说服和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更好地结合起来,要在体制机制的创新上下工夫,最根本的是要端正对人民群众的立场和态度。要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多做顺民意、解民忧、得民心的事。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感以及对自己生活状况的满意度,从而从根本上消除人民群众同党和政府的隔阂。人民内部并无根本的利害冲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一直是同甘共苦、同兴伟业。30多年的改革实践充分证明:我们正在做的事无不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不但惠及了我们这一代人,而且还将惠及我们的子孙后代。人民群众对我国社会制度、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以及自身的生活状况总体上是满意或比较满意的,这是我们能够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的最根本条件。群众的某些不满主要表现在一些具体问题上,只要我们提高认识,改进作风,扎实工作,创新机制,这些问题是可以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