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已经走过了30年。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走过了一条曲折的道路,既取得了重大的进展,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回顾新时期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历程,认真总结其基本经验,对于进一步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医疗卫生体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改革开放前中国医疗卫生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至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我国基本建立起了适合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水平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医疗卫生制度体系。在这一制度框架下,对在各级政府、党派、工青妇等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革命残废军人,以及大学和专科学校在校学生实行公费医疗保障制度;对国有企业职工实行劳保医疗保障制度;对农民实行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在我国整个经济发展水平相当低的情况下,通过这一制度安排,我国用占GDP 3%左右的卫生投入,大体上满足了所有社会成员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国民健康水平迅速提高,不少国民综合健康指标达到了中等收入国家的水平,绩效十分显著,被一些国际机构评价为发展中国家医疗卫生工作的典范。
应该说,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医疗卫生事业所取得的成就是巨大的,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其问题主要是:
1片面追求全民所有制,忽视在全民所有制为主体的情况下多种形式并存的必要性,忽视集体卫生机构和个体医生的作用。据统计,1950年,全国卫生系统从业人员613万人,其中私人开业人员48万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783%;集体所有制卫生机构03万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05%;全民所有制卫生机构13万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212%。1958年全国卫生人员1529万人,其中私人开业人员只剩下41万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27%;集体所有制卫生机构人员854万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558%;全民所有制卫生机构人员634万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415%。马洪、彭瑞骢主编:《中国改革全书:1978—1991》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卷,大连出版社1992年版,第4~5页。在“文化大革命”中,绝大多数个体开业人员被当作“走资本主义道路”者,被迫停业,全国只剩少量个体人员能挂牌行医,集体所有制卫生机构的人员比例下降到20%左右,全民所有制人员则达到80%左右。这种过早、过多由国家包下来的所有制结构,使全民所有制卫生队伍不断膨胀,卫生事业费中的“人头费”不断增长,“人头费”占卫生事业费的比例越来越高,而用来办事业的经费所剩无几,严重影响了卫生事业的发展。
2医疗保障制度中的免费医疗部分,社会化程度低,缺少医疗费用约束机制。公费、劳保医疗费用由国家、企业包揽,既形成卫生资源的浪费,也诱发了医疗费用的急剧上升,医疗费用的增长速度超过了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同时,享受免费医疗待遇的职工人数仅占我国人口的10%,却消耗掉40%以上的卫生资源,并且不同企业、不同单位经济收益不同,导致医疗保健标准高低不一。另外,这种由国家和企业统包的医疗保障模式,使职工的生、老、病、死统统靠国家,个人缺乏自我保健意识,不利于多种用工制度和多种经济形式发展。
3片面强调医疗卫生事业的福利性质,脱离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水平。“一五”计划之后,医疗卫生事业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逐年下降,在国家还不可能拿出足够的钱来补助卫生机构的情况下,曾三次大幅度降低医疗收费标准,使医疗收费仅相当于成本的1/3至1/4,致使全国卫生机构逐年亏损,越办越穷,缺少自身发展的活力,最终损害了人民群众享受医疗保健的根本利益。
上述问题的存在,成为制约我国医疗卫生事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1978年以后,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到来,我国原有医疗卫生体制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地暴露出来。对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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