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和国家的关怀下,在全社会的大力支持下,我国妇女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她们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投身于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事业中,作出了重大贡献,其自身地位也发生了明显变化。《人民日报》推出系列报道《世妇会特稿·地位篇》,目的在于系统和全面地介绍我国妇女的社会、经济、家庭、学术地位,以便使全世界更多地了解中国妇女,了解“巾帼不让须眉”是怎样成为中国的现实的。
40多年前,在中国西北那块古老而贫穷的黄土地上,一位中华新女性展开歌喉,向着蓝天,向着初升的太阳,唱出一首中国妇女心底的歌: “旧社会好比黑格洞洞的苦井万丈深……妇女在最底层。看不见太阳,看不见天……谁来搭救咱?“共产党,毛主席,领导咱全中国走向光明……妇女都成了自由的人,国家大事咱也能管……” 一个被诅咒的时代结束了。亿万中国妇女,带着千年被压迫的创伤,带着对新生活的向往,跨入一个新纪元。
新中国的妇女站起来了
翻开一部人类文明史,我们看到这样一个事实:人类由母系社会完成向父系社会过渡后,女性迎来的却是自身“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千百年来,他们被“男尊女卑”、“男主女从”的封建主义绳索紧紧地束缚着。封建社会的中国,那部曾广布千年的《礼记》,如此昭示了妇女的地位:“妇者,附也,伏于人也。”
漫漫长夜,沉沉枷锁……
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高扬的“天赋人权”旗帜,唤醒了西方先进妇女的主体意识。以1791年《女权宣言》为标志,女权运动出现在世界历史舞台。 历史进入本世纪中叶,当西方妇女为艰苦而漫长的斗争而感慨时,她们惊奇地发现,在世界的东方,在那块960万平方公里的国土上,中国的妇女姐妹正在解放的路上迅跑。
世人的眼光再一次向新中国“聚焦”———《共同纲领》(1949年)、《婚姻法》(1950年)、《土地改革法》(1950年)、《选举法》(1953年)、《宪法》(1954年)相继制定、颁布。
———人民共和国庄严宣告: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土地改革,禁止嫖娼,宣传贯彻《婚姻法》,中国有史以来第一次普选,三次扫盲高潮,妇女走出家门,参加社会生产……
———风起云涌,波澜壮阔,全国范围大规模的维护妇女权益的活动,荡涤着几千年封建社会遗留下的污泥浊水。
短短几年时间,我们完成了中国近代社会发展史上的重大变革。新中国的妇女自豪地告诉全世界的姐妹:“我们已经获得历史性的解放!” 环顾世界,人们看到,在女权运动诞生地的一些国家,那里的妇女争得选举权,用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我们也看到,甚至直到今天,有的发达国家的宪法仍没有男女平等的条款……
西方女权运动者曾由衷地羡慕:“中国妇女真幸福”;英籍女作家韩素音六七十年代在欧美讲演时,经常受到西方妇女提问,她们急切地想知道,中国妇女是如何赢得自己地位的。
我们的人民共和国已经走过46个春秋。即使今天回忆起那个激动人心的年代,一种豪迈感依旧在心头奔涌。新中国的妇女随共和国成长,为共和国增辉,“半边天”的美誉传遍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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